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8月21日消息,为进一步放大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协同培育壮大上海开放型经济新动能,全面形成“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生动局面,经市政府同意,确定黄浦、徐汇、虹口、杨浦、宝山、闵行以及松江综合保税区、漕河泾综合保税区、奉贤综合保税区、金桥综合保税区、青浦综合保税区、嘉定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现印发《上海自贸试验区黄浦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上海自贸试验区徐汇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上海自贸试验区虹口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上海自贸试验区杨浦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上海自贸试验区宝山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上海自贸试验区闵行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松江、漕河泾、奉贤、金桥、青浦、嘉定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