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165476736182911499/?app=news_article×tamp=1668674734&use_new_style=1&req_id=20221117164534010158142233250F6553&group_id=7165476736182911499&wxshare_count=1&tt_from=weixin&utm_source=weixin&utm_medium=toutiao_android&utm_campaign=client_share&share_token=65463653-f417-4b45-90a9-74f1d216ac36&source=m_redirect2022-11-14 17:30·观史行天下众所周知,宋朝是一个
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文官地位空前高涨,这些文官在治理地方之时往往主张采取仁政措施,所以,北宋地方吏治颇为后世称道。现代人耳熟能详的许多北宋名人也都曾在地方有过一番政绩。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在
四川一带,宋朝政府实施了颇为特殊的统治政策。北宋仁宗朝的诗人何郯曾经写诗谈及宋朝统治四川的特殊政策,所谓“择守来颁兹土政,治人颇与他邦殊”(《益州州学圣训堂诗》)。
著名宋史学者粟品孝将其称作“特殊化政策”。所谓特殊化政策是指,中央王朝在统辖范围内,为了更有效地治理某一
地区,根据该地区的情况而制定的较为特殊的政策。
为何宋朝要在四川地区实现不同于其它地区的特殊化政策呢?个中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一、 特殊化政策的历史原因和具体表现1. 清除后蜀统治残留
众所周知,五代十国中的后蜀政权曾定都成都,统治四川大部分地区长达数十年,在五
代纷争,战乱不休之际,后蜀的历代统治者都谨守边境,注意发展内部经济,四川就此成为五代十国时期为数不多的乐土。
因此,在公元965年,宋朝平定蜀地后,四川百姓对后蜀还留有一定感情,为了彻底消灭后蜀后统治的残留,宋朝实行了强制迁徙后蜀君臣的政策。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公元965年二月,宋朝下诏令“伪属文武官并遣赴阙……”。在将后蜀国主孟昶及其文武百官打包带到汴梁后,宋朝为他们建造了舒适的住所,并给予他们一定的赏赐,保障他们的生活。
除此之外,宋朝还对后蜀君臣予以高官厚爵,如孟昶被任命为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兼中书令、秦国公,李昊被任命为工部尚书。尽管,当政权被征服后,宋朝一贯会赐予一些官位、爵位,但是,后蜀君臣获得的官爵明显地要高于其他政权的君臣,由此可见,宋朝对安抚后蜀君臣极为重视。
除了在政治方面努力清除后蜀影响之外,宋朝还对后蜀军队采取了颇为特殊的整编措施。宋朝在征服其他小朝廷之时,往往对残留的军事力量采取颇为温和的处理方式。例如,在公元960年,北宋消灭南平政权后,下了一道诏令:“诏荆南兵愿归农者,官为葺舍,给赐耕牛、种食……”(《续资治通鉴长编》)。
对于部分兵员,宋朝并没有收编,而是尊重他们的意愿,让他们自主退役,回归乡里,还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助。
但是,在处理后蜀军队上,宋朝的政策就大不相同了。根据《新刊名臣碑传琬琰之集》记载,在后蜀投降宋朝时,后蜀的军队总数依旧有7万人之多。为了处理这批蜀兵,宋朝政府颇为头疼,最后索性下了一道诏令,让他们全部到京师服役:“发蜀兵赴阙,并优给装钱……”(《续资治通鉴长编》)。
这种简单粗暴的诏令最终引发了蜀兵的暴乱,蜀兵集体反宋,推举全师雄为统帅,企图一鼓作气将宋兵赶出蜀地。在经过短暂的混乱后,宋朝迅速稳住阵脚,很快便镇压了叛乱。在镇压过程中,还发生了一次骇人听闻的大屠杀事件。
在全师雄叛乱之时,有2万多名后蜀军人被软禁在成都。当时成都的最高军事长官王全斌担心这些后蜀军人会响应这次叛乱,所以下令部下将其全部屠杀,由此可见,宋人对四川割据的忌惮之深。
后来,宋人将残余的后蜀军队收编到禁军当中,以此管控这支军事力量。不仅如此,宋朝还有与之相配套的措施,根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诏伪蜀将士妻子并发赴阙,官给舟乘……”。也就是说,为了便于掌握后蜀军人,宋朝还命令地方将军人的家属也一并送往汴京。
2.对蜀地的特殊
管理除了对后蜀相关的官吏、军人动手外,宋朝还制定了一系列防范蜀地再次成为割据政权温床的措施。
首先,有宋一朝禁止蜀人任本地官。例如,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下诏:“东西两川人自今毋得任本路知州、同(通)判”(《续资治通鉴长编》)。显然,这种措施是为了避免蜀人立足蜀地把持地方政局,中央鞭长莫及,使得蜀地对中央阳奉阴违。
其次,禁止宗室及大臣子弟为官四川。公元1053年,宋朝下诏“臣僚毋得以子孙恩请弟侄任西川职田处官”。公元1070年,宋朝下诏“宗室出官从政于外方,惟不许入蜀”(《续资治通鉴长编》)。
这两条规定无疑是为了防止宗室和大臣子弟勾结中央官僚,在地方上作威作福,从而激起蜀人的反抗心理。
第三,禁止有过失之人为官四川。宋仁宗时期的宰相文彦博曾经说道“(四川)所有知州、知府……须是历任内无私罪,升朝后有举主,年甲未高者,方得差任”(《文潞公文集》)。这一条规定的目的更为明显,就是希望能够为四川挑选出清廉且精明能干的地方父母官。
最后,宋朝在统一四川后,多次发布诏令蠲免四川地区的赋税,以此赢取四川百姓的民心。例如,宋朝在平定四川之初,就发布了一道诏令:“川陕诸州伪蜀政令有烦苛刻削害及民者,累诏禁止蠲除之”(《续资治通鉴长编》)。
宋朝免除了许多后蜀政权时期的苛捐杂税,并废除了后蜀时期的茶榷之法。要知道,在当时的北宋境内,其他地方的茶叶都需要经政府之手,收取茶叶税,称之为茶榷,而在四川,百姓可以自由买卖,可见宋朝对四川的宽大。
可惜的是,由于四川地处偏远,大多数官员不愿意前往,导致四川官员的质量参差不齐,很多官员未能很好地履行朝廷的仁政,导致四川百姓与朝廷的矛盾日益激化。如宋人张俞说道:“蜀自伪昶纳土而后……郡县之政姑息苟简……赋税不均,刑法不明,吏暴于上,民怨于下”(《成都文类》)。
也就是说,在朝廷的宽容政治方略之下,蜀地的吏治反而呈现败坏趋势,这反过来坚定了朝廷对四川实行特殊化统治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