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我在深圳当市长》。该书由深圳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撰写,首发于2020年9月28日,是李子彬于1995—2000年任职深圳市长期间的工作回忆录和经验总结。
镇和街道办干部级别不降格
深圳市作为副省级城市,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级别是正处级,相当于内地的一县之长。但在深圳的发展史上,此规格险些被降为副处级。这其中有一个至今鲜为人知的故事。
1996年9月9日,省委书记和一位副书记一起来到深圳,了解深圳市贯彻省委此前召开的市委书记座谈会精神的进展、深圳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调整有关问题和深圳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等五项工作。
当时市委书记厉有为正在中央党校学习,我负责向他们汇报。汇报工作将近结束时,省委书记对我说:“子彬同志,深圳是副省级市,书记、市长是副部级,副市长是正局级。你们的委办局正职相当于国家的副局级。但是,你们的镇党委书记、镇长和街道办事处主任却都是正处级,级别过高。按照副省级市的规格,他们应该降为副处级才合适。”
这一问题的提出,让我感到十分突然,也感到事关重大。
我说:“书记,这个事情不小,影响很大,需要慎重考虑。特区外的宝安区、龙岗区各有10个下属镇,特区内的几个区,每个区下设若干个街道办事处。每一个镇、每一个街道办事处管理的人口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企业的数量从几千到近万不等,工作量很大,任务十分繁重。我在辽宁省锦西市政府工作过,深圳市的街道办事处主任和镇党委书记、镇长,他们面对的工作非常复杂,对经济发展所担负的责任,甚至比内地一个县委书记、县长的责任还重。
所以,按照副处级的标准使用、管理这些干部,势必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另外,按副处级标准招聘这一级干部,又不能胜任当前的工作。深圳市委会面临许多难处,面临许多问题。从全市的领导干部队伍看,深圳也不差这几十个正处级干部的职数,不一定非得把他们降为副处级。”
“我的意见还是别降格,保留原级别:原来是正处级的还是正处级,是副处级的还是副处级。”
省委书记听后,觉得有道理,点头同意:“子彬同志,你说的有道理,这些干部的级别就不降格了,就这么定了。”
省领导的表态和指示十分明确,没有说“回去召开省委会议研究研究”之类的话,决策断事干脆利落。
时间飞逝,这件事已经过去20多年了,我从来没在市里的大会上说过,市委也没有下发过相关文件。所以直到现在,镇和街道办事处的干部都还不知道有这么个故事。
时过境迁,回头再看这件事,对深圳市这类干部的使用和管理,乃至对深圳市的工作,正面影响还是比较大的。省委书记来征求我的意见,说明省委很重视这个问题。事实证明,当年省委领导同意我的意见,做出不降格的决定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