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的风向是边疆
行政区优化增设,如三沙市设立西沙区、南沙区;西藏错那县、米林县
撤县设市;新疆和田增设和安县、和康县。
西藏最近审议通过了边疆
地区行政
区划优化
方案(我记得看过报道,但现在找不到新闻了)。坛友来猜一猜会有哪些动作?
我先来猜一波:
1.吉隆县改市(驻吉隆镇)
2.亚东县改市。
3.察隅县改市,或者察隅县政府迁至老察隅,析设科麦县。
4.析左贡、察隅二县,恢复碧土县。
5.析芒康县,恢复盐井县。
6.析仲巴县,恢复隆格尔县。
7.撤工布江达县,设太昭市。
附1983年的西藏
行政区划
调整(未实现)
1.设立尼玛县,以班戈、申扎二县部分行政区域为尼玛县行政区域,县府驻尼玛。(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2.设立盐井县,以芒康县部分行政区域为盐井县行政区域,县府驻下盐井公社。(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3.设立碧土县,以左贡、察隅二县部分行政区域为碧土县行政区域,县府驻碧土公社。(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4.设立妥坝县,以昌都、察雅、江达三县部分行政区域为妥坝县行政区域,县府驻妥坝公社。(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5.设立生达县,以昌都、江达二县部分行政区域为生达县行政区域,县府驻生达公社。(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6.设立隆格尔县,以仲巴县部分行政区域为隆格尔县行政区域,县府驻隆格尔公社。(国务院1983年10月7日批准)
7.恢复林芝地区。将拉萨市墨脱、米林、林芝、工布江达四县、昌都地区波密、察隅二县和山南地区朗县划归该地区管辖,地区行署驻林芝县八一镇。(国务院1983年10月8日批准)
8.恢复江孜地区。将日喀则地区亚东、康巴、岗巴、江改、仁布、白朗六县和山南地区浪卡子县划归该地区管辖,地区行署驻江改县。(国务院1983年10月8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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