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越共总书记苏林签署了越共十三届十一中全会当天通过的
第60-NQ/TW号决议,该决议第5条是行政区划改革,附有省份合并名单如下:
一、不合并的省级行政单位
1.河内市。
2.顺化市。
3.莱州省。
4.奠边省。
5.山罗省。
6.谅山省。
7.广宁省。
8.清化省。
9.乂安省。
10.河静省。
11.高平省。
二、合并整合后的新省级行政单位
1.合并宣光省与河江省,定名为宣光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宣光。
2.合并老街省与安沛省,定名为老街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安沛。
3.合并北件省与太原省,定名为太原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太原。
4.合并永福省、富寿省与和平省,定名为富寿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富寿。
5.合并北宁省与北江省,定名为北宁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北江。
6.合并兴安省与太平省,定名为兴安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兴安。
7.合并海阳省与海防市,定名为海防市,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海防。
8.合并河南省、宁平省与南定省,定名为宁平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宁平。
9.合并广平省与广治省,定名为广治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广平。
10.合并广南省与岘港市,定名为岘港市,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岘港。
11.合并昆嵩省与广义省,定名为广义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广义。
12.合并嘉莱省与平定省,定名为嘉莱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平定。
13.合并宁顺省与庆和省,定名为庆和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庆和。
14.合并林同省、多农省与平顺省,定名为林同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林同。
15.合并多乐省与富安省,定名为多乐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多乐。
16.合并巴地-头顿省、平阳省与胡志明市,定名为胡志明市,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胡志明市。
17.合并同奈省与平福省,定名为同奈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同奈。
18.合并西宁省与隆安省,定名为西宁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隆安。
19.合并芹苴市、朔庄省与后江省,定名为芹苴市,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芹苴。
20.合并槟椥省、永隆省与茶荣省,定名为永隆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永隆。
21.合并前江省与同塔省,定名为同塔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前江。
22.合并薄寮省与金瓯省,定名为金瓯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金瓯。
23.合并安江省与坚江省,定名为安江省,政治、行政中心设在现坚江。
越南人民报网就此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