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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探讨没有地区行政公署的可能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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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23-02-01
回 当代列宁 的帖子
当代列宁:没有意义,其实就是“一窝蜂设地级市”酿成的恶果。二级行政区中,应该有城市型行政区,但不能只有城市型行政区。地市合并最大的弊端就是没有设立一种二级的、非民族自治的广域型行政区。。我觉得核心城区人口不足100万且没有其他特殊理由的地级市完全可以改回地区,地区其实可以 .. (2023-01-30 23:51) 

把关不严的结果,类似的还有乡改镇,不过层级太低影响不大。县改市就控制的好一些,但还是标准太低跟县不能拉开差距。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23-02-04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再改回去不要改成地区了,把地区改为郡,把真地级市改为府。 (2023-01-31 01:27) 

府这个叫法就应该待在历史垃圾堆,还拿出来干嘛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23-02-04
看到这句话我有一种穿越到清代的感觉:
经本府于一九六一年五月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23-02-04
改成府,过几年就习惯了。县,穿越到秦代的感觉吗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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