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显示,邯郸市1983年重新成为省辖市,下辖邯山,丛台,复习,郊区,峰峰矿区五区和邯郸县。可是这五个区中峰峰是56年由峰峰市改建,郊区从解放前就一直存在,另外三区也是由解放时就存在的市区分设而来,这五个区一直作为县级单位存在。而这期间,1952年邯郸专区峰峰区升级为地级,同时邯郸重新设立县级市,1953年升为地级市,1955年峰峰地级市设立,1956年地级峰峰市降为邯郸市辖区。1958年邯郸降为县级市。这期间邯郸市区,郊区,峰峰矿区一直存在。1960年邯郸地区撤销,邯郸变为地级市,辖区包括原邯郸邢台两个地区。一年后,邯郸邢台地区恢复,邯郸重新降为地区下辖县级市。直到1983年。现在想整清楚的是,六十到八十年初,邯郸市,到底属于哪个级别,说是县级市,又有下辖县级区,说是地级又归属邯郸地区领导。这有些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