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称呼代表历史渊源、系统条线不同。
合署办公是系统条线近似度最低的、或者政治文化上非常不适宜合并的。
一般这样的两个单位在体制上出自不同系统(如党政之分、条块之分等),两个单位只是由于工作的近似性而一起办公。
内部管理情况差异可能非常大。
有的情况下,两个单位事实上就是一个单位,编制隶属关系都一样,仅仅是出于不同的工作需要才使用不同的称呼。(纪委监委就属于这个情况,只是出于党政分开的原因而这样称呼)
有的情况下,两个不同牌子的单位是同时存在、同时实体化运转的,只是在内部有一些重合、兼任的人员。内部人员会根据系统的不同,有不同的编制和隶属关系。这种情况下,只有最顶层的领导班子是同一个,班子内的领导根据系统条线不同,兼任不同单位的领导。(基层的开发区与乡镇合署办公,大多就属于这种情况,只有经济部门合并了,社会部门还是分开的)
不存在上述那种完全不方便合并的情况时,就是加挂牌子、保留牌子、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根据具体情况不同,有很多种叫法。
第一种情况,有一个原部门,现在因为新形势的需要,新交办了若干工作给他,但没有实际给他大规模调整编制,只是新设了一个内部机构,这时候就简单点叫加挂牌子。
第二种情况,有好几个原单位,现在以原单位甲为主体,把原单位乙、丙等都并到甲里去,但只是把甲乙丙的行政党务等庶务合并了,乙丙的核心业务主体仍然作为若干内设机构存在。这时候就叫甲加挂乙丙牌子、或者甲对外保留乙丙牌子。
第三种情况,几个原单位非常彻底地合并了,原单位几乎不存在了,连业务机构都打散重组了,但出于历史原因和不同的业务需要,对外有必要使用不同的称呼。这时候就叫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比如说,杭州经开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等一系列开发区=钱塘新区。因为都是经济性的,所以比较好合并。刚合并的时候,是叫钱塘新区对外保留……牌子,几个被合并的小开发区一度还是有单独的办公室在对外运作的。但后来随着进一步清理职能后,所有的小开发区都事实上不存在了,钱塘新区的一个局统一接办所有工作了,这时候表述就改成了“一套班子、多块牌子”“拥有……等国家级牌子”。
再举个例子。加挂牌子和对外保留牌子又有什么区别呢?实际上主要是历史渊源的区别。一般来说,历史上由于新增职能而改牌子的,后面无论怎么变,倾向于用加挂牌子这种叫法;历史上由于多机构合并而改牌子的,则倾向于用对外保留牌子的叫法。
前者比如说,中央讲扶贫的时候,一些县是在农业局加挂扶贫办公室牌子,后面中央又讲乡村振兴了,县里就又跟着在农业局加挂乡村振兴局牌子。再比如说,新闻出版和电影划归中宣部的时候,对中宣部来说这是新增业务,所以叫加挂牌子。
后者比如说,自然资源部是好几个部门拼起来的,是新单位,但原国家海洋局频繁对外交流,所以新的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 此帖被aiorio在2025-12-05 18:24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