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省:1946年4月8—10日,绥宁省首届临时参议会决定,创建绥宁省,管辖牡丹江、东安2市和宁安、穆棱、东宁、绥阳、鸡宁、密山、虎林、林口8县,省会牡丹江市。同年5月,将林口县与牡丹江市五河林区合并设置五林县;6月,将东安市和密山、鸡宁、虎林3县划归合江省管辖;8月,增设新海县。是时,全省共辖1市、7县。1946年9月24日,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简称东北政联)决定,撤销绥宁省,改设牡丹江专区。
(伪牡丹江省——绥宁省——牡丹江专区——牡丹江省——松江省牡丹江专区——黑龙江省牡丹江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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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远省(朔北省、塞北省、漠南省):归绥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集宁市(乌兰察布市)、东胜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临河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蒙古族自治州、银川市(银川、石嘴山市合并设置,青铜峡市划入)、吴忠回族自治州(吴忠市改设)、中卫市(不含海原县)
热河蒙古族自治省(松漠省):唐山市、秦皇岛市、承德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
黑龙江省:龙江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市、呼伦市(呼伦贝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