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综合考虑,现在的政区减少一级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减少一级以后就太紧凑了,没有余量,因此可以考虑依然使用现在的层次结构,不减少。
在不减少层次的情况下,就需要省级、地级、县级、乡镇级、村社级,5个独立城市型区划的通名。
村社一级可以用坊、里;乡镇级可以用邑;省级可以用都,这个一般能普遍接受
那么就是地级和县级两者之间,可以地级叫郡、府;县级叫市。也可以地级叫市,县级叫郡、州
另外也可以采用复合通名,市只表示这个地方是城市型自治单位。这样各级称呼可以是上海市省、苏州市郡、昆山市县、花桥市镇、**市社区。但是似乎很难得到认同
但是无论怎么说吧,个人不建议直接的市管市制度,带来很多问题;也不支持全区化,所谓的名不正言不顺,全区化看上去公平,实际上磨灭了各自的任务目标,并不好
要说倾向,个人是倾向于地级称为郡,县级称为市;如果考虑路径依赖的问题,则可以反过来,地级称为市、县级称为郡
最后在城市管理上,组合市个人也是倾向于多城市管理,而不是组合市由一个市政府全权管理。后者太容易摊大饼了。比如上海,嘉定、宝山之类的,个人是觉得设市会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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