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长治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晋政函〔2019〕123号),现将我市上党区、屯留区、潞城区、壶关县、沁源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通告如下:
一、上党区撤销韩店镇,设立韩店街道,以原韩店镇的行政区域为韩店街道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保持不变。撤销郝家庄乡,设立郝家庄镇,以原郝家庄乡的行政区域为郝家庄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二、屯留区撤销麟绛镇,设立麟绛街道,以原麟绛镇的行政区域为麟绛街道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三、潞城区撤销史回乡,设立史回镇,以原史回乡的行政区域为史回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四、壶关县撤销桥上乡,设立大峡谷镇,以原桥上乡的13个村民委员会,树掌镇的东柏坡、西柏坡、东脑、紫团、庄则上5个村民委员会和石坡乡的下石坡、马安驼2个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域为大峡谷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五、沁源县撤销王陶乡,设立王陶镇,以原王陶乡的行政区域为王陶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