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161阅读
  • 4回复

[秦汉]李威霖 | 秦代太行以东赵地置郡新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5-03-13

期刊索引
历史地理研究》2024年第3期,第1—12页

  
李威霖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摘要
结合传世文献与简牍、封泥等出土资料,考证秦在太行山以东赵地所置诸郡的年代和辖域,勾勒出秦在该地置郡的大致情形:秦庄襄王至秦王政初年,秦占据河间,将其作为吕不韦封地,吕不韦失势后置为河间郡。秦灭赵后又置清河、恒山、邯郸三郡,以上四郡延续至汉初。秦未曾设置钜鹿郡。

作者简介
李威霖,男,1995年生,山东日照人,博士,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主要从事先秦秦汉历史与地理研究。

秦统一六国后普遍置郡,据班固《汉书·地理志》、裴骃《史记集解》等所载秦郡名单,秦在太行山以东赵国故地仅置邯郸、钜鹿二郡[1],其中《集解》将二郡列入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之初所谓“三十六郡”。民国以来,随着研究深入、材料增多,赵地又有河间、恒山、清河三秦郡进入学界视野。[2]为解释诸郡关系和赵地置郡情形,多种方案陆续提出[3],至今仍莫衷一是,致使赵地堪称秦郡研究中争议最大的区域。
然诸家思路殊途同归,皆认同《集解》统一初年仅邯郸、钜鹿二郡之说,再考各郡建置年代与之勾连。但这种弥合方式不无缺憾:一是以《集解》为代表的秦郡名单不可轻信,二是由此得出的置郡演变往往过于复杂。有鉴于此,或可先考证诸郡情形,再与《汉志》《集解》之说对照,以明确后者可信程度,进而最终厘清赵地置郡演变。近来新见岳麓秦简、里耶秦简等出土文献透露出不少秦郡的新线索,为推进研究提供了契机。本文拟在学界研究的基础上,借助以上新材料、新思路,重新探讨赵地秦郡设置问题,以求教于方家。
一、赵地秦郡年代考
关于赵地各秦郡的始置年代,《史记》的记载在秦汉之际。秦末,赵王武臣“使韩广略燕,李良略常山,张黡略上党”“李良已定常山,还报,赵王复使良略太原”;钜鹿之战时“陈余北收常山兵,得数万人”。[4]秦末“河间守军于杠里”[5]。项羽分封诸侯,“封成安君陈余河间三县,居南皮”[6]。汉攻灭赵王歇之赵国时,靳歙“降邯郸郡六县”。[7]汉初陈豨之乱时,樊哙“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县”。[8]上引可证当时有恒山(汉代避文帝讳改称常山)、河间、邯郸、清河郡。[9]一般认为楚汉之际戎事倥偬,政区多承袭自秦。今结合各类文献,诸郡年代可更清晰。
(一)灭赵前秦已置河间郡
《战国策·张仪为秦连横说赵王》载张仪说服赵王割河间以事秦[10],此事以往多系于秦惠文王末年,以合张仪行年[11]。但当时秦国疆域主要在函谷关以西,将赵国东部的河间献予秦国甚违地理形势。观此篇诸事远晚于秦惠文王。例如,其说秦“东收两周而西迁九鼎”,秦灭西周、迁九鼎分别在昭襄王五十一、五十二年(前256—前255),灭东周在庄襄王元年(前249)。又如“韩、魏称为东蕃之臣”,实际张仪时秦与韩、魏仍为亢礼之国。昭襄王五十三年(前254),“韩王入朝,魏委国听令”,五十六年(前251),“韩王衰绖入吊祠,诸侯皆使其将相来吊祠,视丧事”[12],表明当时韩、魏地位低于其他诸侯国,或即“东蕃之臣”。再如,文中提及苏秦之死,事在秦昭襄王二十三年(前284)五国伐齐后。[13]最后,赵王言“先王之时,奉阳君相,专权擅势,蔽晦先王,独制官事”,指赵惠文王时奉阳君李兑为相[14],主张合纵抗秦。赵王辩称当时“寡人宫居,属于师傅,不能与国谋”,将反秦路线归咎于“先王”时的李兑,如今自己将要“变心易虑,剖地谢前过以事秦”。[15]可见此处割河间的赵王乃是赵惠文王之后的孝成王,在位时间相当于秦昭襄王四十二年至秦王政二年(前265—前245)。从以上情形来看,该篇当有祖本,讲述赵孝成王以河间赂秦事,后人将其嫁接为张仪事迹。结合以上分析,此次赵献河间当在庄襄王元年至秦王政二年。此时正值秦国大幅扩张,迄至秦王政即位,秦已置太原、上党、河内、三川等郡,兵临太行、河漳,其势足以据有河间。
河间入秦后成为“飞地”,被封予吕不韦。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载燕国“以河间十城封秦相文信侯”,事在秦庄襄王元年至秦王政三年间(前249—前244)[16],与前述赵献河间年代接近。《战国策·或谓皮相国》载吕不韦“河间封不定而赵危”[17],指秦王政六年(前241)合纵伐秦时[18],赵国欲收回河间,吕不韦在此封地形势不稳。吕不韦于秦王政十年(前237)失势免相,就国河南,于秦王政十二年(前235)去世。在这三年之间,河间当收归中央,其足有一郡之地,辛德勇指出须置郡管理,可从。[19]《岳麓书院藏秦简(柒)》(以下简称“《岳麓(柒)》”等)提供了灭赵前秦已置河间郡的线索:“禹故为犷平狱史,坐不为囚篓,当均河间故徼一岁。(0492/086)”[20]“故徼”指秦灭六国战争前夕的边徼[21],“河间故徼”表明秦灭六国前夕仍占据河间郡,并设立边徼,以与此后新占领的土地相区别。
(二)灭赵后秦增置清河、恒山、邯郸三郡
秦王政十三至十五年(前234—前232)大举攻赵,夺平阳、番吾、武城、宜安、肥等地。[22]辛德勇认为宜安、番吾在恒山一带,武城为清河流域东武城,恒山、清河两郡置于此次攻赵之时。[23]对此,马孟龙指出,秦王政十一至十五年(前236—前232)桓𬺈攻赵主要围绕邺、平阳展开,并考证相关记载中番吾、武城、宜安、肥等地均在邯郸以东、以南不远的黄河西岸一带,未远至恒山地区及东武城。[24]另据《史记》之《赵世家》《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军此次进攻实际被李牧击破[25],赵国可能随即收复失地。故秦清河、恒山两郡之置应与此次攻赵无关,而不早于灭赵之役。
秦王政十八至十九年(前229—前228)再攻赵,俘虏赵王,尽定赵地。从秦灭赵的军事部署可窥探这一时期的置郡情形。《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十八年,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地,下井陉,端和将河内,羌瘣伐赵,端和围邯郸城。十九年,王翦、羌瘣尽定取赵地东阳,得赵王。[26]
原文略显混乱,马孟龙结合《史记》古本信息及相关史事分析,复原此句为: 
十八年,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地,下井陉;端和将河内,围邯郸城;羌瘣将东郡,取东阳。十九年,伐赵,端和、王翦、羌瘣尽定赵地,得赵王。[27]
此次攻赵从邻近秦郡出兵,分作三路: 王翦率上地(即上党郡)之军出井陉[28],目标应是井陉以东的中山国故地,即后来秦所置恒山郡一带;杨端和率河内郡之军围攻邯郸城;羌瘣率东郡之军攻取东阳一带,东阳距清河河道不远,《汉志》属清河郡。此战不见攻取河间的记载,可证河间当时仍属秦国。秦未从河间大规模出兵,则是犹为飞地的缘故。根据灭赵部署可推测,秦在三路兵马攻占之地分别设置了恒山、邯郸、清河郡,加之原有河间郡,赵地形成四郡并立局面。[29]
此情形在秦史上并非孤例。秦常以郡为单位出兵,略取地所设新郡与出兵地往往对应。如昭襄王三十年(前277)“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30],黔中郡之置乃由蜀郡守张若率军完成。又如里耶秦简载: 
廿五年二月戊午朔辛未,洞庭叚(假)守灶敢言之:洞庭县食皆少。略地军节(即)归,谒令南郡军大(太)守以洞庭吏卒数、军吏卒后备敬(警)者数令治粟大府输食,各足以卒岁便。谒报。敢言之。/二月癸丑,丞相启移南郡军叚(假)守主: 略地固当辄输,令足灶岁,唯勿乏。传书洞庭守。/显手。/五月癸巳,南郡军叚(假)守段敢告洞庭主谓: 南郡治粟大府前日固已以县吏卒用食数告大府输。7-1[31]
秦在南郡军所略之地设置洞庭郡,不久后南郡军大部归返,但仍由南郡治粟大府向洞庭郡输送粮食,以供应“洞庭吏卒”和“军吏卒后备敬(警)者”(南郡军留守洞庭郡者)足岁之用。丞相所言“略地固当辄输”表明此类规定乃常制。前文推测秦灭赵置郡情形与上述类似,即三旧郡各出一军,在所拓之地分别设置新郡,该现象应是早期郡军事性质较强所致。[32]综上,秦统一进程中新、旧郡常互相对应,两者在兵源和粮食供给等方面关系密切,盖调配旧郡资源以建立与维系新郡统治,这可为认识秦的置郡模式提供新视角。
(三)秦统一后有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
《齐鲁封泥集存》收录的“河间太守”“清河太守”秦封泥出自山东[33],何慕认为山东是齐国故地,秦统一前两位太守不会把公文发往齐国,故清河、河间两郡至少存于秦统一后[34]。然山东不等于齐国故地,统一前亦有秦地[35],两枚封泥出土地尚不确切,故此论可备验证。
近年公布的岳麓秦简显示清河、河间、恒山三郡曾存于统一后。如《岳麓(柒)》有一则令文表明三郡曾并存: 
〼能入而当戍请(清)河、河间、恒山者,尽遣戍荆新地;清河、河间当戍者,各戍0863/007[36]
“能入”二字前缺简,参考相关文例,前字应为“弗”。[37]简文规定,将弗能入赀赎债而被罚戍清河、河间、恒山三郡的罪人尽数遣至占领较晚的“荆新地”(秦统一战争中占领的楚地),说明其时三郡形势已较稳定。若邻近的代、齐未灭,此三郡军事压力仍大,秦不会将当戍赵地的罪人改戍南方。故该简表明统一后清河、河间、恒山三郡曾并存。
《岳麓(伍)》中一则令文也有清河、河间两郡: 
诸相与奸乱而䙴(迁)者,皆别䙴(迁)之,勿令同郡。其女子当䙴(迁)者└,东郡└、参川└、河内└、颖(颍)川└、请(清)河、0864/082河间└、蜀巴└、汉中└、□〼2193/083乱,不从令者,赀二甲。0865/084[38]
田炜指出,从用字来看《岳麓(伍)》抄于统一后[39];简中“诸”字是统一后的正用字[40],也可与之印证。上文属于《岳麓(伍)》第一组,整理者根据简背信息和形制特征复原整理,判断这组简属同一卷册,且该组简有不少整理校对痕迹。[41]但昌武据此指出这组令文应经过统一整理校对后编造成册,因该组简文中有诸多统一后的信息,如“制诏丞相斯”,李斯任丞相不早于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所以至少整理于此年后。[42]陈伟指出,始皇三十年五月至三十四年六月之间(前217—前213)用“罪”字取代“辠”字[43],该组简文频繁且统一使用“辠”字,应抄写于秦始皇三十四年六月前。岳麓秦简的整理、校对痕迹表明其应是官吏日常行政的参考资料[44],所记律令在抄写、整理之时应仍使用。按简文抄写时间和同卷册简文的编订时间,可推测简文中清河、河间郡曾并存于秦始皇二十八年至三十四年六月间的某一时期。
秦封泥有不少与邯郸工室相关,如“邯郸造工”“邯郸工丞”等[45],然当时有同名县,需要辨析。秦封泥中,京畿以外的地方工官均冠郡名,如“蜀西工丞”“巴左工丞”“汉□工□”“河内左工”“巫黔右工”等,而冠县名的工官均位于京畿,如“咸阳工室”“栎阳左工室”“云阳工丞”“雝工室印”等。[46]可见相关封泥中的“邯郸”为郡,因数量较多,邯郸郡存续当不短。里耶秦简中也有“邯郸”,并有明确时间:
十月辛丑,南阳守衍下县:听书从事,以律令道次传,别书,都官、南阳尉、都吏□□□县及诸□在县界中者各下之,邓下南郡守。书到相报。宛、新野、比阳、阳成(城)、雉各言书到,署旁曹发。以邮行。它如律令、邯郸书。/俱手。
十月己酉,邓守丞尚敢言之:下,报署□曹发。敢言之。/履手。
十一月乙卯朔丁巳,南郡守恒下真书洞庭守:【书】到为报,署户曹发。
/佗手 9-2076[47]
在里耶秦简的年代,仅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以乙卯日为十一月朔日。[48]简文主要讲南阳郡守对某次文书传递的安排,包括郡内及与邻郡间的传递,对未尽事宜则规定“它如律令、邯郸书”。“邯郸书”应是与该简关系密切的另一份文书,内容涉及它郡的文书传递方案,时间在此前不久。此次文书传递牵涉多郡,经由南阳郡、南郡传至洞庭郡,“南郡守恒下真书洞庭守”显示文书在各郡间以郡长官名义传递。[49]故知“邯郸书”非邯郸县职权所能及,应是邯郸郡之书,该简可证秦始皇三十一年十月辛丑日之前不久有邯郸郡。
以上考证了灭赵前、灭赵之初、统一后、秦汉之际四个阶段的赵地秦郡。那么能否将这几个阶段的置郡情形勾连?秦是否还曾设置钜鹿郡?对此须考察各郡辖域后再做判断。
二、赵地秦郡辖域考
赵地秦郡辖域问题歧异颇多,汉初置郡情况则相对清晰,可作参考。《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及马孟龙均认为汉初赵地有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但界址定位有出入。[50]由于史料不足,秦恒山郡辖域主要由汉代逆推,其东以《山经》大河河道为界[51],西、北界则至太行山、恒山。秦代河间、清河、邯郸三郡材料相对丰富,现考证此三郡的辖域,兼及汉初郡界在秦时期的形成过程。
(一) 河间郡辖域考
河间,颜师古引应劭曰:“在两河之间。”[52]史念海认为其得名于地处《山经》与《禹贡》河道之间。[53]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载,燕献河间十城为吕不韦封地。[54]《战国策》载,河间入秦之后,吕不韦欲联燕攻赵以扩张河间封地,而甘罗使其得赵河间五城[55];赵灭亡前夕,赵王曾言“前日秦下甲攻赵,赵赂以河间十二县”[56]。仅据上述,灭赵前秦三次占领的河间地已二十七城,加之前述赵孝成王以河间赂秦事,秦所据河间范围当更可观。[57]从燕献河间与甘罗之事看,秦所据河间当北临燕国。赵孝成王十九年(前247)燕赵易土后,燕赵边界的东部大致在《汉志》北新成、易县、文安一线,与燕易水长城基本吻合[58],在《山经》河道一带。此分界可作为秦河间郡北界的参考。《史记》载项羽“封成安君陈余河间三县,居南皮”[59],马孟龙指出此三县应即《汉志》河道沿岸的东光、南皮、浮阳,汉初三县属河间郡,系承袭自秦代。[60]可见,秦河间郡辖域较广,约在《山经》《禹贡》《汉志》三河道之间。[61]
(二) 清河郡辖域考
清河郡得名于流经其境内的清河。[62]《岳麓(柒)》关于清河郡的简文“清河叚(假)守上信都言(0374/094)”[63]中,“上”指代理下级提交文书,可知信都为清河郡属县。[64]《史记·张耳陈余列传》载:“(项羽)乃分赵立张耳为常山王,治信都。信都更名襄国。”[65]此信都即汉代襄国,在今邯郸市永年区。[66]《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联系以上两则,认为岳麓秦简中的信都即汉代襄国,进而将秦清河郡辖域西扩至此。[67]然此信都地望仍有讨论余地。里耶秦简中一枚道路里程木牍亦有信都,其所叙交通路线为:高阳、武垣、饶阳、乐成、武邑、信都、武□、宜成。[68]其中“武□”前的地名和位置都比较明确,“武□”据整理者意见应是东武城(今清河县东北),最后一个地名则有宜成(今清河县以南至临清市之间)、厝城(今临清市东北)、历城(今济南市)三说。[69]若其中的信都在永年,距所示路线过远,不妥。汉代亦有信都,在今衡水市冀州区,整理者指出即木牍中的信都,正与该路线相合,甚是。此信都距清河河道不远,汉初属清河郡,岳麓秦简中的清河郡信都当即此。
冀州信都有秦简牍为证,永年信都亦有传世文献为据。永年信都之名始于战国赵国[70],改称“襄国”应取意此地曾为赵襄子之都,则其更名必非秦所为。张耳立国,本宜定都邯郸,但该城不久前为章邯所毁,于是才治于信都。其改称“襄国”,除与冀州信都区分,更是为借赵襄子之名镇抚赵地。因此《史记》中张耳改“信都”为“襄国”的记载不宜否定。但清河郡不可能有两个信都,永年信都只能另属它郡。另外,永年信都距离南边邯郸县较近,若属清河郡,则邯郸郡不应越过此地而辖有其北太行山东麓一带。再考虑到邯郸县以西、以南不远分别为上党、河内郡(详见下文),若其北不远即为清河郡地,邯郸县一带将过于狭小不足以立郡。故而邯郸郡存续时,永年信都当属邯郸郡。
此外,《史记·樊哙列传》载:“因击陈豨与曼丘臣军,战襄国,破柏人,先登,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县。”[71]知汉初清河、恒山当接界,亦可作为秦清河郡辖域参考,那么冀州信都西北至《山经》河道一带也很可能归清河郡管辖。至于清河郡西界,尚俟考察其西之郡后再做判断。
(三) 邯郸郡辖域考
邯郸郡辖域可通过考订其与邻郡的边界来确定。首先,邯郸县以东、以南有邺、内黄、繁阳、棘蒲、馆陶诸县,汉初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中皆属河内郡[72],应是因袭秦代情形。邺乃魏国旧都,后短暂入赵,再入秦。[73]邺一带邻近以魏国故地为主的河内郡,秦攻取邺等九城后当将其并入河内,这种情形延续到汉初《秩律》之时。
其次,邯郸县以西有武安和涉,《秩律》属上党郡。[72]据吴良宝研究,战国时期韩国上党郡曾包括涉、路等城在内,与《秩律》情况相合。[74]那么,秦时武安和涉也可能隶属上党,这也可验之文献。《史记·秦本纪》载:“(秦昭襄王四十八年,前259年)王龁将伐赵武安、皮牢,拔之。司马梗北定太原,尽有韩上党。”[75]学界多认为秦上党郡初置于此年。[76]睡虎地秦简《叶书》有“卌八年,攻武安”[77],亦可佐证武安和涉隶属秦上党郡盖始于此。
最后,邯郸县东北有钜鹿县,因临近大陆泽(又名“钜鹿泽”)而得名。若“钜鹿郡”存在,应包含钜鹿县和大陆泽一带。前文已述,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曾并存,两个信都分属清河、邯郸郡。那么,钜鹿郡辖域将在两信都之间,考虑周边诸郡限制,钜鹿、邯郸等郡的辖域将颇为局促,与已知秦郡大小不匹配。或可认为当时未置钜鹿郡,邯郸郡辖有钜鹿县及大陆泽一带,东与清河郡毗邻。马孟龙认为汉初清河、邯郸郡界以大河旧渎为界,似较合理[78],秦代亦当如是。
以上大致勾勒出四郡并立时的辖域,相关结论绘如图1,与马孟龙所论汉初情形颇似,体现出秦汉政区的连续性。在秦及汉初的赵地,郡界多依山川形便设置,例外的是上党郡通过占据涉、武安将其辖域延伸到太行山以东,系战国军事遗留,也可能是秦汉王朝为控驭赵地而有意为之。

图1 赵地秦郡示意(前229—前207)
资料来源:改绘自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1册《原始社会·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时期》“战国时期·赵 中山”图(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37—38页),第2册《秦·西汉·东汉时期》“秦时期·山东北部诸郡”“西汉时期·冀州刺史部”“西汉时期·幽州刺史部”(第9—11、26—28页)。部分郡界参考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关于汉高帝十年赵地郡界的研究(第117、124页)。
三、论秦无钜鹿郡——兼及赵地置郡传统观点
从前文考证诸郡的若干阶段,可知河间郡置于灭赵之前,灭赵之初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并立,此四郡还见于统一后以及秦汉之际,且四郡并存时钜鹿郡不得厕身其间。勾连这些判断可认为,灭赵以降,秦在赵地仅此四郡,延续至汉初,钜鹿并非秦郡。但这一看法与《汉志》《集解》等传统观点有异,各类文献中也有与秦之钜鹿相关的材料,有必要进一步辨析。
以往认为秦置钜鹿郡主要依据《汉志》和《集解》。《汉志》秦三十六郡名单出自班固自注郡国沿革,后者已被指出颇多疏误。[79]该名单最显著的问题在于包括了统一后所置南海、桂林、象郡,因此不可能是统一之初的三十六郡。信从者为解释这一矛盾,提出其是秦代置郡总目或秦末郡[80],但据目前研究,仅秦末郡就不止三十六之数。[81]与《汉志》秦郡相比,《续汉书·郡国志》去南海而增黔中、鄣郡,凡三十七郡,显误;《集解》去岭南三郡而增黔中、鄣郡、内史。一般认为《集解》秦郡名单是在《汉志》《续汉志》基础上调整而成。[82]自王国维以来,学界已大多不采纳班、裴之说,而从文献中稽考秦郡。近来学界对于《汉志》《集解》秦郡名单的可靠性有新认识。马孟龙、何慕利用“秦郡不用灭国名”的规律指出名单中“齐郡”并非秦郡。[83]赵志强指出,班固撰《汉志》时所见秦郡远不止三十六之数,但其删减若干郡目以圆此数[84];《集解》秦郡名单亦非据秦代材料,乃增删袭自《汉志》的《续汉志》而成,秦洞庭、苍梧、广阳、淮阳、河内等郡的沿革也显示裴说不合史实[85]。
前文考证河间等郡在统一前后及秦汉之际多次出现,若采《汉志》《集解》之说,认为统一之初或秦末赵地仅邯郸、钜鹿二郡,一些郡须废而复置,则演变将颇为复杂迂曲。前述秦末有恒山郡,故《汉志》之说有误。秦对于大片新占领地一般直接设立新郡而非与旧郡整合,秦在河间经营已久,不应短时间内将河间与新地合并为钜鹿郡,故《集解》之说也不可取。
《水经·浊漳水注》亦载秦置钜鹿郡:“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灭赵,以为钜鹿郡。”[86]秦王政二十五年所灭,实为赵亡后公子嘉建立的代国,秦在赵地置郡不应晚至此时。杨守敬指出“郦氏盖合灭代之年为说耳”[86],此论合理。由此推想,郦道元应是先认为秦有钜鹿郡,再寻史实追溯其置年,但其混淆了赵、代关系,误以为秦王政二十五年才占领钜鹿之地。查检《水经注》所载秦郡,基本不出《汉志》《续汉志》范围[87],其他文献中的诸多秦郡,如清河、河间、恒山、河内、泰山、临淄、即墨、淮阳、衡山、洞庭、苍梧、闽中、江胡等,均不见载于是书。所以,郦道元认为秦置钜鹿郡很可能是受《汉志》等秦郡名单影响,而非另有可靠材料。马孟龙曾指出《水经注》《史记索隐》记载西汉侯国无充分文献依据,而是自行考证,谬误甚多[88],《水经注》等北朝隋唐文献记述秦道亦不可靠[89],这些晚出文献记载秦郡或有类似之处。因此对于《水经注》载秦置钜鹿郡一事,不宜轻从。
秦封泥有“钜鹿之□”[90],有观点认为此“钜鹿”为郡名。参考秦封泥文例,残字当为“印”或“丞”。[91]秦封泥中“某地之印”均为县级及以下政区[92],“某地之丞”指县丞[93],郡级丞则多作“府丞”。故该封泥中“钜鹿”指钜鹿县,不能证明秦有钜鹿郡。排除此例后,出土文献无钜鹿郡线索,与另四郡屡见的情况反差明显。
总之,简牍、封泥、《史记》均有秦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的证据或线索,独秦钜鹿郡仅见诸《汉志》《集解》及《水经注》一则记载,而这些记载晚出且多有舛误,难以据信。结合前证赵地诸秦郡的年代和辖域,也很难置钜鹿郡于该地政区演变中。由此不妨推断,秦未曾设置钜鹿郡,《汉志》等载钜鹿为秦郡恐是疏误,或受秦末钜鹿之战影响,以为西汉钜鹿郡沿袭自秦代。实际上据《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考证,汉代直到武帝征和二年(前91)方置钜鹿郡。[94]解除秦置钜鹿郡的疑虑后,前述赵地秦郡演变情形便不存滞碍了。
四、结语
乾嘉以降论秦郡者,或主《汉志》,或宗《集解》,又或从文献中辑录秦郡。近年出土文献涌现,为检验传统观点提供了材料和契机,秦郡面貌也更加清晰。本文综合传世与出土两类文献,考证秦在太行山以东赵地所置诸郡的年代和辖域,又辨析诸种史料,提出秦未曾设置钜鹿郡,从而勾勒出秦在该地置郡的大致情形:秦庄襄王至秦王政初年,秦占据河间,将其作为吕不韦封地,吕不韦失势后置为河间郡。秦灭赵后又置清河、恒山、邯郸三郡,以上四郡延续至汉初。相关分析进一步表明,相比于出土秦代文献和《史记》等早期文献,《汉志》及其以后的文献载录秦郡可靠性不足,需审慎对待,这可为秦郡研究提供材料与方法上的启示。
分析赵地秦郡设置有助于丰富对秦置郡模式的认识。河间置郡属于“收封地为郡”模式,略同秦昭襄王时将飞地陶封予魏冉,并在其死后收陶为郡一例。[95]清河、恒山、邯郸三郡之置与灭赵的军事部署联系密切,相关讨论揭示出秦拓地所置新郡常与出兵之旧郡对应,此可归于“母郡”模式。[96]四郡设立与军事过程颇有渊源,其分布则契合了赵地既有地域传统: 邯郸郡是赵国核心区,恒山郡是中山国旧地,河间郡入秦较早且自成一自然地理单元,清河郡的辖域也有一定的山川形便因素。秦代郡数有所调整,但赵地置郡较稳定,或因四郡并立模式能较好适应该地传统与行政需要。
从考察范围来看,既往的秦郡研究大致有两类: 一是秦郡的整体研究,措意于整体的数量、名目和演变,特别是三十六郡问题;二是个别秦郡的研究。近年来出土秦代文献中不断出现的新郡名打破了原有秦郡体系,秦郡整体研究一时难有定论,对单个新见秦郡的考察更是当前热门议题。同时,以区域特别是各国故地为视角作“中观”层面考察也逐渐成为可能,本文便属于这一方面的尝试,或可为探讨秦其他区域置郡提供参考。
致 谢 郑威先生、匿名评审专家以及珞珈史地沙龙、第四届山东大学先秦秦汉史研究生暨青年学者论坛的师友曾对本文提出宝贵意见,谨致谢忱!待刊期间马孟龙先生《秦灭赵之战与秦郡建置》发表(《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1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版),也指出赵地秦郡仅有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请读者参阅。
[ 此帖被bundesreich在2025-03-14 11:14重新编辑 ]
1条评分奖励+10
晦象先生 奖励 +10 - 2025-03-13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25-03-13
[1] 《汉书》卷二八《地理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575、1630页;《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308页。按:为行文方便,下文简称该地为“赵地”,但不包括秦代太原、云中、雁门、代郡等。

[2] 王国维、谭其骧据传世文献分别提出秦有河间、恒山郡,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二《秦郡考》,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536页;谭其骧:《秦郡新考》,《长水集》上册,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8页。秦封泥有“清河太守”“河间太守”“河间尉印”“恒山武库”“恒山候丞”等,参见刘瑞编著:《秦封泥集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812—814、817页。岳麓秦简亦见清河、河间、恒山三郡,详见后文。另以往或据“赵郡左田”封泥认为秦有赵郡,但已被指出其乃“杨氏左田”误释,秦置赵郡说不能成立,参见马孟龙、何慕:《再论“秦郡不用灭国名”——以秦代封泥文字的释读、辨伪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7年第2辑。

[3] 辛德勇认为秦始并天下时有清河、河间、恒山、赵郡四郡,统一当年调整为邯郸、钜鹿二郡,后又析置恒山郡;后晓荣认为统一时有邯郸、钜鹿二郡,后来分出清河、河间、恒山三郡,秦末凡五郡;何慕、凡国栋均认为邯郸、钜鹿属于统一初年的三十六郡,将清河、河间、恒山列于统一后所置郡,但对具体演变仍存疑;《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认为统一之初有邯郸、钜鹿二郡,后演变为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详见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秦汉政区与边界地理研究》,中华书局2009年版;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60—117页;何慕:《秦代政区研究》,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年,第57—60页;凡国栋:《秦郡新探——以出土文献为主要切入点》,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89页;周振鹤主编,周振鹤、李晓杰、张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24—28页。

[4] 《史记》卷八九《张耳陈余列传》,第3127—3129页。

[5] 《史记》卷九五《樊郦滕灌列传》,第3216页。

[6]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463页。

[7] 《史记》卷九八《傅靳蒯成列传》,第2182页。

[8] 《史记》卷九五《樊郦滕灌列传》,第3222页。

[9] 参见谭其骧:《秦郡新考》,第8页;周振鹤主编,周振鹤、李晓杰、张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第26页。

[10] 《战国策》卷一九《赵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649—652页。

[11] 《史记》卷七〇《张仪列传》,第2789—2790页。旧说受《史记》影响较大,学术史参见缪文远:《战国策考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78页。

[12] 《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74页。

[13] 参见唐兰:《司马迁所没有见过的珍贵史料》,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编:《战国纵横家书》,文物出版社1976年版,第129—136页。

[14] 关于奉阳君,参见徐少华:《奉阳君任相及相关赵史探析》,《河北学刊》1988年第4期。

[15] 《战国策》卷一九《赵二》,第652页。

[16] 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编:《战国纵横家书》,第112—114页。

[17] 《战国策》卷一八《赵一》,第625—626页。姚本作“齐危”,鲍本作“赵危”,今从鲍本。

[18] 参见郭人民著,孙顺霖补正:《<战国策>校注系年补正》,中州古籍出版社2020年版,第523—524页。

[19] 参见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第64页。

[20] 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柒)》,上海辞书出版社2022年版,第89页。

[21] 参见李威霖:《秦“故徼”考论》,《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3年第2辑。

[22]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卷一五《六国年表》、卷四三《赵世家》、卷八一《廉颇蔺相如列传》,第299—300、903—904、2205、2970页。

[23] 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第20—21页。

[24] 马孟龙:《<史记·秦始皇本纪>十八年、十九年伐赵纪事校勘与解读》,《中国典籍与文化》2020年第2期。

[25] 《史记》卷四三《赵世家》、卷八一《廉颇蔺相如列传》,第2205、2970页。

[26]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300页。

[27] 马孟龙:《<史记·秦始皇本纪>十八年、十九年伐赵纪事校勘与解读》,《中国典籍与文化》2020年第2期。

[28] 以“上地”称上党例见吴良宝:《战国时期上党郡新考》,《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1期。

[29] 马孟龙曾揭橥,“重新厘定后的文句,还透露出战国末期秦国在赵地置郡的相关线索”,后撰文指出灭赵时秦军以赵国王畿、恒山郡、清河郡为攻击对象,灭赵后继承赵国三郡,并在赵王畿置邯郸郡。参见马孟龙:《<史记·秦始皇本纪>十八年、十九年伐赵纪事校勘与解读》,《中国典籍与文化》2020年第2期;马孟龙:《秦灭赵之战与秦郡建置》,《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1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版。

[30] 《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68页。

[31] 陈伟:《秦苍梧、洞庭郡研究的重要资料》,简帛网[2019-09-10]http://www.bsm.org.cn/?qinjian/8130.html。

[32] 参见臧知非:《论县制的发展与古代国家结构的演变——兼谈郡制的起源》,《中国史研究》1993第1期;陈长琦:《战国时代郡的嬗变》,《广东社会科学》1994年第1期;游逸飞:《制造“地方政府”——战国至汉初郡制新考》,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21年版,第27—53页。

[33] 此书汇集刘鹗、郭裕之、罗振玉三家所藏封泥,罗振玉在序言中说:“郭氏及予所臧皆出山左,刘氏偶有出于蜀中者,然百不一二。”郭氏所藏曾辑为《郑厂所藏泥封》,“河间太守”“清河太守”封泥俱见此书,故知出自山东。参见罗振玉:《齐鲁封泥集存》,《罗雪堂先生全集·七编》第1册,大通书局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34、70—71页;罗振玉:《郑厂所藏泥封》,《罗雪堂先生全集·五编》第3册,大通书局有限公司1973年版,第1134页。

[34] 何慕:《秦代政区研究》,第58—59页。

[35] 参见司豪强:《秦钜鹿郡考——兼与<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钜鹿郡“废弃说”商榷》,《秦汉研究》第18辑,西北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除其所论清河郡外,统一前秦所置薛郡、砀郡、东郡部分辖域也在山东境内。

[36] 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柒)》,第63页。

[37] 岳麓秦简中有颇多“弗能入”,指不能向官府缴纳赀赎债,例见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柒)》,第67、183页。

[38] 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伍)》,上海辞书出版社2017年版,第66—67页。

[39] 田炜:《论秦始皇“书同文字”政策的内涵及影响——兼论判断出土秦文献文本年代的重要标尺》,《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89本第3分,2018年。

[40] 里耶秦简8-461“更名方”记载“者如故,更诸”,表明秦统一后区分“者”“诸”二字,表示诸多之意用“诸”字代替惯用的“者”字,参见陈侃理:《里耶秦方与“书同文字”》,《文物》2014年第9期。

[41] 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伍)》,前言。

[42] 但昌武:《秦至西汉中期边地郡国新探》,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21年,第225—230页。

[43] 陈伟:《秦简牍校读及所见制度考察》,武汉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4页。

[44] 参见周海锋:《秦律令之流布及随葬律令性质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第4期。

[45] 刘瑞编著:《秦封泥集存》,第805—811页。

[46] 刘瑞编著:《秦封泥集存》,第729、740、746、780、969、583—584、605、624、665页。

[47] 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2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414—415页。

[48] 参见李忠林:《秦至汉初(前246至前104)历法研究——以出土历简为中心》,《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2期。

[49] 晏昌贵结合此简揭示出秦文书传递的一种方式,参见晏昌贵:《里耶秦简牍所见郡县订补》,《历史地理研究》2019年第1期。

[50] 周振鹤主编,周振鹤、李晓杰、张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第16、24—28、46、141页;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版,第117、124页。

[51] 马孟龙指出汉初恒山郡与清河、河间郡以《山经》大河河道为界,并复原该河道位置,参见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第429—448页。

[52] 《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第1634页。

[53] 史念海:《论<禹贡>的导河和春秋战国时期的黄河》,《史念海全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54] 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编:《战国纵横家书》,第112—113页。

[55] 《战国策》卷七《秦五》,第282—285页;亦见《史记》卷七一《樗里子甘茂列传》,第2816—2817页。

[56] 《战国策》卷七《秦五》,第286页。

[57] 战国末期秦对六国呈压倒性态势,在河间的领土虽有损益,但应未曾大量失地。相关变动参见赵堉燊:《战国中晚期的河间及其归属变化》,《中国文字博物馆集刊(2023)》,中州古籍出版社2023年版。

[58] 周振鹤主编,周振鹤、李晓杰、张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第137—139页;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第447页。

[59]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463页。

[60] 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第117页。

[61] 春秋战国时代黄河下游多次改道,三条河道均系其干流故道,此外还有若干岔流,也可称“河”,参见谭其骧: 《西汉以前的黄河下游河道》,《长水集》下册,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按此,“河间”或得名于其处在三条河道及其岔流之间。

[62] 关于清河的位置和由来,参见〔北魏〕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水经注疏》卷九《淇水》,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847—878页;谭其骧:《西汉以前的黄河下游河道》,《长水集》下册,第87、90页。

[63] 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柒)》,第92页。

[64] 参见何慕:《秦代政区研究》,第60页;周振鹤主编,周振鹤、李晓杰、张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第25页。

[65] 《史记》卷八九《张耳陈余列传》,第3131页

[66] 旧说在今邢台市,此据孙继民、侯文高:《战国赵信都地望考》,《历史地理》第9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67] 周振鹤主编,周振鹤、李晓杰、张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第25页。

[68] 湖南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岳麓书社2007年版,第197页。

[69] 湖南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里耶发掘报告》,第197页;黄锡全:《湘西里耶地理木牍补议》,《古文字与古货币文集》,文物出版社2009年版;林献忠:《里耶秦简道路里程简所见“燕齐道路”》,《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7年第1辑。

[70] 参见孙继民、侯文高:《战国赵信都地望考》,《历史地理》第9辑。

[71] 《史记》卷九五《樊郦滕灌列传》,第3222页。

[72] 马孟龙:《张家山汉简<秩律>与吕后元年汉朝政区复原》,《出土文献》2021年第3期。

[73] 《史记》卷四三《赵世家》,第2204页。

[74] 吴良宝:《战国时期上党郡新考》,《中国史研究》2008年第1期。

[75] 《史记》卷五《秦本纪》,第268页。

[76] 参见凡国栋:《秦郡新探——以出土文献为主要切入点》,第52页。

[77] 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释文注释修订本(壹)》,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1页。

[78] 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第117页。《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所论秦及汉初的清河郡西部辖域更广,原因大概有两点:一是其认为秦清河郡包括了永年信都;二是其认为秦统一之初赵地邯郸、钜鹿二郡并立,而清河郡由钜鹿郡析置而来。这两点本文已有辨析。

[79] 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二《汉郡考》,第542—556页;周振鹤:《学腊一十九》,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6、55—71页;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第25页;晏昌贵:《出土文献与古代政区地理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马孟龙:《西汉广汉郡置年考辨——兼谈犍为郡置年》,《四川文物》2019年第3期。

[80] 例如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一六《秦四十郡辨》《秦三十六郡考》、卷三五《答谈阶平书》《再与谈阶平书》《与姚姬传书》,陈文和主编:《嘉定钱大昕全集》第9册,凤凰出版社2016年版,第248—250、252—253、565—568页;何介钧:《“秦三十六郡”和西汉增置郡国考证》,陕西师范大学、宝鸡青铜器博物馆主办:《黄盛璋先生八秩华诞纪念文集》,中国教育文化出版社2005年版;周群:《秦代置郡考述》,《中国史研究》2016年第4期。

[81] 参见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第73—91页;周振鹤主编,周振鹤、李晓杰、张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第47页。

[82] 与此说不同,辛德勇认为《集解》之说是来自一份与《汉志》不同的秦三十六郡名单,参见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第33—59页。不过,若确有其事,这份名单的可靠性也仍待验证。

[83]  马孟龙、何慕:《再论“秦郡不用灭国名”——以秦代封泥文字的释读、辨伪为中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7年第2辑。

[84] 赵志强:《从<汉书·地理志>体例看郡国沿革》,《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5年第2辑。

[85] 赵志强:《裴骃三十六郡的再认识》,第一届“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史”学术论坛暨青年学者工作坊,2019年。

[86] 〔北魏〕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水经注疏》卷一〇《浊漳水》,第955页。

[87] 《水经注》称秦郡而不见于“两汉志”者,仅有广阳、郯郡、庐江。参见〔北魏〕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 《水经注疏》卷一三《㶟水》、卷二五《沂水》、卷三九《赣水》,第1193、2172、3240页。

[88] 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第54—69页。

[89] 马孟龙:《出土文献所见秦汉“道”政区演变》,《民族研究》2022年第2期。

[90] 刘瑞编著:《秦封泥集存》,第813页。

[91] 目前学界释读也正是此两说,参见周晓陆等:《于京新见秦封泥中的地理内容》,《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任红雨编著:《中国封泥大系》,西泠印社出版社2018年版,第140页。

[92] “内史之印”看似例外,不过京畿地位特殊,且这里的内史指职官而非政区。

[93] 这类封泥中只有“邯郸之丞”由于有同名郡县而不易判断,根据同类封泥,此“邯郸”应是县。

[94] 周振鹤主编,周振鹤、李晓杰、张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第27、405页。

[95] 《史记》卷七二《穰侯列传》,第2828页。

[96] 母郡模式参见郭涛:《泰山郡之设与秦代齐地置郡——兼论秦郡的一种生成模式》,《山东社会科学》2023年第1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25-03-13
信都、襄名字全整邢台去了。
相呴,相濡,相忘。

北安市、德都縣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25-03-14
按,本帖观点与前段时间转载的马孟龙老师的文章略有差异。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03-04
邢台信都,那来的永年信都?信都,襄国,都属于邢台的旧名,二十四史很明确。永年那个是易阳县,不是信都。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