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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县龙涓乡、尚卿乡、蓝田乡撤乡设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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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01-14
— 本帖被 坤舆任我行 执行加亮操作(2025-01-14) —
https://www.fujian.gov.cn/zwgk/zxwj/szfwj/202501/t20250114_6700349.htm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安溪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闽政文〔2025〕15号2025-01-14 12:25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安溪县龙涓乡尚卿乡蓝田乡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泉政文〔2022〕16号)收悉,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撤销安溪县龙涓乡、尚卿乡、蓝田乡,设立安溪县龙涓镇、尚卿镇、蓝田镇,政府驻地、管辖范围、行政区域界线均不变。
  你市要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实施,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依法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调整方案及时稳妥顺利实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区划调整所需费用由你市自行解决。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应在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变更完成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2日
[ 此帖被郗山板板在2025-01-15 12:3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01-14
这三个乡改镇都算是理所应当,镇区还算可以,山地太多,地形崎岖,行为恰当。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01-15
因自然实体及方言谐音雅化得名。
据《谱志》记载,开发于宋代,最早有曾、朱、罗等姓氏居住。当时森林茂密,水源充裕,先民们伐木垦荒,筑垄为田,故有称“林田”。因闽南方言“林”与“篮”谐音,而“篮”又与“蓝田”字形近似,遂雅化写成“蓝田”,沿袭至今。另一说法是因历史上盛产蓝草而得名。
宋朝时期属金田乡还集里,明清时期为还一里。民国时期属长坑区、第三区、第二区、长康区、崇新区。1945年10月改为蓝田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属长康区、第五区、第六区、十一区、长坑区;1958年11月属于长坑人民公社;1961年8月又改属长坑区;1965年4月撤区仍属长坑公社;1981年11月从长坑公社分出蓝田公社,辖有10个生产大队;1984年4月改为乡建制谓蓝田乡。2025年1月12日撤乡设镇获批。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01-15
以其所在地及水流之势命名。
龙涓镇位于安溪县西南边陲,安溪、长泰、华安三县交界处。境内有两大溪流龙涓溪与举溪源。龙涓系两溪发源地,源头细流如,涓涓之水流入九龙江,故取名龙涓。
建县前,龙涓地属小溪场;建清溪县后,龙涓为积德乡龙涓里、崇信里。民国初期沿用历代建制,龙涓里、崇信里属新崇龙区;1936年属第四区署;1930年,设龙涓乡、举溪乡、崇信乡属崇新区。1945年撤销区署,由县直辖乡,龙涓乡辖8个保和宝溪乡的3个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仍沿用民国建制。1950年龙涓设立第八区,辖龙涓乡、宝溪乡;1952年龙涓先后属第八区、第九区;1958年2月,撤区并乡,设龙涓乡、举溪乡、庄山乡,11月成立龙涓人民公社;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龙涓人民公社改为龙涓乡人民政府。2025年1月12日撤乡设镇获批。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01-15
沿用旧地名及谐音命名。
原名上坑。明万历年间(1573—1619年),当地廖氏与安溪县官桥镇上苑村廖氏联修族谱,取两地共有的“上”字谐音为“尚”,并把坑雅化为卿字,故名。
唐代属小溪场。宋代属金田乡龙兴里。明、清代分属兴一里、兴二里。民国时期属兴善区、第二区、第一区;民国34年(1945年)10月为尚卿乡。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属清溪区、第三区、第五区;1952年7月属第十区,后为尚卿区;1956年6月分属湖头区、蓬莱区、西坪区;1958年10月人民公社成立时,分属湖头人民公社、蓬莱人民公社、西坪人民公社;1961年8月改设区,分属湖头区、蓬莱区、西坪区;1965年4月成立尚卿人民公社;1984年4月改为尚卿乡。2025年1月12日撤乡设镇获批。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01-15
尚卿乡驻地这规模早该设镇了吧。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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