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 年 2 月,恢复黄埔区建制。辖地包括原黄埔公社的长洲、茅岗、横沙、下沙、文冲、姬堂、双沙等 7 个大队及黄埔港。1975 年 5 月,又从郊区萝岗公社划出南岗、夏元、南湾、沙浦、庙头、笔岗、沧联等 7 个大队归黄埔区管辖。其时,广州郊区辖 15 个公社:三元里、石龙、萝岗、人和、太和、石井、竹料、九佛、钟落潭、江村,以及东圃、沙河、鹤洞、新滘,另有一个珠江渔业联社。从此,建置与区划也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其时郊区的土地面积为 1 295 平方公里,人口 114.22 万。
1981 年 6 月成立矿泉街,辖三元里公社的居民户。
1984 年公社改为区,大队建乡。郊区设 14 个区公所,243 个乡政府;另外还有 1 个渔业联社。
1985 年 5 月,经国务院批准,从广州市郊区划出沙河、东圃 2 个区及五山、员村、沙河、车陂 4 条行政街,建立天河区;划出鹤洞区和芳村、鹤洞 2 个行政街建立芳村区。郊区的范围有所缩小。
1986 年 5 月,将广州市郊区辖下的新滘区和赤岗街划归海珠区。郊区范围进一步缩小。
1986 年 12 月,广州市郊区撤销区公所,改建为 12 个镇,新设三元里街,连同原有的矿泉街、槎头街,共 3 个行政街,另有 1 个渔业联社。
1987 年 1 月 23 日,广州市郊区更名为白云区,列入城区建制。面积 1 042 平方公里,人口 64.19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