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人民政府关于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征求意见公示
https://www.163.com/dy/article/H7QPTA1C0534B8MR.html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民政部《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设立镇、街道标准〉〈设立镇、街道申报审核程序〉的通知》要求,结合《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2019年12月4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等文件要求,玉泉区人民政府对我区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概况
(一)事项名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以下简称“本事项”)
(二)事项主体单位: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事项位置:呼和浩特市玉泉区
(四)事项摘要:按照《玉泉区民政局关于<玉泉区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区划调整拟撤销街道1个,新增街道1个;拟调整镇(街道)6个。
二、区划调整概况
(一)整建制保留设置的街道(2个)
石东路街道,办事处驻玉泉区南二环路。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驻玉泉区鄂尔多斯西街。
(二)拟撤销大南街街道(1个)
将大南街街道所辖区域以大南街、大北街为界分别划归长和廊街道和小召前街街道管辖。
(三)拟增设乌海东街街道(1个)
将原昭君路街道银河南街以南,大黑河南岸以北区域及小黑河镇金河社区区域设立新的街道,拟设立街道暂命名为乌海东街街道。街道办事处驻乌海东街。
(四)拟调整设置的镇(街道)(6个)
1.调整长和廊街道管辖范围。撤销大南街街道办事处,拟将大南街、大北街西侧原大南街街道所辖友谊社区、小西街社区划入长和廊街道管辖;拟将西菜园街道所辖鄂尔多斯大街以北区域(御水人家小区、城建宿舍、民乐园小区5号楼)划入长和廊街道管辖;拟将长和廊街道所辖的菩提塔东社区、菩提塔西社区划归西菜园街道管辖。街道办事处驻泉源巷。
2.调整小召前街街道管辖范围。撤销大南街街道,拟将大南街、大北街东侧原大南街街道所辖恒昌社区、梁山街社区划入小召前街街道,将小召前街街道五塔寺前街社区所辖的五塔寺前街以南区域划入兴隆巷街道。街道办事处驻小召前街。
3.调整西菜园街道管辖范围。拟将西菜园街道所辖范家营村、星河苑社区划入昭君路街道管辖;将西菜园街道所辖鄂尔多斯大街以北区域(御水人家小区、城建宿舍、民乐园小区5号楼)划入长和廊街道管辖;将长和廊街道所辖的菩提塔东社区、菩提塔西社区划归西菜园街道管辖。街道办事处驻云中路。
4.调整兴隆巷街道管辖范围。将小召前街街道五塔寺前街社区所辖的五塔寺前街以南区域划归至兴隆巷街道管辖。街道办事处驻东五十家街南巷。
5.调整昭君路街道管辖范围。将银河南街以北原昭君路街道所辖区域及划入西菜园街道范家营村、星河苑社区所辖区域保留原昭君路街道设置。街道办事处驻昭君路。
6.调整小黑河镇管辖范围。将金河社区划归新设乌海东街街道管辖,划入原昭君路街道所辖的8个行政村(姚府村、西庄村、贾家营村、杨家营村、寇家营村、新胜村、前桃花村、后桃花村)。镇人民政府驻裕隆大街。
三、公众征询对象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该事项实际区域内及可能受该事项影响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主要征求:(1)对本事项的了解情况;(2)对本事项的看法;(3)本事项是否对涉及到的群众及社会团体等产生影响;(4)本事项实施期间可能造成的影响因素;(5)认为本事项是否引起社会不稳定事件;(6)对本事项的总体态度;(7)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四、主体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玉泉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瑞兰 赵阳
联系电话:0471-5686449 邮箱:
1197542920@qq.com五、公示说明
⒈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⒉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⒊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主体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⒋公示日期: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6日
六、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内蒙古中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徐新华
联系电话:15804715092
电子邮箱:
nmgzj365@163.com玉泉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