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州邈县:清代地方官员中,总督巡抚和道员都是差遣官,总督巡抚相当于中央常驻地方的特派员,而道员相当于省派驻下面的特派员。用的印信叫关防,长方形,总督巡抚用银关防,长三寸二阔二寸,道员用的铜关防,长二寸九阔一寸九。
而自布政使按察使以下到各府州县官都叫正印官,用的印信叫官 ..
(2023-08-01 20:30)
可以重翻《清会典》《清实录》《清史稿》,了解一下清朝的差遣官的。
差遣官职官化,本来就是正常的。不要以为一种官职是差遣官,就永远是差遣官。
清朝差遣官有一个明显的特色就是,差遣官本身没有品级,官员本人原来是什么品级,在差遣上还是原品级(拿原官职的工资和补贴,差遣职务自带的补贴除外。差遣中途还可以升官),交差后还是回到原单位上班,或者皇帝给予新的官职。
清朝的差遣官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皇帝任命的,职衔前面会有钦差(钦命)等字。如钦差驻藏办事大臣。一种是地方大员任命的,如清末各种局(包括设治局)的会办、委员等。
獬豸补表示是风宪官。不仅道员,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御史、给事中、按察使都是獬豸补。当然,随着清朝官职具体事务的调整,道员不完全负责监察,实际还有很多行政事务,并不完全受补子左右。到台湾建省时,巡抚直接兼理藩司事务,藩司虽名为藩司,但实际负责臬司事务(也就是察锦鸡补负责獬豸补的事),臬司成为台湾道的加衔(只负责道员本职事务)。獬豸补是明朝制度遗留下来的东西,清朝虽然作出了一定的调整,并没有完全规范化。
这种明朝制度遗留的东西,清朝作出调整,但没有规范化的东西很多。如总督、巡抚、厅同知和通判、设治委员等,都是用的关防(条记,长方形),而不是正印。但并不防碍他们干着正印的实际事务。清朝也作出一定的调整,如督抚的印泥用紫印,而不是用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