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成本过高是实际。但是具体应对方法不是太认同。我还是比较相信我的以地理情况和面积为主并结合人口设置区划的方案。
我的方法很简单,先直接给出一个面积规划:
乡级:标准面积温带平原600平方公里,寒带翻倍、山区翻倍,寒带山区直接翻4倍。
县级:7-10个标准乡
地级:按照城市分布也就是人口分布设置。
省级:暂时按照目前惯例,分合单个调整,不做整体规划。
具体行政方面:
社区实行大社区制,以小学为核心标志,有小学的立社区,无小学的免谈。小学应该以6轨制为主。社区的平均人口大约是2万人。
乡级,如果刚好低于15个社区(30万人)的就刚好是一个乡镇,最低规模设1个社区,拥有1所小学。如果是县级以上驻地的统一设为街道由县级以上政府直管。如果大于15个社区的,如果是县级以上驻地的就分拆至少3个街道,人口还是过多的按照平均10-15个社区1个街道的规模分拆。如果不是县级以上驻地的,内部分拆街道,同样初始至少3个街道。
县级和地级:1个县级单元人口刚好低于200万的,内部不超过15个乡镇街的,那就是县。超过200万的就是地级市(这种地级市可以称为I型)。此种情况下的地级市,初始至少分3区,人口过多的同样按照街道数分拆,一般10-15个街道一个区。1个地级市最多管辖15个区县。设置为县的县级单元,附近有管辖下级数量不足的地级市的就由地级市代管。
如果附近没有地级市的,则10个左右县合并为一个地级市,根据各县人口情况,按照3县3区(将核心三个县改区)制或2县4区制(核心2个县分为4个区),设置市直接管辖的区。(这种地级市称为II型)
地级市方面特殊情况的可以直管两个县级单元,这些包括省会、副省级市、因为特殊的历史情况导致需要在两个县级单元内自建组合都市圈的地级市。普通的I型地级市直管区只能是1个县级单元。
如此一次调整到位后,后续按照人口变动,升降实际的区划等级和调整编制就可以了。地级市直管区人口一旦连续几年低于200万就降级成县,连同其代管的县统一由附近的地级市代管,或者附近没有地级市的另外组合成II型地级市。县一旦连续几年人口大于200万就升级成地级市并且分区,并代管周围县。
同时明确I型地级市的建设目标就是建设至少1个150万人口以上并且主业分散的主城。也只有这样才能长期保持人口大于200万。
社区和镇的分工,社区自治,负责社会事务;镇则主要负责区域内的经济事务。所以不管人口多少镇的管理架构是不变的,只是各机构人员的具体编制有一定调整余地。而下属的社区数不同,整个社区体系运作人员总数自然而然就不同。
这样搞的结果,社区数、乡镇街数、县区数都可以作为某一个层次的可对比衡量的指标,而不是现在这样显得毫无意义。
[ 此帖被youyuan在2025-10-08 23:0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