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同意红桥区人民政府迁移咸阳北路街道、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驻地的批复
津民函〔2024〕8号
红桥区人民政府:
你区咸阳北路街道、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驻地由清源道4号迁移至本溪路8号,驻地所在社区由凤城社区变更为绥中社区;将丁字沽街道办事处驻地由五爱道24号迁移至风光里小区东院55号,驻地所在社区由六段社区变更为光采社区。
红桥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25号)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审批机关批准行政区划变更的信息,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完成后,按时上报行政区划完成变更情况报告。红桥区民政局要及时更新行政区划图标准样图报市民政局审核,并按照地图管理有关规定送审后向社会公布。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