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极其稀少地区,比如
东北北部、西藏之类的,特别是西藏,小县比较多。
我个人觉得标准可以这样定,以600平方公里为准。
彻底无人的定为一个
管理区,有管理需求或
交通需求的为虚拟村,完全自然状态,连交通通过的需求都没有的不记入
区划。
有人但是人口少于1万人的,定为村级(可以按工商业情况和聚居情况再分为两种,村和邑)。
人口超过1万人的(人口稀少地区也不会超过10万人),可以定为一个镇。
镇内根据具体人口分布情况,如果人口聚集的按照不超过3万人为一个社区设置,如果人口分布比较散,应该按照不低于1万人设置一个村或社区。
镇原则上管辖10个村级单位,如果镇所在的600平方公里区域所设立的村级比较少,则可以继续管理周边的村,以大约10个为准
如果10个村范围都无镇的,则选择较为适合发展或较为
中心的地方以10个村组织为一个乡。
现在的
行政村降级为新的村的下级,人口聚集的或为村中心的为里,其他的为境,现在的组不变。
如此一个
乡镇的管辖面积可以扩展到6000平方公里,一个县的面积可以拓展到60000平方公里。一个
地级市可以拓展到60万平方公里。
1万人的人口限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调整,这里姑且按照1万人来定。
比如呼伦贝尔市,在这种区划模式下其实可以进一步合并。
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鄂温克自治旗可以合并为海拉尔区,按新我设置的这个区划模式完全管得过来。
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可以合并为满洲里区。
牙克石市改为牙克石区。
根河市和额尔古纳市可以合并为额尔古纳市。
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也可以考虑合并为新的扎兰屯市
合并后呼伦贝尔管3区2市1旗,比现在2区5市7旗精简得多
调整后呼伦贝尔市的区划我个人觉得如下:
海拉尔区,范围为现在的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鄂温克自治旗
1.哈克街道,现在海拉尔的建成区沿着伊敏河分为4个街道,此为东北部,除城区外包括哈克镇以及周边畜牧地区
2.奋斗街道,海拉尔东南部,呼伦贝尔市政府驻地,除城区外包括奋斗镇辖区以及周边畜牧地区
3.正阳街道,海拉尔西部,除城区外包括周边畜牧地区
4.新区巴彦托海鄂温克街道,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极其周边
5.南陈巴尔虎旗镇,陈巴尔虎旗重组为3个镇,南部、东部、北部边境,此为南部,驻县城
6.北陈巴尔虎旗镇,此为北部边境地区,重建驻地
7.东陈巴尔虎旗镇,此为东部地区,驻鄂温克苏木或宝日希勒镇
8.北鄂温克镇,鄂温克族自治旗除县城和县城周边以外分三个镇,北部、南部、东部。此为北部,驻伊敏镇
9.南鄂温克镇,此为南部,驻红花尔基镇
10.东鄂温克镇,刺猬东部,驻大雁镇
满洲里区,范围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
1.车站街道,满洲里市根据实际情况分为2个街道,此为东部,管理老城区
2.口岸街道,此为西部,管理部分城区、口岸、机场和附近牧区
3.矿区扎赉诺尔街道,扎赉诺尔区整体改制为一个街道
4.北新巴尔虎右旗镇,新巴尔虎右旗重组为3个镇,北部、南部和西部边境。此为北部驻地为呼伦镇
5.南新巴尔虎右旗镇,驻地为县城
6.西新巴尔虎右旗镇,驻地另建,管边境地区
7.北新巴尔虎左旗镇,新巴尔虎左旗重组为3个镇,北部、南部、西部,驻地为嵯岗镇
8.南新巴尔虎左旗镇,驻地为县城
9.东新巴尔虎左旗镇,驻地另建
其余略,大体就是这么个意思
这样分出来的镇都有广阔的牧场,可以依托旅游区和牧场发展相关产业,并适当聚集人口。最终应该牧场化,一个镇一个牧场,一个600平方公里村为一个牧场管理区,人口,特别是老人和小孩逐渐聚集到镇上。
[ 此帖被youyuan在2026-04-17 16:2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