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市这个,主要是
县级市如何处理的问题,现在觉得可以分为几种类型分别解决:
1.和
地级市有
一体化条件的,市改区。原则上
县城距离地级市驻地40公里范围内的可以考虑改区
2.本身
规模大有进一步
城市化条件的,扩大规模或改为地级市由省直辖。原则上周围半径40公里范围内应该作为其管辖范围,也就是如果是省直管县级市面积3000-6000平方公里比较合适
3.本身规模小,因为当年追求
城市化而按照第二类标准改为县级市的,可以改回县,比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之类
4.边境商贸城市,直接改区
这样处理以后,市不再代管县级市,市分为区和县。边境商贸区可以看着是城市的特殊功能区(和港口、矿区之类类似)
还是举个例子吧,以河北为例:
河北的辛集市做了省直辖试点结果很是失败,我个人认为就是因为规模太小了。
[ 此帖被youyuan在2024-12-11 22:25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