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三县为例,如果并入京津,存在套利空间,地价、房价必然暴涨,骤然起落最终会把市场搞砸,也会造成税源流失,有关部门肯定不愿意
如果规定京津方面的商品住宅用地:第一年70年产权,第二年69年产权……第60年10年产权,到期后开始征收不动产税
而北三县新拍卖土地一律直接固定为拿地10年后就开始征不动产税,是否就可以维持现有地价水平,也给刚需客群提供了相对低价的居所,还避免了税源被先入场的占据
如果原住民选择卖房套现,要么买10年后就可以收不动产税的新房,要么去投资、去消费,都对城市发展有利
如果卖房后去外地,只要严格执行外汇管制,肉还是烂在锅里,在异地的投资、消费,也算是京津对异地的转移支付了,对国家发展也没有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