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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律]县辖街道的分设,由省还是市审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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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06-13
众所周知,根据地方组织法:

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据此,市辖区分设街道办(不涉及乡镇变动),只需要市政府批准,而县级市分设街道办,却必须省政府批准。
但是,县设立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后,对街道办事处进行分设,是参照设立区公所的标准,由省政府批准(这一款规定的是“县”设立派出机关,但适用的是设去区公所)?还是参照市辖区设立街道办的标准,由市政府批准(这一条规定的是设立“街道办事处”这一派出机关,但是适用对象不含县)?

根据一篇论文的描述(匡贞胜:《县域乡镇街道重构的驱动机制:以T县街道设置为例》),某县由于省政府要求撤一设一,不得已先设立了一个较大规模的街道,并希望以后报市政府拆分。

“譬如县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透露: 先通过省里的审批,把街道搞起来,不是大了点嘛,没事,省里的事情咱们没办法,但咱们跟市里面民政部门关系好,跟市政府领导也能说得上话,到时候可以 (把街道) 拆开。(调研座谈记录4: T县某工作人员Y)
也就是说,县政府利用街道办事处不属于宪法规定的一级政权而是区 (县、县级市) 的派出机关这一法律漏洞,通过先“撤一建一”后通过将规模偏大的街道办“一分为二”的方式,将博弈对象局限于地级政府。因为拆分街道办权限在地级市政府,只需要地级市政府 (非省政府) 审批,相关操作与审批流程将较为容易,以此迂回达到县政府发展导向的次优目标。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06-13
一般都是省批吧
中央网安小组成员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06-13
河南省高院那个案子说明,县派出的街道是派出机构,区和县级市派出的才是派出机关,二者法律格级不同

不过涉及到高院的时候很少,绝大多数时候是可以绕过这个机关和机构的差别,一视同仁的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06-13
县级市、县设立街道办事处,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调整(合并、整合、分设),只要不涉及乡镇,都由地级市(地区)审批,报省备案。因为这里设立、调整的是机构,不是行政区划。区别是县级市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关,县属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06-13
设立、调整街道办事处,只有在涉及乡镇时才必须由省审批,因为乡镇以及区划调整权限在省。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街道办事处所管辖区域,严格来说都属于县、县级市政府直辖区域。公文严谨的省份在撤乡镇设街道办事处时,会先由省发文:撤销某乡镇,将其行政区域作为区(县、县级市)政府直辖区域【这是行政区划调整】;再由市发文:设立某街道办事处,(代表县级政府)管辖某某区域【这是机构调整】。
至于后续街道办事处的分立、调整,都是在这片县级政府直辖区域上县级政府派出机构之间管辖范围的调整,按机构审批权限办理(不是行政区划调整),大多数省份不需要省的审批。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06-13
县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一般是设区的市,所以设立街道办由上级设区的市批准即可。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06-13
县的上一级政府是省啊
乡镇的设计,撤并都需要省一级批准。

儿子的事情需要爷爷来决策,爸爸无权决策。
县的乡镇  的爷爷是省
市辖区乡镇的爷爷是 市级。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06-13
机关是上级常委会的组成部分
机构是下设,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06-13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河南省高院那个案子说明,县派出的街道是派出机构,区和县级市派出的才是派出机关,二者法律格级不同
不过涉及到高院的时候很少,绝大多数时候是可以绕过这个机关和机构的差别,一视同仁的 (2025-06-13 09:36) 

这样啊!涨知识了
中央网安小组成员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06-13
回 sinol 的帖子
sinol:县级市、县设立街道办事处,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调整(合并、整合、分设),只要不涉及乡镇,都由地级市(地区)审批,报省备案。因为这里设立、调整的是机构,不是行政区划。区别是县级市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关,县属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构。 (2025-06-13 09:50) 

县级市任何调整街道办事处的动作,不管涉不涉及乡镇,都必须省政府批复,不存在地级市批的可能。

典型案例,如2021年,“3.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钟祥市设立皇庄街道,皇庄街道行政区划代码420881002。”(《2021年版湖北省行政区划信息》)

皇庄街道是分郢中街道设立的,不涉及任何乡镇,依然必须省政府批复。
369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06-19
按照规定 ,县级市可以设立街道办,县和其他县级单位不应该设立街道办。
369 【UID: 973 】
渤海国-率宾府-建州
中欧合璧  江南风情
一河居中  两岸繁荣
369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06-21
楼主的帖子说的很明白,街道办只能由县级市设立,普通县只能设立区公所(个人感觉就是社区)。
369 【UID: 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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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06-21
记得江苏宜兴芳桥镇一个行政村划入屺亭街道,是省府发文批复的,那仅仅是一个村而已。
【附】
苏政复〔2009〕75号
省政府关于将宜兴市芳桥镇虞山村划归屺亭街道管理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宜兴市芳桥镇虞山村划归屺亭街道管理的请示》(锡政发〔2009〕20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宜兴市芳桥镇虞山村划归屺亭街道管理。
行政区划调整后,屺亭街道行政区域面积62.7平方公里,人口5.68万人,辖3个居委会、10个村委会;芳桥镇行政区域面积51.3平方公里,人口2.8万人,辖2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06-21
首先,县设立的街道办事处不是其派出机关,而是其派出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县级市和市辖区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才是派出机关,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具体操作上,县设立街道办事处一般需经市级同意、省级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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