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hz:你75楼答非所问啊。反对省管县算我们共识,不用讨论了
.......

是你们几位 先答非所问的.
还是 原话: 现行的 市管县制度下,悬殊的问题 一直存在,没见你们几位之间 互相讨论.那你们的态度是直接无视么?
但用在 反对 省直管县,这件事情上, 出奇的一致.
zhaohz:2.省管县会造成更悬殊.......

你认为会 造成悬殊,至少给出 最基本的逻辑和数据吧.
你这点,我不否定,也不肯定.
谁主张谁举证.
在这篇帖子里头, 回复你们的几位 帖子的出发点是:
反对你们用 悬殊的问题 来反对 省直管县. (实在是看不下去, 就像一位病人不去怪 以前的医生,却把病痛 全部归于 新的医生).
在这篇帖子里头, 回复帖主的观点是:
合并县难度会很大!拆分县会 容易很多.直接 省郡县 三级,现在的地级, 平均 1分为3个 新地级,1个省管理 30个郡(新地级);现在的县级, 拆分;平均下来就是 现在的乡级, 平均 3合1为 新乡级,1个新地级管理 30个新县级( 新县级和 新乡级 同级).
同属 新县级(新乡级),分四阶,用来解决 新县级的悬殊的问题.(副副郡级) 人口135万左右,称为 县;(正县级) 人口45万左右,称为 邑;(副县级) 人口15万左右,称为 乡;(副副县级) 人口5万左右,称为 𨛋(右耳旁"阝"来自"邑",多与地名 区划 城邑有关)(数据仅供参考)同属 郡级,分四阶,用来解决 郡级的悬殊的问题.(副副省级) 人口1350万左右,称为 都;(正郡级) 人口450万左右,称为 郡;(副郡级) 人口150万左右,称为 x;(副副郡级) 人口50万左右,称为 x.(数据仅供参考)(类似现在的 地级市,分 副省级城市和 普通 两个等级)
这也是我 对 悬殊问题的思路.通过升降 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和编制人数(领导个人级别 不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