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309阅读
  • 79回复

[县制]改革三农问题最好的办法是由区公所或街道办取代乡镇行政区划建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09-08
回 法村行者 的帖子
法村行者:区公所是人民公社时期的产物(没有乡政府),镇的建制从建国到文革时期到改革开放时期都有。 (2026-05-15 11:54) 

当时是有乡建制的,当时的架构是县——区——乡——村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09-08
回 悠游江东 的帖子
悠游江东:当时是有乡建制的,当时的架构是县——区——乡——村 (2026-09-08 09:18) 

没错,乡一直都在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09-14
回 悠游江东 的帖子
悠游江东:当时是有乡建制的,当时的架构是县——区——乡——村 (2026-09-08 09:18) 

改革开放前,县以下有区公所,有人民公社,没有乡镇人民政府。
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09-15
回 法村行者 的帖子
法村行者:改革开放前,县以下有区公所,有人民公社,没有乡镇人民政府。 (2026-09-14 20:58) 

你搞错了,全国大范围的区公所是在58年前了,58年后就基本没有了,二人民公社刚好是58年后由乡镇改设而来的
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09-15
回 悠游江东 的帖子
悠游江东:你搞错了,全国大范围的区公所是在58年前了,58年后就基本没有了,二人民公社刚好是58年后由乡镇改设而来的 (2026-09-15 09:22) 

具体时期存在错误,但整体为改革开放前没有错误。
乡镇人民政府是为取代人民公社建立的行政区划单位,它存在的经济基础是改革开放后的乡镇企业。如今乡镇企业已消亡,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已无存在的必要,但可以其为基础作为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派出机构。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