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发区条例》|2025‑03‑01 施行
原文:开发区应当坚持发展实体经济为主的功能定位,具备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政府承担。
《甘肃省开发区条例》|2026‑01‑01 施行
原文:厘清开发区管理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有序剥离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2026 年施行
原文:坚持开发区以发展实体经济为主的功能定位,理顺开发区与行政区的关系,逐步剥离开发区教育、卫生、民政救助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属地人民政府承担。
《浙江省开发区条例》|2026‑07‑01 施行
原文:推动开发区管理机构逐步剥离教育、医疗、社区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聚焦经济发展主业。
《湖南省开发区条例》|2025‑05‑01 施行
制度设计:明确开发区坚持经济功能定位,不得托管、代管行政区划建制或者部分行政区域,倒逼社会事务移交属地,不直接写 “逐步剥离” 条文,但改革导向完全一致。
山西省(条例修订草案,2026‑08 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开发区与行政区的关系,坚持开发区发展经济为主的功能定位,推动具备条件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