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形势下本身非城关镇、工业园或者临近地级市人口都不剩多少了,无法应对现实问题,不可能大规模分设了,分设反而会导致各种问题,加大成本。小县还是数量太小,影响范围有限,但到最晚2040年左右还是得被提上台面。最终的命运只会是被撤销一大批。
我认为应该恢复区=区公所的职能,把现在的各个市辖区整合起来,只要是原来附郭县体系或者距离很近的,都组成县级市,市辖区变成各种区公所,然后地级市改地区,并规定只有县级市可以设区公所,所有现有县级行政单位都必须人口和经济达到一定标准了才能设置县级市,发达的县当然也可以设县级市自己设区公所,这样才能理清楚各种名称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