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市制度”是完全错误的,楼主竟然还把这个制度保留延续下来,大错特错。一个市凭什么指导另一个市怎么發展?市政府首先要对自己所在的市区负责而不是还要负责什么管理其他市。
越富庶的地区,行政区划分得越细,因此也没必要完全都划入一个市政府管辖。在珠三角、长三角区域,未来必然發展出连绵千里的都会区、超级城市群,难道都要划给一个市政府管辖?在城市群这种结构里,既包含以城市群为单位的城市经济体,也必然存在以具体城市(经济意义上的城市)和居民生活圈为单位的经济体概念,没必要苛求二者必须归一个市管,也就是不应该强推所谓“行政同城化”。
苏南,需要更多增长点,而不是“摊大饼”;苏南的县级市發展得好就应该升级而不是被地级市吞并,不应该惩罚好学生。干得好凭什么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