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埠湖镇位于宜昌、荆州两地交界处,1954年由国家农林渔业部批准,成立国营草埠湖农场;1995年成立草埠湖管理区,作为宜昌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行使县级管理职能;2004年8月,经湖北省委、省政府和宜昌市委、市政府批准,草埠湖撤区建镇,整体划归当阳市管理,保留国营草埠湖农场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是宜昌市唯一一家国有农场。全镇国土总面积近100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万亩,其中:责任田3.1万亩,常规经营田4.9万亩,每年收缴农田租金560万元。全镇农业以种植粮食为主,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垦区。全镇下辖14个村,1个林果场(郑家坡),1个镇头山社区,共有55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2.2万人,常住人口1.6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