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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制]我国一级区划多少合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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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0-11
30?34?40?50?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10-11
35个以内吧。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10-11
20-40都是合理区间。但设置一级区划时还要考虑二级区划数量
多数人一生三件事---自欺、欺人、被人欺
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内心缺少什么。
一个人越在意的地方,就是最令他自卑的地方。
人生在世,幼时认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林语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10-11
30个左右。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10-11
24~64个都可以。
让我悄悄朦上你的眼睛,让你猜猜我是谁?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10-11
如果台湾的代码是71,香港81、澳门82,那么就只预留了59个(11-69)。

但因为代码按原来的六大行政区划分,所以设到第50个省时代码大概率不够用了。如果内蒙古东部分设,建议代码用东北的24。从河南、山东分出来的省尽量使用16、17……
到50省的时候,华东、中南要省着点用了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10-11
10个以内,也就是设立大区作为一级政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10-11
回 zhaohz 的帖子
zhaohz:20-40都是合理区间。但设置一级区划时还要考虑二级区划数量 (2025-10-11 12:31) 

赞同。凑齐10个字。
个人关于区划调整的建议的目的:
1精兵简政,2理顺关系,3顺应发展。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10-11
25-49之间,36最优。不仅仅是中国,任何国家的一级区划如果有可能的话,这个数值都是最好的。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10-11
30-35比较合适.
如果上了50,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10-11
按照需求设置,拘泥于数量那是教条主义
中央网安小组成员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10-11
10-100都行,50最佳。区划幅度都是如此,除了基层的自治体可以更多外。就好比生物界草可以很多,上面食物链最少是10:1一级。所以有些地级市管2-3个县级区划,会想办法设开发区、风景旅游区、管理区等凑数。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10-12
省级行政区,5-100都可以

15-40比较合宜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10-13
如果将一级行政区视为有比较充分行政权限的地方自治性的行政区,那就不适宜过大。
过大的话,就不易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权限范围,容易陷入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困境,而且放不放都会催生地方主义。另一方面,对地方而言,过大的施政区域也会造成自治困难。
因此,这种情况下,一级行政区就需要划小。从中央实际的分理能力上限来说,80上下是比较合适的。

如果将一级行政区视为中央对下级的监督者,那么就不适宜太小。
太小的话,就会对地方的具体政务抓得过细,反而对上对下都增加了冗余的工作。
因此,这种情况下一级行政区就需要划大,15上下是比较合适的。

现在的一级行政区的数量、规模,是清朝定下来的,是适应当时的情况,放到今天定位就颇尴尬。
Sold my soul broke my bones
Tell me what did I get
I kept my promise man
Show me the promised land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10-13
不变是最合适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10-15
回 aiorio 的帖子
aiorio:如果将一级行政区视为有比较充分行政权限的地方自治性的行政区,那就不适宜过大。
过大的话,就不易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权限范围,容易陷入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困境,而且放不放都会催生地方主义。另一方面,对地方而言,过大的施政区域也会造成自治困难。
因此,这种情况下,一级 .. (2025-10-13 14:13) 

省级无法虚级的,历朝历代省一级搞虚级制的最后都会实化,也就是说中央的管理能力是有限度的,在牛逼的时候中央的确可能管上百个下级也能管得很顺(比如汉朝管100多个郡),但是不牛B的时候呢,就管不了了。

如果省级必须是实级,那就会有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稳定和叛乱的问题,再怎么三权分立,省一级也不可能完全做到军政分离的(比如今上就很迷信军政合一可以带来极大的效率)

结果就是省级最好是中等幅度,既要上级管得了,又要下级不容易叛乱

中国早期也搞过大区制,结果就是地方权力大于中央,行政无法统一,最后不得撤销大区。清朝搞过总督制,事实上减少了区划,但是结果就是总督的权力超过中央。这些都证明了较少的一级行政区是行不通的。

较多的一级行政区方面,汉唐的郡州制度到晚期分别被州牧制和节度使制替代也说明问题了。

36个最好,是古代阴阳家邹衍推论出来的,是秦始皇认可的最合适的幅度。现代研究也表明,上下级汇报事情1对6是在时效上最合适的,36个相当于6*6两层。皇帝管6个内官刺史,6个内官刺史监察6个下级,这样的

一般发生叛乱时候常见的极端情况是3省联判,也不到国家总规模的1/10,国家也能够比较容易的剿灭。所以除非朝廷坏透了,举国怨恨,否则只是野心家叛乱,在一级区划三十多个的情况下一般也会很快剿灭
[ 此帖被youyuan在2025-10-15 11:50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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