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你的观点的卫星照片是不是这样:
四张卫星照片同比例尺/同截图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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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 16:47) 
差不多吧,尽量不要长条形。
6000平方公里为标准面积,可以下浮到4200平方公里,上浮到8400平方公里,尽量接近正六边形,万一长条形了,那也没办法
在此面积下,人口低于200万人的为县,高于200万人的为市(市下至少分3区,人口多的按照至少每120万分一区进行分区),县由就近的市代管。
特殊情况有:
1.直辖市、省会、副省级市等重要城市,国家确实认为有必要在更大面积下建市的,可以两个县的范围建一个市。
2.多个相邻的县却无地级市可以管县的时候,可以若干县(6-9)个直接拼凑为一个市,按照合适的原则其中一部分县改为1个区或2个区构成地级市的直辖部分,原则上此种情况的地级市管辖3-4个区,但是特别荒凉地区受荒地影响,一个县的面积赶上别的地方2个以上大,实在没法有效管理的也可以1-2个区
至于地区之类的,现在已经比较少了,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存在,统一到市县好了
市管区县数,一般不低于3个,不高于15个。以6-11个为合理范围
市县都是实体,行政管理上也有相似性,只是因为人口总量不同而产生内部分级数不同、行政等级不同
市县的行政中心和主要建成区应该尽可能居中,实在做不到的也就算了。
因为普通话的推广,可以不用考虑文化差异的问题了,但是流域统一性还是要考虑的,尽可能一个流域在一个县或市内
理由:6000平方公里是目前快速交通(高速公路或快速地铁)能够有效勾连的面积。
当下200万人口是有可能培育出一个150万人口有效交通勾连的城市的人口。未来公共交通勾连人口低于150万的,都没资格做地级市。
面积大体一致,也体现了公平性,发展不起来要么是地理本身就不行,要么是当局不够努力竞争不过别人,都没啥好抱怨的
至于地级市内具体的建成区形态,规避掉,不用管。但是要保证尽量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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