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751阅读
  • 10回复

[市制]如果扩编“较大的市”的话,可以考虑将已经通地铁或正在修地铁的普通地级市批准为较大的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06-24
如果扩编“较大的市”的话,可以考虑将已经通地铁或正在修地铁的普通地级批准为较大的市。毕竟一个城市都通地铁了,那想必肯定是规模较大的城市,作为较大的市也是名副其实的,把“较大的市”这个概念彻底用起来

此处的地铁也包括温州、芜湖的轨道交通,虽然他们有时候不被认为是狭义上的“地铁”
[ 此帖被呂俊秀在2024-06-25 17:49重新编辑 ]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06-24
"较大的市"是承接的作用.
看这么多年情况,慢慢会被 "设区的市"取代~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06-24
地级市(设区市)实际上已经被默认为较大的市(立法法)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06-24
当年较大的市是为了铺垫设区的市,现在希望较大的市能真正排上用场,用来表示真正较大规模的城市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06-25
设区市相当于日韩的设区市了,但是要低一级。实际上特定市、特例市、政令市和副省级市相通的,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06-25
从54宪法的原旨和当时施行市制的背景来看,“较大的市”就是“规模比较大的市”的意思。既然历代宪法均未对“较大的市”做出其他规定,又未授予有任何机构以批准“较大的市”的职能,那么设区县的市就是“较大的市”,而给设区的市批准一个“较大的市”的帽子反而有违宪嫌疑。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06-26
普通地级市都有地方立法权了 较大的市可以退出历史舞台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08-31
回 shuraul 的帖子
shuraul:普通地级市都有地方立法权了 较大的市可以退出历史舞台 (2024-06-26 09:40) 

也可以另外的角度把这个概念真正用起来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08-31
有地铁的市都有高铁,高铁地铁联运,大大提高了客运效率,全国大部分人口稠密地区一日可达,1000公里内一日可以往返。这些通地铁的城市人口本来就多,因为交通的便利会加速聚集人口,有地铁的城市设为较大的市可行。
[ 此帖被jshliu在2024-08-31 23:1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08-31
中西部完全可以这样操作,因为除了洛阳以外,能修独立(蹭隔壁的不算)大运量(中小运量轨交不算)通勤轨交的城市,省会以外只有洛阳,没有地铁的省会(拉萨、西宁、银川、海口)也是公认垫底的几个

虽然洛阳某些方面的数据被超过,但综合多项指标,洛阳依然是排名靠前的

(有些是资源城市,经济数据与总体实力并不匹配;有些大家懂的)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08-31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中西部完全可以这样操作,因为除了洛阳以外,能修独立(蹭隔壁的不算)大运量(中小运量轨交不算)通勤轨交的城市,省会以外只有洛阳,没有地铁的省会(拉萨、西宁、银川、海口)也是公认垫底的几个
虽然洛阳某些方面的数据被超过,但综合多项指标,洛阳依然是排名靠前的
(有些 .. (2024-08-31 21:20) 

这些没通地铁的省会其实也可以视同较大的市,但无需编入较大的市的行列。国务院批准的那些较大的市也不包含省会,估计就是默认省会算较大城市了吧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