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立君.唐代鸡林州与鸡林道的若干问题[J].中国
历史地理论丛,2023,38(03):71-80.
中外学人针对唐朝处理同周边
民族关系问题,提出了诸如“世界秩序”“册封体制”“羁縻体制”“胡汉体制”“朝贡制度”等理论学说和研究框架,奠定了唐代乃至中古相关历史研究的经典范式。不过,仍有大量具体问题有待于充分探讨。例如,唐代在新罗设置的鸡林州都督府以及为应对局势变化而设置的鸡林道行军,便存在诸多晦暗不明之处,其关系到安东都护府沿革迁移等相关历史地理问题,不可置之不论。本文综合中外史籍和新出史料对二者关联诸问题进行探究,希望对前贤学说有所补苴。
一 鸡林州都督府性质问题
(一)鸡林州性质的争论及焦点 唐朝从贞观年间开始,针对新罗与百济、高句丽的鼎足相争,采取明确支持新罗的立场;在“辽东之役”中,新罗也倾全力支援唐朝对高句丽作战。迄至唐高宗显庆五年(660),唐军在新罗配合下攻灭百济,此后,唐和新罗密切合作,继续与高句丽和倭国作战。日本、韩国学者一般视其为“两大集团”的对抗,
中国学者也有从唐朝对外经略的角度论述者。不论如何,东亚局势朝着有利于唐朝的方向推进——三年后(663)唐军在白江口大举歼灭百济反抗势力及前来支援的倭国军队;又五年后(668)唐军率先攻入平壤灭亡高句丽,辽东之役取得最终大捷。这是我们理解唐与新罗关系的历史大背景。
龙朔元年(661),后来庙号为“太宗武烈王”的新罗国王金春秋去世,其子金法敏继承王位,随即获得唐廷认可:“诏其子太府卿法敏嗣位,为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乐浪郡王、新罗王。”至此时为止,新罗王受册的勋、爵,都还与隋代及唐初的册封一脉相承。令人意外的是,不久唐高宗以下诏的方式直接将新罗国变成大唐羁縻州,新罗王也摇身一变成为该州军政长官:“龙朔三年(663),诏以其国为鸡林州都督府,授法敏为鸡林州都督。”这是唐朝设置鸡林州的最早记录。
对于唐朝设置鸡林州,首要的问题关乎其性质,它是否应置于唐代羁縻府州体系中考察?对此,中外学人有各种争论。
宋代史家欧阳修有一段关于唐代羁縻府州定性的发轫之论:“自太宗平突厥,西北诸蕃及蛮夷稍稍内属,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虽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然声教所暨,皆边州都督、都护所领,著于令式。”在其开列的羁縻名单中,广泛包括北方诸族及南方府州,需要注意的是其中未提及新罗。清人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梳理唐朝与海东关系脉络,认为新罗依靠唐朝翦除对手、独吞成果,“仅羁属于唐而已”,但认定新罗在羁縻体系中。
日本学者栗原益男认为,新罗变为鸡林州“事实上还是册封体制”,与唐朝后来以渤海君主为忽汗州都督的政策相同。对此,堀敏一指出“唐起初只是把它当作朝鲜半岛内的一个都督,随着新罗势力的扩大,其统治领域才扩大到了整个半岛。”堀敏一强调鸡林州“虽是羁縻州都督的名号,但朝鲜内部的羁縻州实际上已不复存在,称号完全只是虚名。”实际上支持了顾祖禹的观点。
中国现代史家的认识角度与此略有不同。关于鸡林州都督府与唐朝羁縻制度的关系,谭其骧认为:“凡记载到新罗王,例必加个鸡林州都督或都督鸡林诸军事头衔。可见名义上此羁縻府的确一直存在着……但究其实质,则不过是一个有朝贡关系的邻国的别称。”其意是将鸡林视为域外。刘统《唐代羁縻府州研究》却明确地将鸡林纳入羁縻府州范畴,列“鸡林州都督府管下九州”条目,但仅仅是摘抄《三国史记》《东国舆地胜览》对新罗九州沿革和位置记录,没有论证鸡林州都督府设置及将之纳入羁縻府州的缘由。
杨军认为鸡林州表明唐朝把朝鲜半岛纳入羁縻体制
管理,“不是国家之间的稳定的、制度化的封贡关系。”(9)程妮娜认为即便新罗被纳入唐朝羁縻府州统辖体系,“但朝贡关系依然是新罗与唐往来的主要形式”。郭声波赞同将鸡林州都督府列为唐朝羁縻都督府,但同时考虑到“新罗国的国家政权比较完善,故又列为羁縻属国”,以示其与一般都督府有别。王义康以侨置府州和在本土设置的府州来对应内蕃、外蕃,指出以往研究未涉入熊津都督府、安东都护府的内外分际问题,也强调了鸡林州的特殊性。
综上,鸡林州性质及其连带问题经历了长期的争论,纷纭众说的焦点主要是新罗在唐朝羁縻体系中的定位。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回归唐朝自身制度以及唐与新罗关系的实质。下面以此为突破口,重新探讨鸡林州问题。
(二)鸡林州建置变化与新罗地位 关于鸡林州的核心问题在于,唐朝为何在龙朔三年以新罗国为鸡林州都督府?首先需考虑的最重要因素,是显庆五年唐灭百济后在其地直接设置熊津等五个都督府,下统州县,以酋渠为都督、刺史、县令。其后百济反抗势力与倭国联合不断掀起“复国”运动,龙朔三年唐朝在白江口获得决定性胜利,一举底定海东政治格局。以此观之,龙朔三年以新罗国为鸡林州大都督府,主要凸显的是与熊津州都督府等建置整齐划一的政治意味。这是由唐朝在周边地区广置羁縻府州的大格局决定的。
那么有一个问题,唐代缘何以“鸡林”而非其他名号作为在新罗建立的羁縻州名称?这与后来唐玄宗将“渤海郡王”封给大祚荣不同,“鸡林”不像“渤海”,是从中原文化渊薮中采撷而来(著名的渤海郡)。“鸡林”实际上是新罗使用过的国号,观察“熊津”“东明”“马韩”以及“带方”等名的选用,采取“鸡林”无疑具有同样的内在逻辑,即与汉晋古郡县或古族号相对应,这一做法进一步为这些名号创造出全新的政治内涵。换言之,整合古代
地名施用于朝鲜半岛的新设
行政区域,体现的是唐朝对该地的统辖意识,隋唐君臣言论对此有所反映。
另一个问题是,唐代是否一直授册鸡林州都督?解答这一问题首先需关注金法敏去世之后的神文王金政明,他处于唐朝册封新罗历史演变过程中一重要节点。神文王是否承袭了其父的官爵,特别是其中的鸡林州都督?《旧唐书·新罗传》关于金政明即位后首次遣使的细节,集中在新罗求取《唐礼》和唐朝的应答,而未明确记载他是否承袭了先王官爵。(6)神文王去世后,历代新罗国王承袭鸡林州都督(或刺史)者则较为明确(见表1)。由此,神文王显然没有理由不袭鸡林州都督之职。《三国史记·神文王本纪》载:“唐高宗遣使册立为新罗王,仍袭先王官爵。”而且,金政明去世(692)之后,正值武后临朝,《旧唐书》明确记载了继任新王顺利世袭其官爵:“天授三年,政明卒,则天为之举哀,遣使吊祭,册立其子理洪为新罗王,仍令袭父辅国大将军,行豹韬卫大将军、鸡林州都督。”这充分说明金政明及其后来诸王的确一贯地承袭了鸡林州都督之职,表明始于金法敏、中经唐罗战争而重新恢复的两国关系,因神文王受封而得以赓续。
新罗王受封唐朝官爵如表1所示。可见,在与新罗紧密结盟对百济、高句丽作战时期,唐朝开始以新罗为鸡林州都督府、以新罗王为鸡林州大都督,自唐高宗册文武王金法敏始,至唐末帝僖宗册宪康王金晸为止,新罗历代国王均带有鸡林州都督府军政长官官职,先后出现“鸡林州都督”“都督鸡林州刺史”“使持节、大都督鸡林州诸军事、鸡林州刺史”“持节大都督鸡林州诸军事”等不同名号,但大体本质如一,即名义上完全虚封的羁縻州长官,这个羁縻州始终以鸡林为名。
这其中还有一个细节问题需辨析。《旧唐书》多处所谓鸡林州都督,对照《册府元龟·外臣部·封册门》相关记载,皆应为“鸡林州大都督”。例证可举金法敏在与唐朝将领往来文书中自称“鸡林州大都督、左卫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新罗王金法敏”,唐朝宰相张九龄的文集中保留的诏书亦多称新罗王正式官爵“鸡林州大都督、新罗王”。《新唐书·新罗传》虽删减过当,但记叙中保留了“以其国为鸡林州大都督府”。《资治通鉴》的记录“置鸡林大都督府于新罗国,以金法敏为之”属于删定文字后的不完整写法。入唐新罗人崔致远谓“加我王金某为正太尉、持节充宁海军使、鸡林州大都督”,则相对准确。
表1 新罗国王受封官爵一览
资料来源:本表整理自《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卷13、卷14、卷119;[高丽]金富轼著,杨军校勘《三国史记》(吉林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2、154、157页。
唐代都督存在等级区别,战略要地为大都督府,统管十州以上为中都督府,不及十州为都督府。这虽是对唐朝内地正州而言,但羁縻府州亦与此相对应,鸡林州相当于大都督府。值得关注的是新罗圣德王金兴光,玄宗赐书中屡屡提及其官爵号为“敕新罗王、开府仪同三司、使持节大都督鸡林州诸军事、上柱国金兴光”或“敕鸡林州大都督、新罗王金兴光”。同时,该时期唐朝也对渤海国王予以册封,官爵为“敕忽汗州刺史、渤海郡王大武艺”“敕渤海郡王、忽汗州都督大武艺”等。两相对照,在百济、高句丽相继灭亡之后的安东地区,南部经过唐与新罗战争后统合为统一新罗,北部重新凝聚为渤海国,而唐廷对渤海、新罗“两蕃”的治理多为互相配套:在缘边地带设置“押新罗渤海两蕃使”,同时对两国君主册封相似的官爵。新罗国为鸡林州,渤海国为忽汗州,二者皆属于大唐羁縻府州。
那么,鸡林州都督府新罗国在唐朝东亚认知体系中居于何种地位?学界以往多从朝贡册封来确认新罗的藩属地位。这里提出另外一个视角,即唐朝战略家的看法。唐代李筌所著《神机制敌太白阴经》,曾对关塞四夷之
交通予以扼要论述,凸显对唐朝边防的重视,其中对平卢道、河南道的叙述中涉及东北边疆陆海交通问题:
平卢道:自西京经范阳节度,东至榆林关,至平卢节度,去西京三千五百八十九里,去东京三千里,抵安东,渡辽水,路接奚、契丹、室韦、勃海、靺鞨、高丽、黑水。
河南道:自西京出潼关,经东莱节度,去西京二千七百六十里,去东京一千八百五十三里。东涉沧海,距熊津都督府、北济国,又东抵鸡林都督府、新罗国,又东南经利磨国属罗。涉海,达倭国,一名日本,其海行不计里数。
平卢道提及“安东”,即安东都护府,最早设置于668年灭高句丽之后,初治平壤,后迁内地。河南道则同时提及“熊津都督府”和“鸡林都督府”。这两条材料体现了安东羁縻府州的战略地位,也间接反映出熊津州都督府、鸡林州都督府与安东都护府在唐人心目中的一体化认知。由此表明,唐廷鸡林州都督府的设置,仍是其整体战略布局的一环。
二 鸡林道行军关联问题
(一)唐代鸡林道行军的创建 《旧唐书·新罗传》记载了新罗历代国王朝贡—受册的完整叙事,起自龙朔三年金法敏始获封鸡林州都督,止于大和五年(831)金景徽承袭使持节大都督鸡林州诸军事一职。但是,在这一叙事体系中有一处缺环,即唐与新罗战争时期(670—676)的史事。
在这一时段,两国龃龉乃至爆发冲突,其间发生了什么与鸡林州都督府相关的事件?综观史籍,《唐会要》卷95《新罗》恰好可以弥补此阙,其在金法敏与金政明之间,插入了一段两《唐书》等典籍直接略过的记事:
龙朔三年四月,诏以新罗国置鸡林州大都督府,仍授法敏鸡林大都督府。麟德二年(665)八月,法敏与熊津都督扶余隆盟于百济之熊津城,其盟书藏于新罗之庙。于是,带方州刺史刘仁轨领新罗、百济、耽罗、倭人四国使浮海西还,以赴太山之下。上元元年(674)二月,新罗王金法敏既纳高句丽叛亡之众,又封百济故地,遣兵守之。
帝大怒,
诏削法敏官爵,遣宰臣刘仁轨讨之。仍以法敏弟右骁卫员外大将军、临海郡公金仁问为新罗王。时,仁问在京师,诏令归国以代其兄。仁问行至中路,闻新罗降,仁问乃还。二年(675)二月,
鸡林道行军大总管刘仁轨大破新罗之众于七重城而还,新罗于是遣使入朝伏罪,并献方物,前后相属。帝复金法敏官爵。既尽有百济之地,及高句丽南境……所输物产,为诸蕃之最。(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这则史料表明《旧唐书·新罗传》鸡林州都督叙事缺环的部分,即在唐、新罗战争交恶期,不仅鸡林州都督府名存实亡,唐朝还派出“鸡林道行军大总管”率军征讨新罗。这引发出一些疑问,鸡林道行军与鸡林州都督府之间仅仅是使用了相同的名号吗?二者间存在什么联系?鸡林道行军设置又传递出怎样的历史讯息?这些问题恐怕要从鸡林道行军的初置背景开始探讨。
诸史中对此记载较为完整的是《资治通鉴》:“上元元年春,正月,壬午,以左庶子、同中书门下三品刘仁轨为鸡林道大总管。卫尉卿李弼、右领军大将军李谨行副之,发兵讨新罗。”胡三省注云:“帝以新罗国为鸡林州。”将鸡林道行军大总管与鸡林州都督府联系起来。真相果真如此吗?
鸡林道行军在史书中首次出现是在《旧唐书·高宗纪》咸亨五年(674)记事:“春二月壬午,遣太子左庶子、同中书门下三品刘仁轨为鸡林道大总管,以讨新罗,仍令卫尉卿李弼、右领大将军李谨行副之。”鸡林道行军与唐初以来对辽东地区一系列战争中所设置的行军道名号来源具有一致性,直接标示出经略的对象是新罗。从这个意义上说,鸡林道行军的建置可谓是针对鸡林州大都督府而来。这也就解释了前引《唐会要·新罗》史料与《旧唐书·新罗传》之间的内在渊源。
《新唐书·新罗传》载,咸亨五年,新罗“纳高丽叛众,略百济地守之,帝怒,诏削官爵,以其弟右骁卫员外大将军、临海郡公仁问为新罗王,自京师归国。诏刘仁轨为鸡林道大总管,卫尉卿李弼、右领军大将军李谨行副之,发兵穷讨。”表明鸡林道行军作战诱因就是新罗违抗唐朝意志,大肆占据百济故地和高句丽南境,并支持高句丽遗民反唐。战事随即发生变化,675年刘仁轨率军大破新罗于七重城,以靺鞨兵浮海进攻新罗南境,斩获甚众。此后,李谨行为安东镇抚大使,在买肖城驻屯,与新罗三战皆胜。新罗王金法敏遣使谢罪,“贡篚相望”,唐廷复法敏官爵,其中当然也包括鸡林州都督一职。
(二)刘仁轨与鸡林道行军大总管问题刘仁轨在唐朝同新罗兵戎相见的战争中出任鸡林道行军大总管,此前他历任唐朝在百济、新罗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见表2)。虽然在高宗时代的辽东之役中表现欠佳,在青州刺史任上以误军期被免,但刘仁轨在苏定方平定百济之后又得以出任带方州刺史,代熊津都督王文度统兵与百济反唐势力作战,从而进一步施展才华。
特别是唐平百济之后,当地形势波谲云诡,刘仁轨洞若观火,向高宗提出大胆建议,并在稳定唐朝统治方面成效卓著,因而获得皇帝赏识。当时百济“余烬悉平”,孙仁师、刘仁愿振旅而还,高宗诏留刘仁轨勒兵镇守。“百济经福信之乱,合境凋残”,而刘仁轨的一系列治理举措十分得当,百济故地统治秩序井然。对这一系列安定百济故地统治秩序的举措,高宗相当赞赏,于是“超加仁轨六阶,正授带方州刺史”。刘仁轨渡海回到唐朝,因百济战功和后续处置妥当被高宗擢升至中央任职。实际上,刘仁轨通过百济之役与新罗、倭等诸国都有所交涉,已经成长为唐朝驻在海东的最重要官员之一,特别是他又经历了唐朝对高句丽的最后决战,熟谙安东地区事务。
表2 刘仁轨任鸡林道行军大总管前10年履历
资料来源:本表整理自《旧唐书》卷84《刘仁轨传》第2795页。
由表2可见,唐高宗对辽海用兵的10年,恰好与刘仁轨青云直上的发达史重叠。其间,刘仁轨军事上最主要的战绩就是在七重城大破新罗军,促使战局向有利于唐朝方面发展,新罗遣使献方物请罪。刘仁轨通过新罗战功,达至仕途巅峰,官至“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兼太子宾客,依旧监修国史”。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唐廷对于海东战局的重视程度。
(三)薛仁贵与鸡林道行军总管经略问题 通过对史书中薛仁贵相关记事分析发现,他担任鸡林道行军总管时经略的对象是高句丽反叛势力。这就与刘仁轨职责不同,而与担任副大总管的李谨行职责类似。《册府元龟》记载了薛仁贵担任该职之前的际遇:
高宗咸亨初,薛仁贵为逻逤道行军大总管,击吐蕃官军,大败,仁贵坐除名。寻而高丽余众相率复叛,诏起仁贵为鸡林道总管以经略之。
所谓与吐蕃官军之战,就是《资治通鉴》记载更清晰的大非川战事:“仁贵以大非川之败除名,起为鸡林道总管,复坐事贬象州。”其时,新罗攻占了唐朝熊津都督府和安东都护府辖区南境,这对唐朝而言是重大事件,但不可思议的是中国史籍中竟没有任何唐廷对此如何处置的记载。而据《三国史记·新罗本纪》文武王十一年(671)记载,该年六月,新罗军与唐兵在石城大胜百济军(这些唐兵是刘仁愿离开百济后所留,人数较少);该年七月二十六日,薛仁贵以琳润法师(在唐朝的新罗僧侣)为使者带书信给新罗王。薛仁贵责备新罗的叛逆行为,表示将统率水军向新罗问罪。文武王的答书虽不无夸张,但也透露出唐廷征伐新罗的事实:
使人琳润至辱书,仰承总管,犯冒风波,远来海外……国家不降一介之使,垂问元由,即遣数万之众,倾覆巢穴,楼船满于沧海,舻舳连于江口,数彼熊津,伐此新罗。
据《旧唐书·薛仁贵传》,薛仁贵在咸亨元年(670)至上元元年(咸亨五年)的某一时间被授予鸡林道总管。薛仁贵出征吐蕃是在咸亨元年四月,与钳牟岑起兵叛乱的时间大致相同。后来,薛仁贵被调往东线讨伐高句丽叛众。这批叛众在咸亨三年(文武王十二年,672)卷土重来,他们是钳牟岑叛军势力的残余。
池内宏认为,针对这场叛乱进行军事动员的唐朝将领并非薛仁贵,而是在钳牟岑起兵时出兵的高侃和李谨行。《薛仁贵传》应是将咸亨二年(671)薛仁贵率水军东征以问新罗侵百济之罪的事实,附会于翌年出现的钳牟岑余党叛乱了。“鸡林道总管”名称因此另有特定含义。又因为鸡林无疑是指新罗,可知《三国史记·新罗本纪》中薛仁贵被冠以的“总管”就是鸡林道行军总管。《新罗本纪》文武王十六年“沙飡施得领船兵,与薛仁贵战于所夫里州伎伐浦,败绩,又进,大小二十二战,克之,斩首四千余级”的记载,反映的无疑是咸亨二年薛仁贵成为鸡林道总管后与新罗的交战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高句丽的叛乱与新罗的扶植密不可分。从册封安胜为“高句丽王”到改封其为“报德王”,处处可见新罗在背后对反唐活动的大力支持。从现象看本质,鸡林道行军总管薛仁贵虽然经略对象是高句丽叛军,但根本上仍是应对其背后的新罗势力。
(四)鸡林道经略使问题 关于鸡林道行军最高长官,有一个细节,即传世“鸡林道经略使之印”反映出鸡林道设有经略使一职。
该印为铜质,《集古官印考证》《隋唐以来官印集存》都曾著录,学者推测“此印铸作应在初置鸡林道之年或稍后”。清代学者阮元推断此印与刘仁轨有关:“鸡林道经略使惟仁轨专之。”罗福颐则推定该印之所以流传于世,应该是由于其是一枚上缴的废印。由此可知,刘仁轨确实担任过鸡林道经略使,但是时间短促,因此在回国后很快就将携带的该印章上缴了。拜根兴论述唐罗战争时涉及此印,通过整理乾嘉以降诸学者的研究,认为“鸡林道经略使之印”主人应为李谨行。
然而,笔者综合刘仁轨与薛仁贵经略辽东的史实分析,此处“鸡林道经略使”并非清代以来学者认定的刘仁轨或李谨行,而是薛仁贵。理由如下:
第一,在全部现有史料中,唐高宗时期与海东三国都曾有过战争,在行军道的命名与其册封东夷君长的名称选择上有一个共同的逻辑特点,即从唐人对海东历史与地理的认知出发,分别将对高句丽作战部队纳入辽东道、浿江道(或平壤道)为主的行军大总管麾下,将对百济的作战部队纳入神丘、嵎夷、马韩、熊津等道行军大总管麾下,而将与新罗交战将士纳入鸡林道行军大总管麾下。但是,在这些东征将领中,以经略著称者只有行军总管薛仁贵,而无行军大总管刘仁轨、副大总管李谨行。
第二,揆诸唐代经略使的设置,虽多为边州,但一般都是在直接统治区,而不在新罗这类非直接统治区。在唐与新罗战争中,却是把对高句丽遗民作战的薛仁贵称为“经略”。因此,高句丽遗民应该已纳入鸡林道经略使的治理范围。
第三,薛仁贵在鸡林道行军总管任上时间较短,随后内徙象州,这符合鸡林道经略使印很快被废上缴的事实。
第四,薛仁贵之子薛讷继承乃父遗风,在武则天时期河北道的作战和边防方面颇有功绩,先后担任“安东道经略使”和“幽州都督、安东都护”,史籍将这些任命与武后对薛家“世将”的认识联系起来,也从侧面反映出薛仁贵与鸡林道经略使一职的内在关系。
由此,薛仁贵作为鸡林道经略使印的主人,反映出唐廷对鸡林道作战的根本意图并非占领新罗,而是夺回新罗抢占的百济故地和原高句丽南境,不过这一目标最终未能达成。
(五)鸡林道行军官员配置问题 除了鸡林道行军大总管、副大总管,以及著名的行军总管之一薛仁贵外,鸡林道行军还有其他行军总管。
譬如苏定方,传世史籍虽未记载他任职鸡林道行军大总管,但是碑志史料《唐故左武威卫将军上柱国张掖郡公冯府君碑并序》却留下明确记录。据碑文作者冯敦直所述,传主即其族兄冯邦基在显庆四年(659)随苏定方参加对辽东作战,当时苏定方即为“鸡林道大总管”:
贞观十三年……累迁飞骑校尉。顷以扶余之国,地僻辰韩,据鲸海而不宾,恃鳌山而阙贡。显庆四年,鸡林道大总管苏定方受制专征,聊由薄伐,知公英略冠众,奏请同征。挫敌摧凶,果无与匹,册勋命赏,功最居多。
显然,无论是贞观年间,还是显庆四年,百济都尚未灭亡,新罗战事亦未起,材料所示苏定方之鸡林道大总管与唐罗战争无涉。不过,苏定方更有可能担任的是鸡林道行军总管而非大总管,碑文或有夸大溢美之嫌。
又如王方翼,其神道碑记载:“乐成公东讨新罗,荐为将帅,上诏公持节鸡林道总管,军停不行,授沙州刺史。”这里的乐成公指刘仁轨,因其封爵,故称。可知鸡林道行军将领人选有一部分是大总管刘仁轨亲自举荐。而王方翼并未上任,转任沙州刺史,也可窥见鸡林道行军总管的级别当与州刺史略同。
再如刘才,墓志载其在总章年间对高句丽作战获封明威将军、行右威卫郎将,“咸亨三年(672)奉敕鸡林道总管”,可惜这位猛将两年后在鸡林行军中去世。他是在唐朝对新罗作战期间战死或病逝的高级将领。
除了行军总管,从唐人墓志中还可获知鸡林道行军下设官职,如郭行节,曾任鸡林道判官兼知子营总管、押运使,在任上殉职。墓志提及,当在咸亨元年(前述唐军败于大非川之年)前后,郭行节被举荐出任鸡林道行军判官兼知子营总管。随后,因适应战事变化发展的需要,又担任押运使一职。
此外,墓志文献中还记录了一位曾任鸡林道兵曹、检校子营总管的基层军官,在唐罗战争中有所表现:“辰韩逆命,方资运策,起家补鸡林道兵曹,又检校子营总管。义勇盖韩、白,功略冠孙、吴。”与前述数例类似,对新罗之役描写隐晦,以“辰韩逆命”“扶余、辰韩……不宾”“青丘背命,玄菟挺灾”隐指鸡林地区战事。
唐代行军道下设官职,虽有学者进行梳理研究,但因资料限囿,难窥全豹。由本节所示鸡林道行军内部的片段信息,可以观察到鸡林道行军设置虽显仓促,但牵动唐朝军政全局,彰显出唐廷对安东整体的重视。
三 结语
唐代鸡林州的设置缘由及其变化问题,与新罗在唐朝海东整体布局中的定位密切相关。鸡林州都督府、熊津都督府以及稍后更大规模的安东都护府的建置,构成了唐朝对汉晋以来辽水以东广大地区重新进入版图的一种整体行政
区划方案。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预先有一套完整的制度设计,但唐廷在这一地区的行政设置实践中的确存在相互配合协调一体的系统性。鸡林州都督府固然与熊津、马韩等邻近都督府有所不同,并没有唐军驻扎,其内部也没有郡县设置,但其顶层设计已经彰显出唐朝边疆秩序构建的意图。唐代以新罗国作为鸡林州都督府,仅为名义上的羁縻区。鸡林州的设置主要反映了唐朝与新罗紧密合作关系的定位,以及唐朝对安东地区全域的整体蓝图。
然而,新罗的政权建构、对外方略与唐朝最初设想发生严重冲突,双方甚至兵戎相向,此即所谓唐罗战争(或称“罗唐战争”)。唐罗战争的研究以往偏重于战役战事细节,尚未关注到鸡林道行军正是唐朝应对这一系列局势变化的总体措置之一。鸡林州僻在东陲远域,中原人士并未参与其内部行政,而鸡林道行军则纯由中原将领出任,刘仁轨、薛仁贵、李谨行等名将皆参与战事,这是文献中鸡林州记载较少而鸡林道记载较多的主要原因。鸡林道行军针对的是新罗之役,与此前辽东之役和百济之役中主动经营、进攻不同,唐朝在新罗之役是被动应对、应战。因此,新罗进攻熊津等地、扶植高句丽反唐势力,是唐廷设置鸡林道行军予以征讨的根本原因,可见鸡林道与鸡林州关联密切,不可割裂看待。
从鸡林州到鸡林道的历史演替,加上后突厥、契丹、渤海的崛兴递嬗,为解读唐代安东都护府内徙问题提供了新的观察视角。从鸡林州到鸡林道的变化中,暴露出唐朝在安东地区面临汉晋以来未有之新格局的难题,也隐含着新罗国家统一和发展的强烈愿望与隐秘逻辑。鸡林道行军征讨的时代,已非新罗王初任鸡林州都督的时代,更非新罗王首封乐浪郡王的时代。换言之,唐朝安东都护府内撤的原因有很多,新罗的空前崛起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因素,也是先行研究较为忽视的一个因素。有趣的是,新罗在实际控制浿江以南地区后,转而采取极为柔和的事大主义外交,获得唐朝的信任和认可。这一时期,唐朝面临着严重的边疆威胁:后突厥、契丹在北方兴起,特别是营州契丹人掀起反唐叛乱之际,辽西的靺鞨人与高句丽人在大祚荣的统率下前往辽东北部“东牟山”一带建立政权(后称渤海国)。在这一边疆形势下,唐朝调整对新罗的政策,明智地选择既往不咎,并要求新罗与唐朝一道应对上述强敌。而安东都护府从平壤向辽东再向辽西的迁徙和改制,也就不难理解了。实际上,唐朝从东到西广袤边境上的都护府和羁縻州,也正在让位于更加强有力的行军乃至节度使军政体制,从而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