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我国未来大量的农村老人会通过自然死亡消减。因此显然不能使用永久建筑,如果使用永久建筑的话必然会存在大量的空置房。
我考虑的结果是直接采用钢结构可拆卸房屋。因为空巢老人大多数是1-2人,只有少数带晚辈,因此以40平米2居室紧凑型住房为主就行了。这样子女短期看望父母也有地方住。
房屋产权归政府,人死了政府收回,钢结构可拆卸房屋的话,残值比较高,这样还可以有效的降低房屋的实际成本,如果要永久产权的自己贴钱,无产权的不花钱。
楼层方面,我个人觉得3*3比较合适(备选2*3或3*2)。这样比较节约土地,而且三层老人上楼也还行。9户形成一个整体互相照应还是比较好的。
考虑到老人的生活习惯等以及国家目前能承担的养老金、农村老人能拿到的田地租金等情况,个人觉得保留自留地还是相当有必要的。自留地2分旱地种植瓜果蔬菜也够的。
土地方面直接置换就可以了,反正都是拿田租自己又不种,至于是实际的田,还是账上虚拟的其实都一个样。
人口集中后,土地自然也就集中了。实行以国营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参与的现代农业企业制度就可以了(农业现代化)。
新房建设,政府先垫款,农户以宅基地置换,宅基地转让给新成立的农业企业折算股份就可以了。
我初步估计平原农业区600平方公里一个集中点,有
县城的就靠县城,有
中心镇的就靠中心镇。集中的效率主要看资金筹集情况,资金少的就优先集中偏远的
交通不便、工商业不发达的村。
我个人觉得还是要搞起来,毕竟是社会主义国家,讲究主观能动性,坐等老人死亡实在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该干的事情。关键是土地集中后,我个人估计是可以有效的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食物隐性产出提高10%-15%问题不大,不要小看这个提高。这个对当下诸如国防问题、人口问题等可能影响非常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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