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下我的结论吧
总体来说:
1.加强从
乡镇到地级市的自治性,并以地级市为责任主体。
2.既然加强了各级
区划的自治性,干脆取消少数
民族区划的特殊性,统一在正常
行政区前面冠民族名字即可。
3.行政层级保留现在的状况,以市作为自治的含义。各级区划通名如下:
乡镇级。不自治的为街道、半自治的为乡、镇(思考来思考去还是保留乡镇两种)、自治的为市镇
区县级。不自治的为区、半自治的为县、自治的为市县。
地市级。不自治的为(直辖市辖)区、半自治的为州(地区统一改州)、自治的为市或市州。
4.重新定义各级的
规模 人口密集地区的街道、镇、市镇的人口应该20万人以上,人口相对稀少的乡镇应该以600平方公里为面积上限,人口特别稀少的荒地众多的荒地附属在乡镇,各按具体情况设置。
人口密集地区的区(不足600平方公里的)人口应该在200万人左右(10个街道)、人口相对稀少的县应该以5000平方公里为面积上限(40公里都市区范围),人口特别稀少的荒地众多的,原则上应该管辖至少8个乡镇
原则上设区的市应该至少管辖3个区,设街道的市镇、县、市县应该至少设置3个街道
市辖区原则上应该覆盖40公里半径都市区范围,采用大市制的地方,市全域如有可能应该覆盖80公里都会区范围。不能覆盖40公里半径都市区的地级市原则上应该撤销。
市辖区由多个实际
城市组成的,主市区规模不超过150万人的,原则上不拆分为多个区。
直辖市的郊区如有可能应该以覆盖40公里半径都市区范围为基础调整区划设置形式。
支持特大以上城市按照1+6的模式设置市辖区(就是1个600平方公里左右的中心城,按每200万分一个区可以分为多个区;中心城外分为6个城郊合一的区)
5.行政(组织)
管理和财政管理分离
原则上行政管理只管一级,财政管理管2级。也就是行政管理上省管理厅级和副厅级官员和单位,财政上省需要管到处、副处级单位。
预计按照此模式设置区划后乡镇级单位可能要大幅撤掉2/3以上,县级要撤并近半,地级市需要撤并1/3左右
以江苏徐州为例:
按此模式,徐州市辖区合计人口320万,应该分为3区而不是现在的5区;徐州下属各县市规模都不达标,按方向应该予以合并,丰县、沛县应该合并为丰沛市县、邳州市和新沂市可以合并为新沂市县,睢宁县保留
这徐州应该从现在5区2市3县,调整城3区1县2市县。10个调整成6个。
连云港的话,则,海州区和连云区合并、东海县改区(母县性质虽然距离42公里左右了),灌云和灌南合并改区或保留县(这里按保留县来算)、赣榆区不变,3区3县,调整成3区1县。
西藏阿里的话,首先阿里地区改为阿里州
改则和措勤县应该合并,都不足8个乡镇,合并后2镇10乡
噶尔县、扎达县、普兰县应该合并,都不足8个乡镇,合并后3镇12乡
日土县、革吉县面积比较大,不太好合并可以保留
阿里从7县调整成4县。如果改为阿里市的话则可以3区1县。
黑省的完整方案见:
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84937&ds=1&page=1&toread=1#tpc[ 此帖被youyuan在2024-07-04 17:2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