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索引
《历史地理研究》2024年第3期,第1—12页
李威霖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摘要
结合传世文献与简牍、封泥等出土资料,考证秦在太行山以东赵地所置诸郡的年代和辖域,勾勒出秦在该地置郡的大致情形:秦庄襄王至秦王政初年,秦占据河间,将其作为吕不韦封地,吕不韦失势后置为河间郡。秦灭赵后又置清河、恒山、邯郸三郡,以上四郡延续至汉初。秦未曾设置钜鹿郡。
作者简介
李威霖,男,1995年生,
山东日照人,博士,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主要从事先秦秦汉历史与地理研究。
秦统一六国后普遍置郡,据班固《汉书·地理志》、裴骃《史记集解》等所载秦郡名单,秦在太行山以东赵国故地仅置邯郸、钜鹿二郡[1],其中《集解》将二郡列入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之初所谓“三十六郡”。民国以来,随着研究深入、材料增多,赵地又有河间、恒山、清河三秦郡进入学界视野。[2]为解释诸郡关系和赵地置郡情形,多种
方案陆续提出[3],至今仍莫衷一是,致使赵地堪称秦郡研究中争议最大的区域。
然诸家思路殊途同归,皆认同《集解》统一初年仅邯郸、钜鹿二郡之说,再考各郡建置年代与之勾连。但这种弥合方式不无缺憾:一是以《集解》为代表的秦郡名单不可轻信,二是由此得出的置郡演变往往过于复杂。有鉴于此,或可先考证诸郡情形,再与《汉志》《集解》之说对照,以明确后者可信程度,进而最终厘清赵地置郡演变。近来新见岳麓秦简、里耶秦简等出土文献透露出不少秦郡的新线索,为推进研究提供了契机。本文拟在学界研究的基础上,借助以上新材料、新思路,重新探讨赵地秦郡设置问题,以求教于方家。
一、赵地秦郡年代考关于赵地各秦郡的始置年代,《史记》的记载在秦汉之际。秦末,赵王武臣“使韩广略燕,李良略常山,张黡略上党”“李良已定常山,还报,赵王复使良略太原”;钜鹿之战时“陈余北收常山兵,得数万人”。[4]秦末“河间守军于杠里”[5]。项羽分封诸侯,“封成安君陈余河间三县,居南皮”[6]。汉攻灭赵王歇之赵国时,靳歙“降邯郸郡六县”。[7]汉初陈豨之乱时,樊哙“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县”。[8]上引可证当时有恒山(汉代避文帝讳改称常山)、河间、邯郸、清河郡。[9]一般认为楚汉之际戎事倥偬,政区多承袭自秦。今结合各类文献,诸郡年代可更清晰。
(一)灭赵前秦已置河间郡《战国策·张仪为秦连横说赵王》载张仪说服赵王割河间以事秦[10],此事以往多系于秦惠文王末年,以合张仪行年[11]。但当时秦国疆域主要在函谷关以西,将赵国东部的河间献予秦国甚违地理形势。观此篇诸事远晚于秦惠文王。例如,其说秦“东收两周而西迁九鼎”,秦灭西周、迁九鼎分别在昭襄王五十一、五十二年(前256—前255),灭东周在庄襄王元年(前249)。又如“韩、魏称为东蕃之臣”,实际张仪时秦与韩、魏仍为亢礼之国。昭襄王五十三年(前254),“韩王入朝,魏委国听令”,五十六年(前251),“韩王衰绖入吊祠,诸侯皆使其将相来吊祠,视丧事”[12],表明当时韩、魏地位低于其他诸侯国,或即“东蕃之臣”。再如,文中提及苏秦之死,事在秦昭襄王二十三年(前284)五国伐齐后。[13]最后,赵王言“先王之时,奉阳君相,专权擅势,蔽晦先王,独制官事”,指赵惠文王时奉阳君李兑为相[14],主张合纵抗秦。赵王辩称当时“寡人宫居,属于师傅,不能与国谋”,将反秦路线归咎于“先王”时的李兑,如今自己将要“变心易虑,剖地谢前过以事秦”。[15]可见此处割河间的赵王乃是赵惠文王之后的孝成王,在位时间相当于秦昭襄王四十二年至秦王政二年(前265—前245)。从以上情形来看,该篇当有祖本,讲述赵孝成王以河间赂秦事,后人将其嫁接为张仪事迹。结合以上分析,此次赵献河间当在庄襄王元年至秦王政二年。此时正值秦国大幅扩张,迄至秦王政即位,秦已置太原、上党、河内、三川等郡,兵临太行、河漳,其势足以据有河间。
河间入秦后成为“飞地”,被封予吕不韦。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载燕国“以河间十城封秦相文信侯”,事在秦庄襄王元年至秦王政三年间(前249—前244)[16],与前述赵献河间年代接近。《战国策·或谓皮相国》载吕不韦“河间封不定而赵危”[17],指秦王政六年(前241)合纵伐秦时[18],赵国欲收回河间,吕不韦在此封地形势不稳。吕不韦于秦王政十年(前237)失势免相,就国河南,于秦王政十二年(前235)去世。在这三年之间,河间当收归中央,其足有一郡之地,辛德勇指出须置郡
管理,可从。[19]《岳麓书院藏秦简(柒)》(以下简称“《岳麓(柒)》”等)提供了灭赵前秦已置河间郡的线索:“禹故为犷平狱史,坐不为囚篓,当均河间故徼一岁。(0492/086)”[20]“故徼”指秦灭六国战争前夕的边徼[21],“河间故徼”表明秦灭六国前夕仍占据河间郡,并设立边徼,以与此后新占领的土地相区别。
(二)灭赵后秦增置清河、恒山、邯郸三郡秦王政十三至十五年(前234—前232)大举攻赵,夺平阳、番吾、武城、宜安、肥等地。[22]辛德勇认为宜安、番吾在恒山一带,武城为清河
流域东武城,恒山、清河两郡置于此次攻赵之时。[23]对此,马孟龙指出,秦王政十一至十五年(前236—前232)桓𬺈攻赵主要围绕邺、平阳展开,并考证相关记载中番吾、武城、宜安、肥等地均在邯郸以东、以南不远的黄河西岸一带,未远至恒山地区及东武城。[24]另据《史记》之《赵世家》《廉颇蔺相如列传》,秦军此次进攻实际被李牧击破[25],赵国可能随即收复失地。故秦清河、恒山两郡之置应与此次攻赵无关,而不早于灭赵之役。
秦王政十八至十九年(前229—前228)再攻赵,俘虏赵王,尽定赵地。从秦灭赵的军事部署可窥探这一时期的置郡情形。《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十八年,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地,下井陉,端和将河内,羌瘣伐赵,端和围邯郸城。十九年,王翦、羌瘣尽定取赵地东阳,得赵王。[26]
原文略显混乱,马孟龙结合《史记》古本信息及相关史事分析,复原此句为:
十八年,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地,下井陉;端和将河内,围邯郸城;羌瘣将东郡,取东阳。十九年,伐赵,端和、王翦、羌瘣尽定赵地,得赵王。[27]
此次攻赵从邻近秦郡出兵,分作三路: 王翦率上地(即上党郡)之军出井陉[28],目标应是井陉以东的中山国故地,即后来秦所置恒山郡一带;杨端和率河内郡之军围攻邯郸城;羌瘣率东郡之军攻取东阳一带,东阳距清河河道不远,《汉志》属清河郡。此战不见攻取河间的记载,可证河间当时仍属秦国。秦未从河间大规模出兵,则是犹为飞地的缘故。根据灭赵部署可推测,秦在三路兵马攻占之地分别设置了恒山、邯郸、清河郡,加之原有河间郡,赵地形成四郡并立局面。[29]
此情形在秦史上并非孤例。秦常以郡为单位出兵,略取地所设新郡与出兵地往往对应。如昭襄王三十年(前277)“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30],黔中郡之置乃由蜀郡守张若率军完成。又如里耶秦简载:
廿五年二月戊午朔辛未,洞庭叚(假)守灶敢言之:洞庭县食皆少。略地军节(即)归,谒令南郡军大(太)守以洞庭吏卒数、军吏卒后备敬(警)者数令治粟大府输食,各足以卒岁便。谒报。敢言之。/二月癸丑,丞相启移南郡军叚(假)守主: 略地固当辄输,令足灶岁,唯勿乏。传书洞庭守。/显手。/五月癸巳,南郡军叚(假)守段敢告洞庭主谓: 南郡治粟大府前日固已以县吏卒用食数告大府输。7-1[31]
秦在南郡军所略之地设置洞庭郡,不久后南郡军大部归返,但仍由南郡治粟大府向洞庭郡输送粮食,以供应“洞庭吏卒”和“军吏卒后备敬(警)者”(南郡军留守洞庭郡者)足岁之用。丞相所言“略地固当辄输”表明此类规定乃常制。前文推测秦灭赵置郡情形与上述类似,即三旧郡各出一军,在所拓之地分别设置新郡,该现象应是早期郡军事性质较强所致。[32]综上,秦统一进程中新、旧郡常互相对应,两者在兵源和粮食供给等方面关系密切,盖调配旧郡资源以建立与维系新郡统治,这可为认识秦的置郡模式提供新视角。
(三)秦统一后有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齐鲁封泥集存》收录的“河间太守”“清河太守”秦封泥出自山东[33],何慕认为山东是齐国故地,秦统一前两位太守不会把公文发往齐国,故清河、河间两郡至少存于秦统一后[34]。然山东不等于齐国故地,统一前亦有秦地[35],两枚封泥出土地尚不确切,故此论可备验证。
近年公布的岳麓秦简显示清河、河间、恒山三郡曾存于统一后。如《岳麓(柒)》有一则令文表明三郡曾并存:
〼能入而当戍请(清)河、河间、恒山者,尽遣戍荆新地;清河、河间当戍者,各戍0863/007[36]
“能入”二字前缺简,参考相关文例,前字应为“弗”。[37]简文规定,将弗能入赀赎债而被罚戍清河、河间、恒山三郡的罪人尽数遣至占领较晚的“荆新地”(秦统一战争中占领的楚地),说明其时三郡形势已较稳定。若邻近的代、齐未灭,此三郡军事压力仍大,秦不会将当戍赵地的罪人改戍南方。故该简表明统一后清河、河间、恒山三郡曾并存。
《岳麓(伍)》中一则令文也有清河、河间两郡:
诸相与奸乱而䙴(迁)者,皆别䙴(迁)之,勿令同郡。其女子当䙴(迁)者└,东郡└、参川└、河内└、颖(颍)川└、请(清)河、0864/082河间└、蜀巴└、汉中└、□〼2193/083乱,不从令者,赀二甲。0865/084[38]
田炜指出,从用字来看《岳麓(伍)》抄于统一后[39];简中“诸”字是统一后的正用字[40],也可与之印证。上文属于《岳麓(伍)》第一组,整理者根据简背信息和形制特征复原整理,判断这组简属同一卷册,且该组简有不少整理校对痕迹。[41]但昌武据此指出这组令文应经过统一整理校对后编造成册,因该组简文中有诸多统一后的信息,如“制诏丞相斯”,李斯任丞相不早于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所以至少整理于此年后。[42]陈伟指出,始皇三十年五月至三十四年六月之间(前217—前213)用“罪”字取代“辠”字[43],该组简文频繁且统一使用“辠”字,应抄写于秦始皇三十四年六月前。岳麓秦简的整理、校对痕迹表明其应是官吏日常
行政的参考资料[44],所记律令在抄写、整理之时应仍使用。按简文抄写时间和同卷册简文的编订时间,可推测简文中清河、河间郡曾并存于秦始皇二十八年至三十四年六月间的某一时期。
秦封泥有不少与邯郸工室相关,如“邯郸造工”“邯郸工丞”等[45],然当时有同名县,需要辨析。秦封泥中,京畿以外的地方工官均冠郡名,如“蜀西工丞”“巴左工丞”“汉□工□”“河内左工”“巫黔右工”等,而冠县名的工官均位于京畿,如“咸阳工室”“栎阳左工室”“云阳工丞”“雝工室印”等。[46]可见相关封泥中的“邯郸”为郡,因数量较多,邯郸郡存续当不短。里耶秦简中也有“邯郸”,并有明确时间:
十月辛丑,南阳守衍下县:听书从事,以律令道次传,别书,都官、南阳尉、都吏□□□县及诸□在县界中者各下之,邓下南郡守。书到相报。宛、新野、比阳、阳成(城)、雉各言书到,署旁曹发。以邮行。它如律令、邯郸书。/俱手。
十月己酉,邓守丞尚敢言之:下,报署□曹发。敢言之。/履手。
十一月乙卯朔丁巳,南郡守恒下真书洞庭守:【书】到为报,署户曹发。
/佗手 9-2076[47]
在里耶秦简的年代,仅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以乙卯日为十一月朔日。[48]简文主要讲南阳郡守对某次文书传递的安排,包括郡内及与邻郡间的传递,对未尽事宜则规定“它如律令、邯郸书”。“邯郸书”应是与该简关系密切的另一份文书,内容涉及它郡的文书传递方案,时间在此前不久。此次文书传递牵涉多郡,经由南阳郡、南郡传至洞庭郡,“南郡守恒下真书洞庭守”显示文书在各郡间以郡长官名义传递。[49]故知“邯郸书”非邯郸县职权所能及,应是邯郸郡之书,该简可证秦始皇三十一年十月辛丑日之前不久有邯郸郡。
以上考证了灭赵前、灭赵之初、统一后、秦汉之际四个阶段的赵地秦郡。那么能否将这几个阶段的置郡情形勾连?秦是否还曾设置钜鹿郡?对此须考察各郡辖域后再做判断。
二、赵地秦郡辖域考赵地秦郡辖域问题歧异颇多,汉初置郡情况则相对清晰,可作参考。《中国行政
区划通史·秦汉卷》及马孟龙均认为汉初赵地有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但界址定位有出入。[50]由于史料不足,秦恒山郡辖域主要由汉代逆推,其东以《山经》大河河道为界[51],西、北界则至太行山、恒山。秦代河间、清河、邯郸三郡材料相对丰富,现考证此三郡的辖域,兼及汉初郡界在秦时期的形成过程。
(一) 河间郡辖域考河间,颜师古引应劭曰:“在两河之间。”[52]史念海认为其得名于地处《山经》与《禹贡》河道之间。[53]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载,燕献河间十城为吕不韦封地。[54]《战国策》载,河间入秦之后,吕不韦欲联燕攻赵以扩张河间封地,而甘罗使其得赵河间五城[55];赵灭亡前夕,赵王曾言“前日秦下甲攻赵,赵赂以河间十二县”[56]。仅据上述,灭赵前秦三次占领的河间地已二十七城,加之前述赵孝成王以河间赂秦事,秦所据河间范围当更可观。[57]从燕献河间与甘罗之事看,秦所据河间当北临燕国。赵孝成王十九年(前247)燕赵易土后,燕赵边界的东部大致在《汉志》北新成、易县、文安一线,与燕易水长城基本吻合[58],在《山经》河道一带。此分界可作为秦河间郡北界的参考。《史记》载项羽“封成安君陈余河间三县,居南皮”[59],马孟龙指出此三县应即《汉志》河道沿岸的东光、南皮、浮阳,汉初三县属河间郡,系承袭自秦代。[60]可见,秦河间郡辖域较广,约在《山经》《禹贡》《汉志》三河道之间。[61]
(二) 清河郡辖域考清河郡得名于流经其境内的清河。[62]《岳麓(柒)》关于清河郡的简文“清河叚(假)守上信都言(0374/094)”[63]中,“上”指代理下级提交文书,可知信都为清河郡属县。[64]《史记·张耳陈余列传》载:“(项羽)乃分赵立张耳为常山王,治信都。信都更名襄国。”[65]此信都即汉代襄国,在今邯郸市永年区。[66]《中国
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联系以上两则,认为岳麓秦简中的信都即汉代襄国,进而将秦清河郡辖域西扩至此。[67]然此信都地望仍有讨论余地。里耶秦简中一枚道路里程木牍亦有信都,其所叙
交通路线为:高阳、武垣、饶阳、乐成、武邑、信都、武□、宜成。[68]其中“武□”前的地名和位置都比较明确,“武□”据整理者意见应是东武城(今清河县东北),最后一个地名则有宜成(今清河县以南至临清市之间)、厝城(今临清市东北)、历城(今济南市)三说。[69]若其中的信都在永年,距所示路线过远,不妥。汉代亦有信都,在今衡水市冀州区,整理者指出即木牍中的信都,正与该路线相合,甚是。此信都距清河河道不远,汉初属清河郡,岳麓秦简中的清河郡信都当即此。
冀州信都有秦简牍为证,永年信都亦有传世文献为据。永年信都之名始于战国赵国[70],改称“襄国”应取意此地曾为赵襄子之都,则其更名必非秦所为。张耳立国,本宜定都邯郸,但该城不久前为章邯所毁,于是才治于信都。其改称“襄国”,除与冀州信都区分,更是为借赵襄子之名镇抚赵地。因此《史记》中张耳改“信都”为“襄国”的记载不宜否定。但清河郡不可能有两个信都,永年信都只能另属它郡。另外,永年信都距离南边邯郸县较近,若属清河郡,则邯郸郡不应越过此地而辖有其北太行山东麓一带。再考虑到邯郸县以西、以南不远分别为上党、河内郡(详见下文),若其北不远即为清河郡地,邯郸县一带将过于狭小不足以立郡。故而邯郸郡存续时,永年信都当属邯郸郡。
此外,《史记·樊哙列传》载:“因击陈豨与曼丘臣军,战襄国,破柏人,先登,降定清河、常山凡二十七县。”[71]知汉初清河、恒山当接界,亦可作为秦清河郡辖域参考,那么冀州信都西北至《山经》河道一带也很可能归清河郡管辖。至于清河郡西界,尚俟考察其西之郡后再做判断。
(三) 邯郸郡辖域考邯郸郡辖域可通过考订其与邻郡的边界来确定。首先,邯郸县以东、以南有邺、内黄、繁阳、棘蒲、馆陶诸县,汉初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中皆属河内郡[72],应是因袭秦代情形。邺乃魏国旧都,后短暂入赵,再入秦。[73]邺一带邻近以魏国故地为主的河内郡,秦攻取邺等九城后当将其并入河内,这种情形延续到汉初《秩律》之时。
其次,邯郸县以西有武安和涉,《秩律》属上党郡。[72]据吴良宝研究,战国时期韩国上党郡曾包括涉、路等城在内,与《秩律》情况相合。[74]那么,秦时武安和涉也可能隶属上党,这也可验之文献。《史记·秦本纪》载:“(秦昭襄王四十八年,前259年)王龁将伐赵武安、皮牢,拔之。司马梗北定太原,尽有韩上党。”[75]学界多认为秦上党郡初置于此年。[76]睡虎地秦简《叶书》有“卌八年,攻武安”[77],亦可佐证武安和涉隶属秦上党郡盖始于此。
最后,邯郸县东北有钜鹿县,因临近大陆泽(又名“钜鹿泽”)而得名。若“钜鹿郡”存在,应包含钜鹿县和大陆泽一带。前文已述,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曾并存,两个信都分属清河、邯郸郡。那么,钜鹿郡辖域将在两信都之间,考虑周边诸郡限制,钜鹿、邯郸等郡的辖域将颇为局促,与已知秦郡大小不匹配。或可认为当时未置钜鹿郡,邯郸郡辖有钜鹿县及大陆泽一带,东与清河郡毗邻。马孟龙认为汉初清河、邯郸郡界以大河旧渎为界,似较合理[78],秦代亦当如是。
以上大致勾勒出四郡并立时的辖域,相关结论绘如图1,与马孟龙所论汉初情形颇似,体现出秦汉政区的连续性。在秦及汉初的赵地,郡界多依山川形便设置,例外的是上党郡通过占据涉、武安将其辖域延伸到太行山以东,系战国军事遗留,也可能是秦汉王朝为控驭赵地而有意为之。
图1 赵地秦郡示意(前229—前207)
资料来源:改绘自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
地图集》第1册《原始社会·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时期》“战国时期·赵 中山”图(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37—38页),第2册《秦·西汉·东汉时期》“秦时期·山东北部诸郡”“西汉时期·冀州刺史部”“西汉时期·幽州刺史部”(第9—11、26—28页)。部分郡界参考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关于汉高帝十年赵地郡界的研究(第117、124页)。
三、论秦无钜鹿郡——兼及赵地置郡传统观点从前文考证诸郡的若干阶段,可知河间郡置于灭赵之前,灭赵之初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并立,此四郡还见于统一后以及秦汉之际,且四郡并存时钜鹿郡不得厕身其间。勾连这些判断可认为,灭赵以降,秦在赵地仅此四郡,延续至汉初,钜鹿并非秦郡。但这一看法与《汉志》《集解》等传统观点有异,各类文献中也有与秦之钜鹿相关的材料,有必要进一步辨析。
以往认为秦置钜鹿郡主要依据《汉志》和《集解》。《汉志》秦三十六郡名单出自班固自注郡国沿革,后者已被指出颇多疏误。[79]该名单最显著的问题在于包括了统一后所置南海、桂林、象郡,因此不可能是统一之初的三十六郡。信从者为解释这一矛盾,提出其是秦代置郡总目或秦末郡[80],但据目前研究,仅秦末郡就不止三十六之数。[81]与《汉志》秦郡相比,《续汉书·郡国志》去南海而增黔中、鄣郡,凡三十七郡,显误;《集解》去岭南三郡而增黔中、鄣郡、内史。一般认为《集解》秦郡名单是在《汉志》《续汉志》基础上调整而成。[82]自王国维以来,学界已大多不采纳班、裴之说,而从文献中稽考秦郡。近来学界对于《汉志》《集解》秦郡名单的可靠性有新认识。马孟龙、何慕利用“秦郡不用灭国名”的规律指出名单中“齐郡”并非秦郡。[83]赵志强指出,班固撰《汉志》时所见秦郡远不止三十六之数,但其删减若干郡目以圆此数[84];《集解》秦郡名单亦非据秦代材料,乃增删袭自《汉志》的《续汉志》而成,秦洞庭、苍梧、广阳、淮阳、河内等郡的沿革也显示裴说不合史实[85]。
前文考证河间等郡在统一前后及秦汉之际多次出现,若采《汉志》《集解》之说,认为统一之初或秦末赵地仅邯郸、钜鹿二郡,一些郡须废而复置,则演变将颇为复杂迂曲。前述秦末有恒山郡,故《汉志》之说有误。秦对于大片新占领地一般直接设立新郡而非与旧郡整合,秦在河间经营已久,不应短时间内将河间与新地合并为钜鹿郡,故《集解》之说也不可取。
《水经·浊漳水注》亦载秦置钜鹿郡:“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灭赵,以为钜鹿郡。”[86]秦王政二十五年所灭,实为赵亡后公子嘉建立的代国,秦在赵地置郡不应晚至此时。杨守敬指出“郦氏盖合灭代之年为说耳”[86],此论合理。由此推想,郦道元应是先认为秦有钜鹿郡,再寻史实追溯其置年,但其混淆了赵、代关系,误以为秦王政二十五年才占领钜鹿之地。查检《水经注》所载秦郡,基本不出《汉志》《续汉志》范围[87],其他文献中的诸多秦郡,如清河、河间、恒山、河内、泰山、临淄、即墨、淮阳、衡山、洞庭、苍梧、闽中、江胡等,均不见载于是书。所以,郦道元认为秦置钜鹿郡很可能是受《汉志》等秦郡名单影响,而非另有可靠材料。马孟龙曾指出《水经注》《史记索隐》记载西汉侯国无充分文献依据,而是自行考证,谬误甚多[88],《水经注》等北朝隋唐文献记述秦道亦不可靠[89],这些晚出文献记载秦郡或有类似之处。因此对于《水经注》载秦置钜鹿郡一事,不宜轻从。
秦封泥有“钜鹿之□”[90],有观点认为此“钜鹿”为郡名。参考秦封泥文例,残字当为“印”或“丞”。[91]秦封泥中“某地之印”均为县级及以下政区[92],“某地之丞”指县丞[93],郡级丞则多作“府丞”。故该封泥中“钜鹿”指钜鹿县,不能证明秦有钜鹿郡。排除此例后,出土文献无钜鹿郡线索,与另四郡屡见的情况反差明显。
总之,简牍、封泥、《史记》均有秦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的证据或线索,独秦钜鹿郡仅见诸《汉志》《集解》及《水经注》一则记载,而这些记载晚出且多有舛误,难以据信。结合前证赵地诸秦郡的年代和辖域,也很难置钜鹿郡于该地政区演变中。由此不妨推断,秦未曾设置钜鹿郡,《汉志》等载钜鹿为秦郡恐是疏误,或受秦末钜鹿之战影响,以为西汉钜鹿郡沿袭自秦代。实际上据《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考证,汉代直到武帝征和二年(前91)方置钜鹿郡。[94]解除秦置钜鹿郡的疑虑后,前述赵地秦郡演变情形便不存滞碍了。
四、结语乾嘉以降论秦郡者,或主《汉志》,或宗《集解》,又或从文献中辑录秦郡。近年出土文献涌现,为检验传统观点提供了材料和契机,秦郡面貌也更加清晰。本文综合传世与出土两类文献,考证秦在太行山以东赵地所置诸郡的年代和辖域,又辨析诸种史料,提出秦未曾设置钜鹿郡,从而勾勒出秦在该地置郡的大致情形:秦庄襄王至秦王政初年,秦占据河间,将其作为吕不韦封地,吕不韦失势后置为河间郡。秦灭赵后又置清河、恒山、邯郸三郡,以上四郡延续至汉初。相关分析进一步表明,相比于出土秦代文献和《史记》等早期文献,《汉志》及其以后的文献载录秦郡可靠性不足,需审慎对待,这可为秦郡研究提供材料与方法上的启示。
分析赵地秦郡设置有助于丰富对秦置郡模式的认识。河间置郡属于“收封地为郡”模式,略同秦昭襄王时将飞地陶封予魏冉,并在其死后收陶为郡一例。[95]清河、恒山、邯郸三郡之置与灭赵的军事部署联系密切,相关讨论揭示出秦拓地所置新郡常与出兵之旧郡对应,此可归于“母郡”模式。[96]四郡设立与军事过程颇有渊源,其分布则契合了赵地既有地域传统: 邯郸郡是赵国核心区,恒山郡是中山国旧地,河间郡入秦较早且自成一自然地理单元,清河郡的辖域也有一定的山川形便因素。秦代郡数有所调整,但赵地置郡较稳定,或因四郡并立模式能较好适应该地传统与行政需要。
从考察范围来看,既往的秦郡研究大致有两类: 一是秦郡的整体研究,措意于整体的数量、名目和演变,特别是三十六郡问题;二是个别秦郡的研究。近年来出土秦代文献中不断出现的新郡名打破了原有秦郡体系,秦郡整体研究一时难有定论,对单个新见秦郡的考察更是当前热门议题。同时,以区域特别是各国故地为视角作“中观”层面考察也逐渐成为可能,本文便属于这一方面的尝试,或可为探讨秦其他区域置郡提供参考。
致 谢 郑威先生、匿名评审专家以及珞珈史地沙龙、第四届山东大学先秦秦汉史研究生暨青年学者论坛的师友曾对本文提出宝贵意见,谨致谢忱!待刊期间马孟龙先生《秦灭赵之战与秦郡建置》发表(《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1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4年版),也指出赵地秦郡仅有清河、河间、恒山、邯郸四郡,请读者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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