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伴随着兵团的成立而成立,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4年设立的农八师军法处,1956年改为农八师军事法院,1975年6月石河子市和石河子地区成立,石河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随之成立,农八师军事法院撤销。后来,由于兵团恢复建制,1987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将石河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更名为新疆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归入兵团法院序列。2013年,随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八师”更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也更名为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石河子市法院、下野地垦区法院、莫索湾垦区法院三个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