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贴缘由:
一些大幅度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比如说废省级或者废地级市级的,大幅调整一级行政区划数量和辖区的,看起来划分的很有道理,但是倘若不把细节调整配套做好的话,实际运作中各部门上下级之间肯定会出很多问题。
唐代节度使可以以核心区域州刺史(相当于现在省会城市首长)的身份兼领周边很多个州的军事、经济、监察事务。朝廷以这样的节度使宏观管理地方,而在具体的经济事务方面(主要是收税)可以直接管辖全国几百个州府。这种模式是现在的政府做不到的,政府部门超过四十个,其中大多数是需要在各个层级都配备的。
所以事实上,你做出一个大幅调整的行政区划方案之后,想要贴合实际的话,需要理顺几十个政府部门的运转。看似明晰高效的新版区划直接搭配现今这一全套政府班子的话,极有可能比原本的更低效、更费钱。
那么,这里反向思考,以各个政府部门的角度考虑合理的行政区划,为调整区划给出一些有利于各部门实际运转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