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为什么要恢复吕梁地(市)级建制
国难思老区,深山好备兵。1971年是共和国的多事之秋,也是“文革”动乱中更乱的年份。国内外形势骤变,中苏交恶,战备工作提到全局的高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吕梁地区恢复成立了。
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恢复成立吕梁地区等行政区划问题的通知》(晋革发 [1971]56号)文件指出,“根据国务院(71)25号文件批复,‘同意山西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恢复成立吕梁地区、方山县,成立交口县、娄烦县的调整报告。’为了适应战备和支援工农业建设的需要,加强对边远山区的领导”,“将晋中地区划分为晋中和吕梁两个地区,并将忻县地区的兴县、岚县、娄烦三个县和临汾地区石楼县划归吕梁地区。吕梁地区辖兴县、岚县、娄烦、石楼、临县、方山、交城、离石、汾阳、文水、孝义、交口、中阳共十三县和一个离石郊区。地区革委会驻离石县城。”离石县革委驻柳林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