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置鄗县
东汉建武元年(25年),改鄗县为高邑县,废柏乡侯国入高邑。
北齐天保七年(556年),移高邑县治于今址,并省房子县入高邑。
隋开皇六年,析高邑复置房子县。十六年,析高邑县置柏乡、赞皇二县。
宋熙宁五年(1072年),省柏乡、赞皇二县入高邑。元祐元年(1086年),柏乡、赞皇二县从高邑划出,恢复原建制。
元至元二年(1265年),省赞皇县入高邑,七年,析高邑复置赞皇县。
1958年5月,高邑、元氏二县合并为高元县,12月,高元县又与赞皇县合并为元氏县。
1962年1月,高邑县从元氏县析出,恢复县级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