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发的最终版,太复杂了,有坛友建议搞一个思维导图,那样也太复杂了,这次给一个简化版好了。
此
区划模式是我综合了中外
城市管理特点,以及多种城市理论而形成的,自认为已经极其完善的区划体系,非常适合管制型社会整体的
经济建设;对于自由型社会总体不变,略加调整即可。
本区划模式不仅仅是为了中国当下而设计,这个区划模式应该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本贴只欢迎就理想区划模式以及本帖所涉及到的问题的讨论,不欢迎就现实问题,特别是地域狗的讨论。
1.涉及到的基本理论
1.1 花园城市规划理论
1.2 城市绿带规划理论
1.3 六边形城市规划理论
1.4 城市
人口关系方面的理论
1.5 组合城市理论
1.6 城市群理论
1.7 城市
交通建设方面的理论
1.8 管理学方面的理论和实践
2.基本参数的计算
2.1 小学学区人口计算
小学学区人口=每年级班数*每班人数*人均寿命。
小学1-6班制。每班人数30-50人,人均寿命80-86。由此可得学区人数为0.24万-2.58万人
2.2 一小时交通面积
按照正六边形,面积=2.598R^2,普速地铁的旅行速度30km/h,取一半为15,带入公式可得面积为584.5平方公里。因为我国要求的建成区人口密度是万人/平方公里,无论从人口角度还是从面积角度,以此作为基本
行政区的面积都是合适的。
3.社会治理的基本体系
3.1 注重平级监督,平级是利益相关者,平级监督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证。
3.2 注重上级在目标制定上的重要性,上级统筹制定目标,下级执行是最好的政策制定方式,不赞同下级完全自治的模式。
3.3 社区管理和行政管理分离。这个是西方流行的模式,我个人也赞同该模式。
4.社区模式
社区严格按照小学学区建设,一个小学的学区就是一个社区,要新设立社区就必须建设小学,小学以6班制为最优,不得低于1班制,无法支撑小学的不得建立社区,特殊地方确实有必要的,特别处理。
社区实行多级管理模式,农村地区目前的村组关系维持不变。实行社区-行政村-组的管理模式。城市地区现在的社区关系取消,实行社区-行政居民点-小区的管理模式。城乡交界处,社区可以同时管理行政村和行政居民点。行政村统一称为*村,行政居民点统一称为*居。城市社区如果居住比较集中,又无特殊情况的可以不设置行政居民点,直接由社区管理小区。
社区需要提供养老、医疗、教育等服务,这些机构可能是上级设立也可能是社会单位,但是统一由社区履行平级监督职能。
5.行政区划模式
实行3.5级,具体为:
地方1级为省、直辖都、直辖府、特别
行政区等其他非统一区划
地方2级为都、府、郡、州
地方3级为区、市、镇、乡
地方3.5级为街道
街道是区、市的派出单位,设置要求是区市人口超过50万,可以按照平均人口不低于20万或3个孰多的原则设置。也就是说分街道的区、市最少3个街道。街道不再区分农村和城市。
区是大城市的组成部分,区的具体设立方法见都府郡州。
市是独立的城市,设市的要求是产业和人口有一定的规模。
镇是已经有中心社区的农村地区的行政单位,未来全部乡都应该改制为镇。
乡是采用传统农村组织的地区的行政单位,乡没有建成明显城市化的中心社区。
区市镇乡,统一按照一小时交通面积也就是584.5平方公里(大一点小一点没有太大关系,主要关系到农村或绿带的多少)设置,如果在此面积内无法建立社区的则合并入附近的行政单位。此面积是区域的总面积,但是城市方面允许建设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密度原则上不低于万人/平方公里。不超过2万人/平方公里。
都是极大城市所在行政区的通名。极大城市应该采用1+6,7区制模式。其中1个中心市区建设人口规模是640万,6个非中心市区。每个区建设人口规模是320万,总的城市人口规模是2560万人。
府是超大、特大城市所在行政区的通名。采用7区制时320+160*6=1280万人。160+80*6=640万人。采用4区制的时候320*4=1280万人,160*4=640万人
郡是中等城市和大城市所在行政区的通名,郡只有一个区,所以郡实行直接管理街道的体制。I型大城市一个区320万人,II型大城市一个区160万人。中等城市一个区80万人,可以放开到50万人以上设郡,因为50万就可以分街道了。
州是没有中等以上城市的行政区的通名,原则上州府所在地必须建设中心社区,可以特准州府所在地无论多少人口只要建立中心社区了就可以设市。
特大超大城市不支持人口规模太小的区,因为低于160万人口的区原则上不适合建设轨道交通。7区制160+80*6=640万人中,80万人口的,已经是依赖于中心市区轨道延伸到非中心区了,自己已经无法建设轨道交通了,这个已经是极限了。
备注:人口按照以下梯度执行,2560万、1280万、640万、320万、160万、80万、40万、20万、10万、5万、2.5万以下(一个社区)。其中单一区最大允许640万人并且这样的区尽可能的少。
省是一般的地方一级区域管理型政府。直辖都、直辖府相当于现在的直辖市
所有少数
民族自治地区只需要在通名前面冠上民族名即可,不需要增加自治字样。
在特殊情况下允许都、府管郡、州,区、市管乡镇。
都、府、郡、市都是实级政府,省、州、镇、乡是区域管理型政府,区和街道是半实级政府。
多区制城市为组合城市。
6.城市居住和交通的建设问题
因为我是严格按照面积设计的基本行政区,这个面积是适合建设一小时普通交通圈的,因此未来只需要在市区内部建设普通轨道交通,市区之间则以快速轨道交通相连就可以了。
居住方面也一样,区市内部解决居住问题,原则上出现封城的时候,区之间可以完全隔离,区内可以正常运转。
7.本区划设计相对于现在区划模式的优点
7.1解决了市管市的问题
7.2解决了现在城市人口统计和城市群人口梯度、城市认同等问题。
这块其实问题不少的,只是大家没有感觉到罢了。比如上海市为什么在2560万左右就停滞了,这个就是因为他全区域认同是同一个市,那么城市群要求他这么多人口,他就只能停在这个人口上,不可避免的要出现各种建设不合理的情况。广域市不能是一个市,只能是一个都会区,一个城市经济区。采用本区划模式就可以充分避免这种混乱。
7.3解决了现在混乱的市内交通建设和居住问题,提高了城市效率
7.4减少了区划层级,精简了管理人员数量,明确了管理职责
7.5采用多种通名,避免了不同管理形态之间的矛盾,以及避免了单区市的问题
附录:全国总的经济区和大城市分布情况的规划:
1.全国分为11个经济区,11个经济区按照人口密度分为两等,分别为人口密集区和人口稀少区。具体为:
1.1 华北环渤海经济区 北京、天津、
山东、辽宁。 以北京、济南和沈阳为中心,并建设北京为中心的都市连绵区。设北京都。
1.2 华东长三角经济区 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以上海、南京和杭州为中心,并建设上海为中心的都市连绵区。设上海都。
1.3 华南珠三角经济区 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台湾、香港、澳门。以广州、南宁和厦门为中心,并建设广州为中心的都市连绵区。设广州都。
1.4 西南长江上游经济区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以成都、重庆、昆明为中心。并筹建以成都为中心的都市连绵区,设成都都。
1.5 中原黄河中游经济区 河南、山西、陕西。以郑州、西安和太原为中心,并筹建郑州为中心的都市连绵区,筹建郑州都。
1.6 中南长江中游经济区 湖北、湖南、江西。以武汉、长沙和南昌为中心,并筹建武汉为中心的都市连绵区,筹建武汉都。
1.7 东北黑龙江经济区 黑龙江、吉林。以黑龙江、长春、吉林为中心。本区人口较少,以中心城市建设为主,筹建哈长吉城市密集区和哈大齐城市带。
1.8 西北黄河上游经济区 甘肃、青海、宁夏。以兰州、西宁和银川为中心。本区人口较少,以中心城市建设为主,筹建西兰银城市带。
1.9 内蒙古漠南经济区 内蒙古。以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为中心。本区人口稀少,以中心城市建设为主,筹建呼包鄂城市密集区。
1.10 新疆天南地北经济区 新疆。以乌鲁木齐、伊宁、喀什为中心。本区人口较少,以中心城市建设为主。筹建天北城市带和喀什中心市。
1.11 西藏高原经济区 西藏。以拉萨为中心。本区人口极其稀少,不太适合城市开发,建设拉萨中心市和边贸小城市。
改用新区划模式后,城市连绵区是很好认定的,区和市是城市型的区划,区市连绵的就是城市连绵区,区市连绵+相望的就是密集区,等等,直接从基本行政单元的通名就可以判断高级城市形态了。这样在经济建设和规划上将会极其方便,不会再像现在这样完全没有可供参考的标准。城市连绵区和城市密集区内城市等级也好判定,直接按照全区域人口总数对应的级别判定就可以了。
2.自由型社会下的调整
地方1级,采用单一模式的称为省,采用复合模式的称为州
地方2级统一为郡,一个郡管的县的数量如果可以的话不得低于7个,一般来说18个左右为优,如果严格六边形的话,1+6+12=19个,一般来说是做不到的。
地方3级为县,县按照基本行政单元设置,也就是大约584.5平方公里
社区体制方面,农村社区称为乡镇,原始的为乡,现代化的为镇。高级的社区体制为市,市按造规模分为若干个形态。
单一社区的市称为单一市
多社区的市称为分社区的市,市下设社区
社区非常多需要分街道的为分街道的市,市下设街道,街道下设社区
市的规模超过一个县的称为分区的市,市下设区,区下设街道,街道下设社区。
一个分区的市不可能超过一个郡,不同郡之间一定设立不同的市。
一个分街道的市不可能超过一个县,不同县之间一定设立不同的市。
县下的乡镇市的数量一定是县管得过来的,如果出现管不过来的情况,那么就意味着人口已经非常密集,就应该由政府引导组建更大规模的市
分区的市的区,同时也是一个县,县和区是两套管理机构,县和区不一定完全重合,如果不重合一定是县的范围大于区的范围而不是相反。
省、郡、县主要负责民政、法律等方面的工作,不负责城市规划、经济发展、社区服务等具体工作,后者由市镇乡等自治体负责。
乡、镇、单一市、社区依然以小学为纽带。以小学决定人口,以人口决定其他基本服务单位的规模。
自由型社会下的城市一般都是狭域市,并且政府还需要想办法限制市的无序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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