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月22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撤区并乡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年底前撤销全省463个区公所。1992年1月27日,行署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各县市撤区并乡工作,最终决定贵池市只撤区不并乡。1992年2月25日,安徽省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池州地区撤区并乡方案》,贵池市撤销池州镇,析置池阳街道办事处、秋浦街道办事处。池阳街道管辖池州镇所辖城区大部分居委会和部分村委会,街道办事处驻古舜居委会幸福路1号原池州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秋浦街道管辖池州镇余下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以及里山乡的齐山村,街道办事处驻南湖村湖心路9号原城关区区公所所在地。1992年3月4日,贵池市委以贵发〔1992〕2号文件要求池州镇应于当年4月上旬召开最后一届人民代表大会。4月1日,池州镇召开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正式撤销,同时成立池阳街道办事处和秋浦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