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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我国行政区划变革的路线问题(欢迎探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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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0-22
我国行政区划变革的路线问题

第一条路线:五级政府——撤县强市——拆市虚乡镇——中央、省、市三级政府
第二条路线:五级政府——撤市强县——并县虚乡镇——中央、省、县三级政府

大家作选择前,请参考以下几点:
1.前提是我国最终走向三级政府:中央、省、市(县);
2.作为基本行政单位的管理成本;
3.县与城区的经济及财政收入差异;
4.城市化趋势;
5.政区变更成本。

我个人的观点是支持第一条路线,理由如下:
1.我国的基本行政单位应该为1000个左右的广域市;
2.以市作为基本的行政单位有成功先例,参考香港体制;
3.如果以县为基本的行政单位,则各县之间的经济及财政收入差异过大,例如大连市就应拆为大连县(原市辖区部分)、瓦房店县、普兰店县、庄河县、长海县,这样一来大连县的人均GDP及财政收入必然远高于其它县;
4.以市为基本行政单位更符合城市化趋势;
5.如果进行政区变更,拆市显然要比并县的成本低。

补充说明:
有不少网友热衷于争辩“城域市”与“广域市”的差别,在我看来,这是因名废义了,在当今城乡一体化的大潮下,这种争论有意义吗?市的含义就不可以与时俱进吗?就不可以听着好听拿来用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28 9:45:13编辑过]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10-22
基本单位是县,确切地说是 县级。
不过市辖区虽属县级,可它不是独立的行政区,需要带其上级名称。
所以现在是 县 市 二者共同作为我国的基本行政单位。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10-22
见我的签名。
就算一生洗厕所,也要做洗厕所里面最出色的那一个。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10-23
"现有的地级市可以撤消,但同时应该扩大现有的县,面积在2000平方公里以下,人口在50万人以下(个别人烟稀少的可以除外)的县应该全部拆掉。然后县全部改成市,市下面设镇(市区可称为办事处),镇下面设村。这样就形成省----市----镇的三级行政区划。"
那这个市也太滥了,还不如改个其它好点的名字,比如“郡、府、州”,或者还是叫县。。
做爱做的事  交配交的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10-23
各市之间经济差异就小了吗?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10-23
楼主,请搞清楚城市型区域和地域型区域的关系

假如你认为的市是区域型的"有中国特色"的广域市,那么市和县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作为城市型区划的"市"是和地域型区域区划的"县"并行的两套区划体系

但是他们也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现今的中国只讲统一的一面
而忽视市与县的职能差别,混淆了市县的概念,是我们必须纠正的方向

谢谢!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10-24
看我的签名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10-24
以下是引用夜的诗人在2004-10-23 23:36:10的发言:
楼主,请搞清楚城市型区域和地域型区域的关系
假如你认为的市是区域型的"有中国特色"的广域市,那么市和县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作为城市型区划的"市"是和地域型区域区划的"县"并行的两套区划体系
但是他们也是对立与统一的关系
现今的中国只讲统一的一面
而忽视市与县的职能差别,混淆了市县的概念,是我们必须纠正的方向

赞赏这样的认识和理念!
城市型区域也是聚落型区域的其中一种,聚落型区域还有城镇型、村落型区域。在地域型区域理念的驱使下,聚落型区域建制必然逐步滑向地域型建制,而在造成两种建制概念混乱的同时,也破坏了聚落本身的、聚落之间关系的能动性。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10-25
以下是引用大侠燕南天在2004-10-22 17:29:04的发言:
见我的签名。

“现有的地级市可以撤消,但同时应该扩大现有的县,面积在2000平方公里以下,人口在50万人以下(个别人烟稀少的可以除外)的县应该全部拆掉。然后县全部改成市,市下面设镇(市区可称为办事处),镇下面设村。这样就形成省----市----镇的三级行政区划。”

这就是东莞、中山的模式。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10-25
楼主真的是没搞清楚市县的的区别,在你所设想的情况下不如就叫县。改个市的虚名又有什么意思?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10-26
有补充说明,自顶。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10-27
既然城域市和广域市没有意义,那么你的县和市也没有区分的必要。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10-28
想听听诸位的看法。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10-28
要强县!
行政体制改革派--------Zhongnigel
致力于中国的行政改革事业。目前的观点有省县直辖和虚省实地。
希望能广交朋友。
欢迎提意见建议,相互切磋,多多益善!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10-28
以下是引用李杏仁在2004-10-22 16:11:05的发言:
补充说明:
有不少网友热衷于争辩“城域市”与“广域市”的差别,在我看来,这是因名废义了,在当今城乡一体化的大潮下,这种争论有意义吗?市的含义就不可以与时俱进吗?就不可以听着好听拿来用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28 9:45:13编辑过]


1、城乡一体化更多的是指一种权利,一种发展模式,但事实上,一个国家再发达,大部分地区也是乡村而不是城市。
2、市的含义就不可以与时俱进吗?——对此我只能笑笑!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10-29
第一条路线:五级政府——撤县强市——拆市虚乡镇——中央、省、市三级政府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10-29
第一条路线不可。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10-29
我觉得还是第二条路线要好
第二条路线:五级政府——撤市强县——并县虚乡镇——中央、省、县三级政府
做爱做的事  交配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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