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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如果扩编“较大的市”,可以新增的地级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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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06-25
江苏省(1)
常州
浙江省(3)
温州市、绍兴市、金华市
安徽省(1)
芜湖市
广东省(2)
佛山市、东莞市

接续上一个帖子: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84749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06-25
所谓较大的市是为了赋权(赋予立法权)。随着设区市立法权的获得,“较大的市”已被扫进历史的回收站了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06-25
较大的市分为区县,如今地级市,绝大多数都管理区县,事实上都是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06-25
改开初期搞“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本质上是中央不愿意全面放开地方立法权,这个操作其实才是真正涉嫌违宪的(而不是地级市涉嫌违宪)。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06-25
搞得和说书一下,还接上回~~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06-25
中国的设区市=地级市=立法市=较大的市=省辖市。基本上是这样的。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06-25
现在已经都是较大的市了。
较大的市就两点,一个是法律上赋予管辖区县的权力,第二个就是地方立法权,现在的地级市全部得到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06-25
算了家人们,还是看看隔壁的副省级市扩容吧。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06-26
回 ort.lib 的帖子
ort.lib:算了家人们,还是看看隔壁的副省级市扩容吧。 (2024-06-25 23:06) 

副省级市不容易扩容,所以才想着把“较大的市”真正用起来,去扩容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06-26
这逻辑。。。“扩编”?它依法存在的前提下,才叫扩编。它依法存在么?
第一步,哪条法律批准设置“较大的市”?
第二步,它对应什么等级?(直辖市肯定不是,省辖市又与县并列)。
如果没有第一步,后面都是白搭。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06-26
回 野马头 的帖子
野马头:所谓较大的市是为了赋权(赋予立法权)。随着设区市立法权的获得,“较大的市”已被扫进历史的回收站了 (2024-06-25 09:49) 

法律老大(宪法)都没有批准设置较大的市,法律小弟(其他法律)赋权能说了算?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06-26
回 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东亚第一精英:中国的设区市=地级市=立法市=较大的市=省辖市。基本上是这样的。 (2024-06-25 18:22) 

重庆也设区,是省辖么?你小学语文没毕业吧(逻辑这么差)。。。。。哈哈哈哈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06-26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重庆也设区,是省辖么?你小学语文没毕业吧(逻辑这么差)。。。。。哈哈哈哈 (2024-06-26 09:19) 

我以前也以为“设区的市”可以用来泛指所有设市辖区的市,但定义上只表示地级市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06-26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法律老大(宪法)都没有批准设置较大的市,法律小弟(其他法律)赋权能说了算? (2024-06-26 09:18) 


能,宪法没有禁止的,其他法律当然可以赋权。除非你找出比较明确的冲突的点。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06-26
回 无影人 的帖子
无影人:这逻辑。。。“扩编”?它依法存在的前提下,才叫扩编。它依法存在么?
第一步,哪条法律批准设置“较大的市”?
第二步,它对应什么等级?(直辖市肯定不是,省辖市又与县并列)。
如果没有第一步,后面都是白搭。 (2024-06-26 09:16) 

给你科普一下目前已有的较大的市:唐山市、邯郸市、大同市、包头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宁波市、淮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洛阳市,其中大连市、宁波市、青岛市已经是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所以用扩编这个词没有任何问题
[ 此帖被呂俊秀在2024-06-26 17:39重新编辑 ]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06-26
回 zhanghen 的帖子
zhanghen:能,宪法没有禁止的,其他法律当然可以赋权。除非你找出比较明确的冲突的点。
 (2024-06-26 10:01) 

无影兄只是看到地级市就来出警而已,已经是日常了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07-29
回 bundesreich 的帖子
bundesreich:改开初期搞“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本质上是中央不愿意全面放开地方立法权,这个操作其实才是真正涉嫌违宪的(而不是地级市涉嫌违宪)。 (2024-06-25 11:01) 

只要是地级行政区都可以有地方立法权。较大的市不应该只用来赋予地方立法权,而应该像字面意思一样用来表示规模较大的城市。我个人的想法是较大的市用来和直辖市、副省级市一样管县(市),其他地级市只管区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07-30
回 呂俊秀 的帖子
呂俊秀:
只要是地级行政区都可以有地方立法权。较大的市不应该只用来赋予地方立法权,而应该像字面意思一样用来表示规模较大的城市。我个人的想法是较大的市用来和直辖市、副省级市一样管县(市),其他地级市只管区

一点意义都没有!
之前只有市辖区 可以设置街道,到后来 县级市和县 都可以了.
已经有了 计划单列市,也不知道啥时候 全部取消;
已经有了 副省级城市,并不是 副省级市,这名字取得 有点怪.

别搞这么多概念性的东西,
让所有人增加 认知负担.
没有人会遵守的.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07-30
回 charles960 的帖子
charles960:一点意义都没有!
之前只有市辖区 可以设置街道,到后来 县级市和县 都可以了.
已经有了 计划单列市,也不知道啥时候 全部取消;
已经有了 副省级城市,并不是 副省级市,这名字取得 有点怪.
....... (2024-07-30 05:12) 

改变现在地级市泛滥的现象,意义重大。很多地方没必要市管县或地改市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07-30
回 呂俊秀 的帖子
呂俊秀:改变现在地级市泛滥的现象,意义重大。很多地方没必要市管县或地改市 (2024-07-30 06:58) 

木已成舟,回不去了~~~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07-30
回 呂俊秀 的帖子
呂俊秀:改变现在地级市泛滥的现象,意义重大。很多地方没必要市管县或地改市 (2024-07-30 06:58) 

呂俊秀:市建制以城市为本,市辖区的范围贴近城市。管县只是附带,可有可无(对于北京上海而言也是如此)
如果市建制以管县为本,那才叫脱离本质 (2024-07-30 09:02) 

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85026&page=1

很多人反对地级市管县,却总想着把直辖市变成省的规模,这是本坛精分之一。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07-30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85026&page=1
很多人反对地级市管县,却总想着把直辖市变成省的规模,这是本坛精分之一。 (2024-07-30 09:19) 

我反对把直辖市当省用,直辖市就是地级市的架构,只是市本身被拔高一级而已。而且也不反对所有地级市管县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07-30
回 呂俊秀 的帖子
呂俊秀:只要是地级行政区都可以有地方立法权。较大的市不应该只用来赋予地方立法权,而应该像字面意思一样用来表示规模较大的城市。我个人的想法是较大的市用来和直辖市、副省级市一样管县(市),其他地级市只管区 (2024-07-29 20:23) 

宪法里地区只是派出机构,对上级负责。地级市有人大和地方立法权,市府由人大(含各县人大代表)选举,从法理上地级市比地区更能代表县。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07-30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宪法里地区只是派出机构,对上级负责。地级市有人大和地方立法权,市府由人大(含各县人大代表)选举,从法理上地级市比地区更能代表县。 (2024-07-30 09:29) 

所以地区不应该只作为派出机构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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