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https://vietnamnet.vn/en/eliminating-districts-and-merging-provinces-how-vietnam-s-governance-may-evolve-2378263.html楼主注:Vietnamnet是原越南信息与通信部(现已并入科学技术部)主办的新闻网站,英文版主要面向海外,至于是“专家建议”还是也有放风的成分,各位自行判断,我个人认为和最终落地的方案不会差很多。 越南政府正在考虑进行根本性的行政改革,包括取消县级行政机构并重新定义地方治理。法律专家建议采用省级和地方两级行政体系,以提高行政效率。 河内法律大学副校长、副教授To Van Hoa博士表示,越南的宪法改革进程必须采取更广泛、更长远的眼光,特别是在该国朝着合并各省和取消县级行政机构的方向发展的时候。 2 月 14 日,政治局和秘书处发布了第 126 号结论,概述了 2025 年精简政治体系的任务。2 月 28 日,发布了第 127 号结论,强调取消县级行政机构,重组地方治理,并确定省级和地方政府的新角色。主要目标包括取消县级行政机构,重组省级和地方行政机构。结论还呼吁重新定义不同级别政府之间的关系,以提高效率,并加强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机构的垂直协调,以建立更加同步的治理体系。 To Van Hoa博士认为,修改宪法对于确保越南行政结构调整的坚实法律基础至关重要。这一过程必须经过彻底的研究,确保理论和法律的一致性。现代国家通常将行政单位分为两大类。标准行政单位是
人口稳定的地区,由功能齐全的地方政府
管理行政和公共服务。专业行政单位是指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永久居民的地区,如森林、山脉、沙漠或大片水域。这些地区不需要地方政府,而是根据特定职能进行管理。
To Van Hoa博士强调,宪法修正案不应只关注措辞调整,而必须建立与越南长期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全面治理模式。
拟议的重组建议采用两级制度,包括省级行政机构(包括省和中央直辖市)和地方行政机构(包括省内的乡、镇、市)。政治局和政府党委已同意这种两级结构。在此模式下,省级行政区将由省和中央直辖市组成,而地方行政区将由乡、镇和省辖市组成。对于中央直辖市,地方行政区划将包括乡、省辖市[1]、镇和主城区[2]。主城区将是一个新的行政概念,涵盖作为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的城市核心区。例如,河内的主城区将包括 12 个郡,胡志明市的主城区将覆盖 16 个郡,海防的主城区将由 6 个郡组成。 To Van Hoa博士提议对 2013 年宪法第 110 条进行修订,该条规定了越南的行政区划。修订后的结构将承认两种类型的行政单位:由完全运作的地方政府管理的标准行政单位和由没有地方政府的中央或省级当局管理的专门行政单位。关于定义地方政府的第 111 条,
To Van Hoa博士建议修改宪法,以确保所有有居住人口的行政单位都有完全运作的地方政府,包括
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专门行政单位将在适合其职能的替代治理模式下运作,而不是设立地方政府。
To Van Hoa博士强调,宪法修正案还应支持正在进行的政治体系精简,符合党的决定。这将需要对 2013 年宪法第 1 章进行调整,该章概述了越南的政治框架。
越南现行的政治制度由三个关键部分组成:越南共产党 (CPV) 发挥领导作用,中央国家机构负责治理,越南祖国阵线 (VFF) 作为人民和群众组织的代表。To Van Hoa博士建议简化宪法中关于越南祖国阵线 (VFF) 的规定,将第 9 条和第 10 条合并为一条,概述 VFF 的基本属性、角色和职责。他建议将详细规定转移到单独的法律中,以提高灵活性和适应性。
他还表示这些改革将使治理现代化并确保长期的行政效率。
注:[1] 原文就是cities within provinces,但实际上指的应该是2020年引入的“中央直辖市下辖市”。[2] 原文是内城区:Inner-city zones。 [ 此帖被萨德侯爵在2025-03-13 16: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