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县
1959年9月,国务院批准由原新泰县的孙村人民公社全部和汶南、城关、宫里3个人民公社的一部分地区划出,设立新汶市;
1965年3月2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54次会议决定:设立新汶县。以新汶市的行政区域为新汶县的行政区域,辖孙村、小协、东都三个公社。
1982年8月2日,撤销新汶县恢复新汶市。以原行政区域为新汶市行政区域
1983年撤销,并入新泰市。
新汶街道(孙村公社):面积41.6平方千米
小协镇(小协公社):面积39.07平方千米
东都镇(东都公社):面积63.39平方千米
三街镇相加144.06平方公里,比保定县(新镇县)面积大;只不过当初撤市设县而不是并入新泰县;反而是复设县级市后与新泰县合并组建新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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