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街道:
以其驻地名及历史事件而得名,梅林,指该地理实体所处的地理位置。
《赣州府志》载宋周濂溪植梅数百株于贡水河畔凤凰山,取名梅林。1970年,县城从赣州城迁至此地,设立梅林镇。2025年9月,撤销梅林镇,设立梅林街道。
1949年前属七里乡。1949年属茅店区梅林、桃源乡,1958年属茅店公社(其中梅林、章贡属赣州市水东公社),1962年属桃源公社(梅林、章贡划回),1965年属茅店公社,1970 年成立梅林镇。2025年9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赣州市部分乡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赣民函〔2025〕23号)文件,撤销梅林镇、设立梅林街道,并将储潭镇田心村、幸福村,储潭村背塘、围垅、蕉下、老棚下、钟屋、牌坊、庙下、禾场背、岭背、下高、上高、荷树、摇前、荔枝 14 个小组,茅店镇义源村划归梅林街道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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