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纠结通名怎么设置的问题,今天一下子忽然开朗。
当今是全面
城市化的年代,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年代,那么还有什么好纠结的呢。只考虑独立性差异,不再考虑城乡差异,就行了。
在市领导县的基础上,再推都领导厅、县领导镇、和镇领导乡体制就可以了。具体
区划设置如下:
第一级:省、都
第二级:厅、市、都(1.5级)
第三级:区、县
第四级:街、镇
全民级:社区、乡
全民级内部:小区、广场、村
少数
民族自治区划,直接在标准通名前冠少数民族名称即可,没有必要单独名称,也没有必要加自治字样。
体制:都领导厅的多主城结构超大城市
市领导县的单主城多组团结构大城市
县领导镇的单组团中等城市
镇领导乡的单组团结构小城市
换城市视角的看法:都市县镇乡,5级城市体系,大城管小城实行分层管理体系而不是并列管理体系。分层管理体系,小城由更大的城管理,和更大的城或其一部分建立
行政区
并列管理体系,城市不管大小全部并列,同规模的数量多就设立聚合型区划或在区划外设立协调机构,城市过大的就内部分层分区
采用分层管理体系符合我国传统。 都的设立条件:
1.中心城市规模达到500万
人口,或者国家认为已经有必要实行都制
2.实行多主城结构的城市管理模式
3.级别为部级或副部级
4.都的下级为厅(和地级市平级,每一个厅对应一个主城)
从低到高全面解释一下各级区划:
全民级:
社区是城市分区单位,以15分钟生活圈为基础,人口2-3万人,部分特殊的可以扩大到1-4万人。一个社区一所小学是典型特征。
乡是农村为主的单位,从基层改为全民自治层,实行联村自治
方案,人口总数一般比社区小。一个乡一所小学同样是典型特征。
社乡内部封闭式的居民点称为小区、开放式的居民点称为广场,散居的平房农村称为村
第四级:
街道是城市分区单位,一般一个街道管10个社区、乡
镇是单主城结构小城市,城市规模一般小于30万人,镇一般领导10个社区、乡。
街道和镇都可以管辖社区、乡,主要是独立性和城市化率不同。街道是更大城市的组成部分,镇已经是独立城市
镇的面积问题,虽然这里说镇一般领导10个社区、乡,但实际上可能是做不到的,区域面积过大镇也没法管理,我这里的方案是这样的,大体以600平方公里为一个单元,山区和寒带扩大到1200平方公里,同时是山区和寒带的扩大到2400平方公里(倍数扩大主要是考虑
经济的情况下的调整)。在这个区域内看实际分布的社区和乡数。如果适合管理的直接定为一个镇;如果过多的,则相应的拆分成多个镇。一般在人口密度低的地区比如西藏、内蒙古、黑龙江北部,面积现在就能达到规模上限。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区,则可能做不到,这个不要紧,等未来人口下降了或者搞集中化了再慢慢合并呗。
第三级:
区是城市分区单位,一般一个区管辖10个街镇
县是独立的中等城市,一般一个县管辖10个街镇
区和县仍是独立性不同。区是更大城市的组成部分而县是独立城市
第二级:
厅是城市分区单位,一个主城区域一个厅,厅分为区县,数量根据实际需要
市是独立的大城市,市分为区县,数量根据实际需要
厅和市的区别是独立性不同,厅是更大城市的分区(一个主城一个厅)而市是独立城市
第一级:
省是区域管理单位,省管市、都
都是独立的超大城市,都分为厅、市
国家直辖的都为正部级,省管辖的都为副部级
现在区划的改造:
乡,只有一个小学的乡就地改造为全民自治单位。不用调整辖区
镇,镇根据人口规模和中心地位,区别处理。
中心镇保留,镇区根据小学和人口数分社区(该合并小学的合并,该建小学的建),非镇区按小学恢复或设置乡,乡管村
非中心镇,撤销,按小学恢复或设置乡,乡管村。并由中心镇或街道领导。
街道,街道根据小学和人口以及城乡,重新划分社区和乡。规模小的街道和其他街道合并或重组。
县和县级市,根据人口规模和中心地位,区别处理。
中心县和必须分街道的县保留,县城根据人口分街道
非中县且不是必须分街道的,撤销,县城改制为镇和中心县或区合并。
规模非常大的达到主城级别的县级市,若上级改用多主城结构的都制,可以改为厅或依然是市(差别主要在独立性)
区,区的处理和县、县级市类似,只不过区是地级市或厅的直管分区
地级市:根据人口规模和中心地位,区别处理
人口规模不大,缺乏中心地位的,可以撤销和别的地级市合并。地级市的辖区恢复为县
人口规模大或者区域面积大需要单独设立的保留
人口规模非常大,实行多主城结构的改制为都,每个主城区域设置一个厅。直辖的都因为特殊需要也可以辖地级市
以重庆为例:主要体现一下县以上区划设置,核心就是分厅,并区县。
重庆都:重庆改制为重庆都,实行多主城结构
渝中厅,老城区作为一个主城发展,改制为渝中厅,以山和新区分隔,以嘉陵江、长江和两江新区分隔,管理老城和西南上不了主城规模的区县
九龙坡区,老城
大渡口区,城南,四个区最多保留2个名额,或许合并为一个也可以,我这里就粗略处理一下,主要是表达个意思
巴南区,城东,南岸和巴南合并
綦江区,暂时保留
南川区,南川和武隆,武隆没有成区条件
两江厅,两江新区为中心的新主城
渝西厅,高新区和璧山区为中心的新主城
万州市,原来万州地级市恢复
万州区
开州区
云阳区,规模应该不够,但为城市管理需要暂保留一个区
巫山县,奉节县、巫溪县、巫山县、城口县等可以考虑合并为一个县或两个县,这里按照合并为一个处理
梁平县,梁平和忠县合并
涪陵市,原来的涪陵地级市恢复
黔江市,原来的黔江地级市恢复
整个区划不涉及过多的体制改革,除超大城市用多主城结构化解现在的城市病给出合适的通名以外,都用现在的通名。整个精简行政的核心就是合并,并地级市、并区县市、并乡镇、并社区,村彻底异化为和组一样的单人负责区域。 和南京5级城市(新社区/新农村、新市镇、新城、副城、主城)的关系
厅市,相当于主城和主城辐射区域
区县,相当于副城和副城辐射区域
街镇,相当于新市镇、新城和其辐射区域
社乡,相当于新社区/新农村和其辐射区域
如果规模超限的,则以功能区为辅助,比如大型新城、副城需要单独管理的,就设功能区
有关都厅制这一块我又思考了一下:
直辖都分的厅全部为正厅级,这个没有问题
副部级都分的厅,不用全部为正厅级,可以按照250万人口为分界,大于250万人口的厅为正厅级,小于250万人口的为副厅级,并且对应区划名称就是副厅。
比如苏州实行都制,苏州都为副部级,下级方面受限于地理和现有人口,可以这样设置:姑苏厅(正厅、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昆山厅(正厅,昆山市、太仓市)、吴江副厅(吴中西部和吴江)、吴中副厅(吴中东部和新区)、常熟副厅、张家港副厅。
我个人是绝对反对街道为正处级的,街道和镇的级别都不能统一的话,吃相也太难看了。在我的区划体系里面,社区和乡、街道和镇全部统一可比。至于区县以上的属于中高级区划,按需配置,稍微乱一些也没有关系 这次的通名设计和以往的设计的区别:
在思想认识上不一样,这次的思想提高到了全面城市化,而以前的思想还停留在照顾城乡差异上,农村全部磨灭,全部以城市化为目标,就是种地也不影响居住在城市。
以往在社区级,我都是采用大社区制度,都叫社区,没有区分度,这里则用社区、乡两个通名作区分。但并不是区分城乡,乡也是城市也可以建设城市。差别只在独立性。
以往在街镇级,我都是采用街道、镇、乡、市镇,四分法的。这里则觉得没有必要了。镇、乡、市镇全部为镇就好了,反正都以城市化为目标,规模差异不用强调了。县城的处理方面,我实际搞了一下全国的区划,发现完全无法用镇管理(也就是镇下必须分街道的)其实并不多。这次的处理,如果真有必须分街道的可以提升到区县级也可以设置分街道的镇看那个合适用那个就行,大幅度合并县后,市管辖的区县很少的,多设一两个县关系也不大,使用分街道的镇的方式也没有关系,现在也有很多镇在这样做,这里不作强求。
高级区划方面,都的想法以往就有,只是厅的作用,以往是当做都管地级市用的,现在想想都管地级市直接用市也是一样的。厅作为多主城结构的法定分区更好。多主城结构的城市建设和布局方案,在没有法定的新的通名参与,只靠地方上自己搞,的确名不正言不顺。现在加上厅,摆在明面上就会好得多。多主城结构的城市建设方案是我后来研究出来的,比普通多中心优秀得多,既照顾了多中心建设的好处又考虑了规模优势。
少市省、单区市、单街县等的问题,我上一个版本主要通过强行直管的方法来分担,因为市区规模小的地级市的存在,我上一个版本是直接强制将三个县改区,以分摊地级市行政人员负担。这个版本因为只考虑通名,没有提及这块的处理,我觉得合署和强改都可以,看地方传统好了。
全文完。
欢迎看得懂的人讨论,欢迎无法准确把握的人提问,不欢迎啥都没看懂就胡咧咧的人,拒绝srv6和燕山雪两个二傻子参与讨论,他们的回复无论是造谣污蔑诋毁也罢,还是故作姿态也罢,一律无视或直接开骂。思考了很久都厅制,都厅制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受限于地域人口等,厅管辖的区数实在是太少(因为满配的区二三百万人口呢)。综合考虑,实行厅和首区合署制度,这样就没有问题了。这个和街镇加挂经济区类似。厅制有点类似于明朝的州制。
以北京为例:
北京五环内为大都厅,东城区和西城区合并为大都区,朝阳、海淀、丰台等按五环为界调整,则大都厅管大都、朝阳、海淀、丰台4个区。大都厅和大都区合署就行,主要工作是协调4区范围内的大都主城的规划和建设。本身并不需要特别多的部门。
其余昌平厅为昌平主城,协调淀后山、回龙观、昌平(不包括未来科学城)、延庆。设两个区够了。
房山厅为房山主城,协调门头沟、房山、大兴(不包括亦庄)估计设2个区。
通州厅为通州主城,协调朝阳五环外、通州、亦庄。设2个区够了。
顺义厅为顺义主城,协调未来科学城、顺义、怀柔、密云、平谷。设2个区也够了。
[ 此帖被youyuan在2025-11-25 01:2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