搞户籍体制改革,一个重点就是打破城乡户籍的二元对立,让人口自由流动,让户籍变成常态化的人口统计制度。
现在很多省份把户口本上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取消了,统一为“居民户口”。然而却未解决背后的二元户籍问题,很多政策优惠等仍然要求“农业户口”,造成本来是农业户口的居民难以自证。
而同时,很多制度,依然与是否是农业户口挂钩,譬如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等。
因此,推进户籍体制改革,必先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这就是:颁布集体经济组织法,尽快完成确权,即确定哪些人是我们这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颁发社员证(全国统一制式、统一编码)。凡是有该村社员证的人,就能享受作为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待遇: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农业政策优惠等。
由此,把“农业还是非农业”与户籍制度彻底脱钩,仅仅和“是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挂钩。即使一个人把户口迁到城市,只有他还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依然享受相应权益(法律同时应当设立退出机制)。
这样一来,就打破了城乡户籍的二元对立,为人口自由流动和进一步的户籍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