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区政合一
1.舟山群岛新区(舟山市)——管辖范围统一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批复》(国函〔2011〕77号),批复设立舟山群岛新区。
2013年3月20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工作委员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浙委发〔2013〕9号),决定设立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工作委员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理委员会,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
分别与舟山市委、市政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不单独设立机构。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中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工作委员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2.广州南沙新区(南沙区)——管辖范围统一2012年9月6日,《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原则同意《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
2012年9月1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2〕2915号)。南沙区人民政府和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合署办公。
2023年7月4日,广东省广州南沙建设发展工作委员会(简称“省南沙工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主任会议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南沙工委主任由广州市委书记郭永航担任,常务副主任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担任,副主任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卢一先。
国务院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2〕12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 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2〕25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与港澳全面合作为主线,以生态、宜居、可持续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合作为动力,大力推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努力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为全面推动珠江三角洲转型发展、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构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发挥更大作用。
三、广东省和广州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重点,积极创造条件,有序推进《规划》实施。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统筹推进新区建设,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将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为实现南沙新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广东省和广州市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国务院。
科学规划建设南沙新区,对于发挥粤港澳三地比较优势,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建设,深化新时期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南沙新区开发建设,以《规划》实施为契机,开拓创新,紧密合作,扎实工作,不断探索科学发展的新模式。
3.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管辖范围统一2014年6月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1号),批复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范围为黄岛区全域。
2017年1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青岛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设置的工作机构与黄岛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合署办公。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_城市规划_中国政府网4.大连金普新区(金州区)——管辖范围统一2014年6月2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6号),批复设立大连金普新区,范围为金州区全域和普兰店市部分地区。
2015年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辽政〔2015〕196号)批准将普兰店区石河街道和三十里堡街道划归金州区管辖(《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兰店区石河街道和三十里堡街道划归金州区管辖的通知》大政发〔2016〕8号 于2016年2月6日公布)。
2016年初,《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辽政〔2016〕6号)批准将普兰店区炮台街道和复州湾街道划归金州区管辖(《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兰店区炮台街道和复州湾街道划归金州区管辖的通知》大政发〔2016〕10号 于2016年2月19日公布)。
2016年8月29日,大连市委、市政府印发《大连金普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设置方案》,决定金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分别与金州区委、区政府合署办公;撤销金州新区、普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5.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管辖范围未统一2014年6月10日,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更名为湘江新区(筹)。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湘江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66号),批复设立湖南湘江新区,范围为岳麓区、望城区、宁乡县部分地区。
2015年5月24日,湖南湘江新区挂牌。2015年9月5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
长沙市人民政府加挂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牌子。
2022年6月25日,优化湖南湘江新区管理体制动员大会在长沙召开。会议宣布了《关于优化湖南湘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决定长沙市岳麓区委、区政府与湘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区政合一的运行方式。

6.福州新区(长乐区)——管辖范围未统一2015年8月3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37号),批复设立福州新区,范围包括马尾区、仓山区、长乐市、福清市部分区域。
2021年10月,福建省委编委下发《福州新区管理体制调整方案》,明确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派出机构。
2025年5月27日,福州新区和长乐区正式启动“区政合一、融合发展”的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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