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改市,解决了一个地区内有两个地级行政区(或两个地级政府:地区行署和地级市)的尴尬。
在省级区划不大动,地改市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
如果实行小省制,是否能实现省管县?
答案是不行,或者说,不好。
小省制下,没有地区行署问题。但城市问题还是存在。
一个城市成长到一定程度,就有设区的必要。也就是地级市。
省管县下,一个地级市仅管辖两三个市辖区,本身就是一种行政资源的浪费。(还不如兼管周边县)
***海南省模式
除非实行直辖市体制。
即,城市本体可设为多个区,由直辖市管辖。
其他城市(离区)也视为直辖市的一部分,设为市辖区。
(但,这又与“一个城市设一个行政区”的底层逻辑相背)
***重庆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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