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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一种可行的农村集中的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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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3-03-12
前面有文章已经论证了农民集中安置资金来源的问题了。这里着重论述一下整体的制度安排的问题。
1.严格区分农业户口和城市户口,凡是居住在农业集中安置点的才允许是农业户口,一旦落户到城市就必须失去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
2.严格限制城市户口到农村户口的转化,一旦发生这种转化,必须集体同意才可以。
3.夫妻都是农业户口的未成年子女才是农业户口,夫妻有一方不是农业户口的未成年子女就不是农业户口,成年子女在成年时父母是农业户口的允许登记为农业户口。
4.建立农业股份公司,未来由公司管理所有大田农地,农业股份公司属于公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属于上级政府管理序列,政府兜底负责。除非遇到重大自然灾害,不存在公司破产,农户失收的情形。
5.农村耕地按照现在的村组关系建立股权委托账户,所有耕地折合成水浇地或者按照当前实际毛收入的一半计算收益,按照3%年收益计算资产价值,最后折算成优先股份,每年分红的时候按照此股份分红(实际分红为土地毛收入的一半),村组收到分红后按照农业户口数平均配收益。所有的公用地无偿转让给公司。
6.为了支持农户退出农业经济,设置农户股权上限(比如10亩地),一旦放弃农业户口的人过多,剩余的人不能无限获得土地分配,多余的收益记入公司股东权益。设置农业户口主动退出制度,一旦村组同意,农户可以将现在能获得的优先股转为普通股,并放弃农业户口(当然要有地方接受成为城市户口),原来的农户取得普通股后可以自由在股市上买卖。如果公司想收回一部分股的话也可以在股市上买。
7.公司承诺农户分批集中安置,安置点是风景区、交通关键点或城市郊区,安置的农户保留自留地。安置的人数以2万余人一起集中安置一个社区为主要模式。公司承诺农户可以以不超过自己股权对应的粮食额度优惠价格购买粮食用于自己食用或饲料用。公司承诺优先聘用考核通过的持股农户为产业工人。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以购买必要的生产工具,从而实现公司的股分化。
8.道路的问题,连接社区之间的道路和县道以上级别的道路由政府管理,用于农业生产的道路由公司管理。这块说一下,因为连接社区的道路政府管理的,管理道路是要花钱的,政府要想花钱少,最好社区就在城市边上,另外如果社区流失人口过多,政府管理又得花钱,这个也使得政府希望社区在城市边上。
9.农户不再享有表决权等干涉经营的权限,但可以成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公司的经营。
10.实行政企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政府管社会,公司负责经营。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什么必须回家种地的问题,而是户籍所在地会照顾个人生活的,这个大家都知道的,再纠缠就没有意思了。

通过以上制度安排以后,农民相当于拿到了土地流转时候的租金,只是通过股票红利的方式发放了。农民外出打工不受影响。农民继续经营土地也不受影响,当然前提是你得合格,不能是现在的小农经济了,也不能是文革时候吃大锅饭。原来村组模式下土地的分配制度也不受影响。

政企分离后,政府工作得到了大量的简化,不再负责农业这一块了,显然整个组织模式都将发生根本性的变革。由于农企规模非常大,资产总值很高,又是有限公司,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极大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亩产值也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当然这个得试点,总结经验,也不能光我一说就去干,我只是提供一个可行的思路。至于实际是否可行,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这个制度之所以可行,得益于科技的提高,否则农民需要天天下地劳作,农民离土地远了根本就不行。现在已经完全不需要了,农忙的一段时间可能还需要比较多的劳动力参与,其余时间都是机械作业,用工很少的。这样一来只要留一些宿舍就行,已经不需要农民必须和土地在一起了
[ 此帖被youyuan在2023-03-12 01:1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3-03-12
一个可行的办法是:
1.宅基地不动,不进行合村并庄,不进行上楼运动。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处置宅基地。
2.耕地所有权长期不变,承包权长期不变,经营权集中统一,且存在最低租赁土地价格(保护农民利益)。也就是说,在合理价位的情况下,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有权将农户耕地集中对外租赁经营,但所得租金属于承包户,且不得低于最低指导价。
集体经济组织的这一权力,需经过村民大会表决通过,但不需要100%(如超过80%同意即可),因为这样从法理上也解释通,所有权仍属于集体组织,农户通过所得租金仍具有间接经营权,村集体大部分通过说明租金尚可接受(或者不能百分百满意)。
任何政府机关、组织和个人,非经省级人民政府(不包括省政府工作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不得变更农户承包权。

3.严禁将耕地用作建设用地使用。设立一个时间节点,农户如此做,剥夺其宅基地使用权和田地承包权。经营企业如此做,则剥夺其土地经营权,并重罚,且拆除所建设的建筑,并追究法人代表刑事责任。集体组织如此做,则对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开除党籍、免职处分,所在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警告处分。对分管领导降职处分。

4.对于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拆迁、征收农民土地者,追究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刑事责任,对县级党委、政府班子其他成员进行开除党籍、免职处分。连坐制度,即从严治理。设区的市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严重警告处分。并停止该设区市建设用地审批5年。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3-03-12
就是土改嘛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3-03-12
不用您操心,现在农村几乎没小孩了。再过去几十年还有人吗?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23-03-12
1、户口在本村则享受本村的所有待遇,包括农田、宅基地待遇,户口迁出的已经不是本村成员,除了原有已享受的宅基地(农房)可以承续外,其它一切待遇都取消。
2、按照宪法村农田属于村集体所有,对农田每五年核算一次,过辈的、婚嫁就业外迁的他们原分配享受的农田应该退回村集体,户籍在村的人员其承包期到期的农田也应该退回村集体,退回的农田由村重新分配。
3、嫁入本村、新生落户本村的子女,作为村新成员在本村农田核算年度享有土地分配权利,以及宅基地分配权利。
【注】这样的规定意义:1、符合农田只属于本村集体,就是说本村全体村民所有,本村村民的确定唯一依据那就是本村户口。2、解决了外嫁的占有农田,而嫁入的要生存却没有分配到农田,过辈的占有农田,而新生的却没有可以生存的农田这种不合理现象。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23-03-12
以实际为主,拿诸城市来试点!刚好诸城市合并到了13街镇206个社区了。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23-03-12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1、户口在本村则享受本村的所有待遇,包括农田、宅基地待遇,户口迁出的已经不是本村成员,除了原有已享受的宅基地(农房)可以承续外,其它一切待遇都取消。
2、按照宪法村农田属于村集体所有,对农田每五年核算一次,过辈的、婚嫁就业外迁的他们原分配享受的农田应该退回村集体 .. (2023-03-12 10:22)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而不是一个人为基础,30年不变就是长期不变永久不变,这样一方面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解决了农民因为多占土地而多生、内卷的经济动机。另一方面是把土地作为了60+~80+养老的重要保障。60+~80+婴儿潮的七亿人,基本上农民,生于农村老于农村,缺乏养老保险,因此,即使子女都出去了,家庭承包地还可以作为中老年农民的一部分收入来源,即使70岁以后干不动了,还有一部分租金。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23-03-12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而不是一个人为基础,30年不变就是长期不变永久不变,这样一方面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解决了农民因为多占土地而多生、内卷的经济动机。另一方面是把土地作为了60+~80+养老的重要保障。60+~80+婴儿潮的七亿人,基本上农民,生于农村老于农村,缺乏养 .. (2023-03-12 12:05) 

老人离世了,土地还被户口远在大城市的人子孙占着,住上村上的村民最需要土地养老却分不到,这合理吗?土地承包应该建立在人户口在村期间,人离世了、出嫁了、外迁了,只要户口不在村了,所承包的农田合同就应该自然终止执行。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23-03-12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老人离世了,土地还被户口远在大城市的人子孙占着,住上村上的村民最需要土地养老却分不到,这合理吗?土地承包应该建立在人户口在村期间,人离世了、出嫁了、外迁了,只要户口不在村了,所承包的农田合同就应该自然终止执行。 (2023-03-12 14:01) 

户口在地就在,哪怕人常年在外。只有等户口上人死绝户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23-03-12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户口在地就在,哪怕人常年在外。只有等户口上人死绝户了 (2023-03-12 14:28) 

户口在可以享受你自己这一份,不属于你自己的那一份,就得退出。过辈的还占有土地子孙还要继承,那有一天如果村集体破产负债了,他过辈的老人是不是也要承担一部分债,他的子孙是不是也要帮着村里还?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23-03-12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户口在可以享受你自己这一份,不属于你自己的那一份,就得退出。过辈的还占有土地子孙还要继承,那有一天如果村集体破产负债了,他过辈的老人是不是也要承担一部分债,他的子孙是不是也要帮着村里还? (2023-03-12 14:48) 

迁到哪里呢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23-03-12
户口制度该取消了,都是中国人不应该如此区分,前面几十年城市户口沾光,后面几十年农村户口得利,是时候取消了。土地问题,市场在微观配置上更有效,但政府要管制土地用途和规划,发达国家也这么做的。对于土地是社会稳定基础这个说法,农业社会确实如此,在现代社会农业产值占整个社会产值很少了,充分就业才是现代社会的稳定基础。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23-03-12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户口在可以享受你自己这一份,不属于你自己的那一份,就得退出。过辈的还占有土地子孙还要继承,那有一天如果村集体破产负债了,他过辈的老人是不是也要承担一部分债,他的子孙是不是也要帮着村里还? (2023-03-12 14:48) 

即使子女户口迁走了,但是父母还在村子里,没有地,农村的老年人如何养老?村集体在承包期内收回土地,只有等户口上人死绝户了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23-03-12
回 jshliu 的帖子
jshliu:户口制度该取消了,都是中国人不应该如此区分,前面几十年城市户口沾光,后面几十年农村户口得利,是时候取消了。土地问题,市场在微观配置上更有效,但政府要管制土地用途和规划,发达国家也这么做的。对于土地是社会稳定基础这个说法,农业社会确实如此,在现代社会农业产值占整 .. (2023-03-12 18:13) 

没有户口,哪有学区房?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23-03-12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老人离世了,土地还被户口远在大城市的人子孙占着,住上村上的村民最需要土地养老却分不到,这合理吗?土地承包应该建立在人户口在村期间,人离世了、出嫁了、外迁了,只要户口不在村了,所承包的农田合同就应该自然终止执行。 (2023-03-12 14:01) 

远在大城市打工的人子人孙,能一辈子打工吗?从60+到80+七亿婴儿潮,有多少人有退休金?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23-03-12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远在大城市打工的人子人孙,能一辈子打工吗?从60+到80+七亿婴儿潮,有多少人有退休金? (2023-03-12 18:30) 

户口在村里,你别说去大城市,就是去美国、欧洲,也可以享受村民的待遇,反之,你只要户口不在本村了,即使落户到隔壁村,你也没有资格再享受本村的待遇。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23-03-12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一个可行的办法是:
1.宅基地不动,不进行合村并庄,不进行上楼运动。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无权处置宅基地。
2.耕地所有权长期不变,承包权长期不变,经营权集中统一,且存在最低租赁土地价格(保护农民利益)。也就是说,在合理价位的情况下,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有权将农户耕 .. (2023-03-12 06:21) 

如果农村人口不集中,改革就毫无意义了,自己想一下就明白了。人口散居,管理难度大,管理人员就要多;学校医院等安排困难,又是一笔浪费;离城市远,无法为城市提供劳力和消费市场;因为居民点和田地交错整体规划困难等等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23-03-12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以实际为主,拿诸城市来试点!刚好诸城市合并到了13街镇206个社区了。
 (2023-03-12 11:44) 

这种社区制度将在20-30年内彻底死亡,你不信就等着看。

诸城市这种社区化在一定的时期内是好的,但是并不适合未来。包括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国之所以有如此的成就的确是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但是这却并不是未来,未来还是大城市群都市圈都会区模式,现在一些边远的本应该是纯农业的县已经开始衰弱了,这个是很明显的事情

历史都一样的,我国用计划生育代替了殖民移民,但是圈地运动现在还没有呢,早迟要圈地运动的,只是形式和时间的问题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23-03-12
回 lhqsrc 的帖子
lhqsrc:户口在村里,你别说去大城市,就是去美国、欧洲,也可以享受村民的待遇,反之,你只要户口不在本村了,即使落户到隔壁村,你也没有资格再享受本村的待遇。 (2023-03-12 19:32) 

事实如此阿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23-03-12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这种社区制度将在20-30年内彻底死亡,你不信就等着看。
诸城市这种社区化在一定的时期内是好的,但是并不适合未来。包括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国之所以有如此的成就的确是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但是这却并不是未来,未来还是大城市群都市圈都会区模式,现在一些边远的本应该是纯农业 .. (2023-03-12 19:44) 

我靠不会吧,像诸城市这样的牛逼的县级市如果也衰落了,那就只剩100万人以上的二级大城市能够维持了!


整个中国二级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县城以上有4亿人口拖着剩下的10亿人努力突破中等收入陷阱!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23-03-12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我靠不会吧,像诸城市这样的牛逼的县级市如果也衰落了,那就只剩100万人以上的二级大城市能够维持了!
整个中国二级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县城以上有4亿人口拖着剩下的10亿人努力突破中等收入陷阱! (2023-03-12 20:03) 

🇺🇸大部分县人口不到十万阿,而且主要集中在县府里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23-03-13
回 youyuan 的帖子
youyuan:如果农村人口不集中,改革就毫无意义了,自己想一下就明白了。人口散居,管理难度大,管理人员就要多;学校医院等安排困难,又是一笔浪费;离城市远,无法为城市提供劳力和消费市场;因为居民点和田地交错整体规划困难等等 (2023-03-12 19:38) 

伙计:你说反了!事实上高度集中的上千万人口的超特大城市其管理难度,是农村管理难度的天大指数倍。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23-03-13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我靠不会吧,像诸城市这样的牛逼的县级市如果也衰落了,那就只剩100万人以上的二级大城市能够维持了!
整个中国二级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县城以上有4亿人口拖着剩下的10亿人努力突破中等收入陷阱! (2023-03-12 20:03) 

你理解错了,不是诸城市衰落,而是诸城市下的农村会衰弱,农村大部分地方都不会变成城镇,而是会变成农田。包括现在很多已经变成小集镇小城镇的地方也会再次回归农田。另外这个衰弱也是相对的,人少了,但是人均收入却会增长很多,农民或农业工人的生活水平也会极大提高,未来小汽车代步是很正常的出行方式

至于诸城市会不会衰弱这个不好说,他那个位置在好与不好之间,至少目前他未来的走势还看不清

另外现在无论欧美的农村都不是未来,他们的农村还是工业化早期时代搞的农场,差不多是以拖拉机等农用机械方便到达的范围建设的农场形式,还是不够大的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23-03-13
据中国建设报,全国共有6.6亿栋城乡房屋建筑。其中农村房屋量大面广,以栋数计占城乡房屋建筑总量90%以上,以面积计占一半。

六零到八零年代婴儿潮的大部分,并没有城镇退休金,他们必然生于乡村老于乡村,在城里也是为了带孙子。

他们大多数即使在城里买了房,也是为了儿媳妇,也不可能有能力再给自己买一套。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23-03-13
.建立农业股份公司,未来由公司管理所有大田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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